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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遺訓三條:兩種人要殺一件事莫做,可惜子孫一條也沒能堅守

朱元璋遺訓三條:兩種人要殺一件事莫做,可惜子孫一條也沒能堅守。

朱元璋是名符其實的平民皇帝,他生於亂世,自幼家貧,24歲時投身義軍,花了20多年時間,翦除強敵,統一海宇,成為大明的開國之主。由於其深知為人處世之重要,治國守成之艱難,他花了6年時間,幾易其稿,寫成一部《祖訓錄》(後改名為《皇明祖訓》),其目的是將自己的經驗傳之後世,為訓誡子孫,鞏固皇權。

《皇明祖訓》全書共有十三章,分別為祖訓首章、持守、嚴祭祀、謹出入、慎國政、禮儀、法律、內令、內官、職制、兵衛、營繕及供用。該書雖稱家訓﹐內容卻是家國一體,書中全面反映了朱元璋的執政理念,是研究洪武時期的職官﹑親藩﹑后妃﹑宦官等制度的重要史料。

朱元璋的人生經歷豐富,做過流民、當過和尚,在點火紛飛的疆場摸爬滾打幾十年,是個心思縝密的領導者。在《皇明祖訓》中,事無巨細,上到國家大政,下到居家出行,他都有涉獵。比如,他在「祖訓首章」中,就特別規定:

「以後子孫做皇帝時,上守律與大誥,並不許用黥刺、腓、劓、閹割之刑……臣下敢有奏用此刑者,文武群臣即時劾奏,將犯人凌遲,全家處死。」

在「供用」一章中,就規定了皇室成員的級別與用度標準,如「凡親王每歲來,自備飲膳。其隨從官員軍士盤費,馬匹草料,具各自備,毋得干預有司,恐惹事端」。另如親王、郡王、王子、王孫及公主、郡主等人每年的消費標準都制定得非常詳細,其中親王的年俸為大米一萬石,公主及駙馬的食祿米為兩千石,鄉君及儀賓每年的食祿米僅二百石。

另外,在《皇明祖訓》中,朱元璋還專門給子孫交代了三件事,那就是有兩種人一定要殺,有一件事最好不要做。

其一是不殺皇親。朱元璋要求後世諸君要善待皇族成員,能不殺便不殺,盡量讓每個朱氏子弟都能一生富貴。但是,令朱元璋難以預料的是,在他死後沒多久,他的孫子建文帝開始削藩,他的兒子燕王發動靖難之役,老朱家的後世孫子就開始了自相殘殺,不管是兒子還是孫子,都把朱元璋的話當成耳邊風了。

其二是禁立宰相。朱元璋在《皇明祖訓》中明確指出:「以後子孫做皇帝時,並不許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請立者,文武君臣即時劾奏,將犯人凌遲,全家處死。」

朱元璋廢除宰相,其目的是為了鞏固皇權,以免被他人染指。朱元璋用心良苦,其設計是好的,但是,後世並沒完全照辦執行——其後,雖然無人敢提出恢復丞相制度,但是,卻有人建議成立內閣,結果,內閣首輔的權力,比以前的丞相大多了。比如萬曆朝的內閣首輔張居正,隆慶元年入閣,萬曆元年位列首輔,當國十餘年。因為他大權獨攬,所以能大張旗鼓地進行朝政改革,推行的「萬曆新政」。

張居政的新政,是繼商鞅、秦始皇以及隋唐之際革新之後直至近代前夜影響最為深遠、最為成功的改革。神宗皇帝也知道張居正是有功於朝的,為此,他專門御書親賜張居正「元輔良臣」牌匾以示褒獎。

但是,張居正當國十年,其所攬之權,本是明神宗朱翊鈞的大權,這讓萬曆帝非常不爽,所以,張居正一死,能夠獨立當家做主的朱翊鈞就拿他的開刀了——朱皇帝下令抄了張居正的家,並削盡其宮秩,迫奪生前所賜璽書、四代誥命,以罪狀示天下。張居正的家屬或餓死或流放,其本人也險遭開棺鞭屍。後萬曆在輿論的壓力下中止進一步的迫害。直到天啟二年(1622年),天啟皇帝才為張居正平反覆官。

其三是不許拍權臣馬屁。朱元璋在《皇明祖訓》中告誡子孫:「凡官員士庶人等,敢有上書陳言大臣才德政事者,務要鞫問情由明白,處斬。」朱元璋的用意思很明白,就是怕有權臣結黨營私,功高震主,西漢時期的王莽就是前車之鑒。

雖然,有明一朝,沒人拍大臣的馬屁,但是,卻有人拍起宦官的馬屁,結果,讓宦官坐大,於是,明朝才出現了許多臭名昭著的大奸宦,比如魏忠賢、劉瑾之流。宦官干政,除了直接威脅到皇權,還加速了明朝的覆滅。

朱元璋處心積慮定下的三條規矩,其後世子孫是一條也沒能恪守住。

(圖片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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