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進外資和合資永遠無法代替自主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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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打壓華為等中國高科技企業,以及中國進一步開放市場、更積極引進外資、擴大進口的背景下,中國本土企業如何在激烈競爭中生存並崛起?如何更有效地學習外國技術知識?為什麼說中國可以靠「引進技術」發展起來是一句謊言?技術依賴和自主創新的區別到底是什麼?二者對中國企業、中國工業、中國經濟意味著什麼?北京大學路風教授在本文中對這些問題做了充滿激情而又極具思想穿透力的分析。
本文摘自路風教授最近再版的《走向自主創新:尋求中國力量的源泉》一書(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9年7月出版)。本書記錄了汽車、大飛機、柴油發動機、通信標準、VCD/DVD這五個工業在一個特定發展階段走向自主創新的軌跡,以及圍繞著這個轉變所發生的政策辯論。作者以有關創新的國際主流理論為框架並以中國的實踐為經驗證據,有力論證了在全球化條件下,中國工業為什麼一定要自主創新以及如何自主創新。書中的報告發表後曾在國內研究界、業界、廣大讀者中引發強烈反響,並對相關政策的制定產生相當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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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沒有自主開發的技術引進只能導致技術依賴
中國作為一個後進國家,學習外國先進技術是其工業發展所繞不過去的一條必經之路。但是,怎樣才能更有效地學習外國技術則是一個需要澄清的問題。
學習外國技術大致有兩種方式:其一,主要是「引進技術」(即購買和使用現成的外國技術)的方式;其二,是以自主開發來吸收外國技術知識(或以學習外國技術知識來幫助自主開發)的方式。區別兩種學習方式或兩條道路的關鍵因素在於看其是否包含足夠的自主開發內容。
為理解「引進技術」的內在動力,我們先從外部條件——「引進技術」的機會開始。在改革開放的初期,中國企業尚可贏得外國企業技術許可的機會。但存在這種機會的原因是中國市場尚未完全開放,中國企業的產品也沒有進入國際市場,特別是中國企業在計劃經濟時代通過逆向測繪開發而積累了一定的技術能力。在中國市場逐漸開放的過程中,中國企業又得到了與跨國公司合資來向對方學習的機會。
但是,為什麼在長達20來年的時間裡,一直在「引進技術」的某些企業卻從來沒有能夠擺脫技術依賴的狀態,以至於隨著技術的變化而最終走上喪失組織獨立性的道路?根本的原因在於,這些企業在「引進技術」的過程中,沒有對自主開發付出足夠的努力並堅持到底,所以也就沒有鍛造出能夠跟上技術變化的技術能力。為什麼沒有能夠這樣做?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戰略決策者總以為可以依賴「引進技術」來發展。隨著市場競爭格局的變化,「引進技術」的形式從購買技術許可證變成了合資,而在缺乏足夠的自主開發努力的情況下,合資形式只能使企業失去技術學習的主導權。沒有在技術學習上的長期努力和積累,只能導致對跨國公司的進一步技術依賴,以至於在面臨重大技術變革時,喪失了自主響應市場需求變化的技術能力,從而在其他因素的影響下(例如,地方政府為獲取「政績」而把合資當作招商引資的手段),選擇接受了跨國公司以「滅亡」中國企業為目標的「合資」條款。
眾多此類案例的同時存在反映出中國工業發展中的戰略問題:中國所實行的「以市場換技術」,引進國外先進技術的路線方針,在執行上已經完全違背了初衷。這項政策由「提高本土工業技術能力」的美好憧憬最終變成了讓跨國公司圖謀主宰中國市場的墊腳石。
依靠「引進技術」的可行性是隨著特定條件的變化而變化的,世界上並不存在一種依靠技術引進就可以發展起來的模式。從經驗證據上說,雖然美國(19世紀中期之前)、蘇聯(20世紀30年代的 「斯大林工業化」)、日本(19世紀的明治維新和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韓國(20世紀60年代)等典型的國家都在不同的起點上從引進技術開始了經濟發展,但沒有一個國家是依靠外資發展起來的,也沒有一個國家是不進行自主開發和創新就能獲得技術能力的。
日韓兩國的經驗就足以證明這一點。日韓在二戰後的技術發展有兩個特點:第一,最初的技術幾乎全部依靠引進;第二,長期阻止外國對本國工業直接投資。這兩個特點是自相矛盾的嗎?如果讀者有疑問,再簡單分析一下就會明白其中的道理。日韓發展的真正特點是,在引進外國技術的過程中,本國企業普遍在學習外國技術的基礎上進行自主的產品和工藝開發。正是因為這樣,所以日本在技術引進中,購買「交鑰匙工程「和成套系統的情況不多,合資生產外國產品和引進外國獨資企業的情況幾乎沒有。韓國因為在開始發展的時候技術能力水平更低,所以存在比日本更多的組裝外國產品和引進全套生產線的情況,而且也出現過以允許外國企業持股來獲取技術的情況。但是,在對待外資的態度上,韓國仍然是採取了嚴厲限制的政策。
邏輯很清楚:阻止外資就是為了更好地學習外國技術。如果一個國家引進技術的目的不是為了依賴,而是為了通過學習掌握技術,就必須以本土企業作為經濟發展的主力軍,因為只有本土企業才是本土技術能力和本土創新的主體。阻止外資進入的目的就是防止外資控制尚且弱小的本土企業,從而避免本國的技術學習過程被外資控制。日韓經濟發展的成功經驗證明這項原則的正確性:雖然日韓的發展是從全面引進技術開始的,但它們能夠實現經濟發展卻是由於掌握了自主的技術能力,並由於進行了創新而獲得了國際競爭力。
中國發展的環境不同於日韓,面臨的問題也不同,但自主自強的目的應該是一樣的。中國今天要開放是因為:第一,開放可以大大改善進行技術學習的條件;第二,開放國內市場也是為了能夠利用國際市場。中國需要引進技術,而且是長期需要。但必須強調的是,無論是技術學習還是利用國際市場都是要有行動主體的,而這個主體就是本國的企業。如果以賣掉本國企業甚至是蒸蒸日上的企業來開放、來「引進技術」,那麼開放的目的就變質了。中國的發展需要開放,但開放只能是發展的必要條件,自主自強才是充分條件。
需要澄清的是,在中國的技術進步方面,引進外資和合資永遠無法代替自主創新的作用。國際主流學術界的大量研究表明,從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的技術轉移是困難的,而且成本高昂(所以富國和窮國的分野才長期持續)。原因在於,有效引進技術的關鍵並非存在技術知識的外部來源,而是技術接受方必須具有能夠消化吸收外來技術知識的能力,以及為技術學習付出足夠的努力來發展這種能力(所以向一個小學生「轉移」大學水平的知識是不可能的)。堅持自主研發是吸收和學習外國技術最有效的途徑。
技術能力是組織內生的。換句話說,技術能力只能在企業進行研發和生產的過程中生成,並以企業為組織載體。這個事實說明了一個基本道理:外國企業的技術能力不是中國的技術能力,也不會因為外國企業在中國設廠甚至設研發機構就變成了中國的技術能力。一個國家的技術能力只能儲存在本國企業之中,所以本土企業才是本土技術和管理能力的載體,才是中國進行技術學習的組織平台。
外國企業在中國合資的目的當然不是向中國企業輸出或轉移技術,而是進入中國市場賺錢。當中國政府規定不得獨資時,合資是外國企業進入中國市場的唯一途徑。隨著中國政府對WTO承諾的落實,外資可以在越來越多的行業中開辦獨資企業。但是,無論是否存在政府的限制,外國企業往往都是首先通過合資進入中國市場,因為它們需要熟悉中國的市場和政治環境,而且需要掌握銷售渠道和營銷能力,等等。目前,跨國公司越來越多地採用併購中國企業的方式來達到進入並控制中國市場的目的。但道理是一樣的:從無到有地設立獨資企業成本很高,不僅高在設施的投資成本上,更昂貴的是發展出包括運營、管理和營銷等能力。併購現成的中國企業,不僅可以立刻獲得從生產到銷售的現成資產和能力,而且可以消滅競爭對手(包括品牌),從而達到控制市場的目的,尤其是在一些地方政府願意賤賣企業的條件下!
需要清醒認識到的是,外資進來最多是帶來了學習的機會,而利用這種機會學到技術只能靠自己的努力。因此,即使在合資情況下,中國企業也必須保持自主性,即要保持對技術學習及其過程的控制權。保持這種控制權的關鍵是絕不放棄自主研發和自主品牌(當然也就要求企業不能整體合資),這樣才能保持技術學習的主體地位。中國政府應該支持和保護中國企業的技術學習,通過種種手段增強中國企業的談判力量。因此,無論從理論邏輯上看,還是從中外的歷史經驗看,甚至從中國企業20來年經驗的微觀層次上看,宣稱中國可以依靠「技術引進」而發展起來,都是一句謊言。
二、依賴引進技術和自主創新的區別到底是什麼?
為什麼大量吸收外國技術知識的「自主開發」在學習效果上要比「引進技術」的依賴模式好得多?我們從兩種模式的學習機制角度來理解這個問題。
如圖1所示,從企業職能活動的組織流程來講,自主開發型企業與技術依賴型企業之間的區別在於:前者包括環節Ⅰ、Ⅱ和Ⅲ,而後者只有Ⅱ和Ⅲ兩個環節。換句話說,兩者之間的區別在於企業是否包含制度化的(或有組織的)技術研究和產品開發活動(即環節Ⅰ)。由於研發活動對於技術學習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這種區別對企業長期經濟績效的影響是深遠的。例如,從圖1中可以看到,企業的研發並非隨心所欲的,而是必須以市場需求為導向,所以從消費者到企業研發之間存在著信息反饋(由圖中連接消費者環節和企業研發環節的線條表示)。這種信息交流的存在暗含了一個判斷:沒有產品開發能力的企業難以根據市場需求的變化調整產品結構。
一些人經常以「封閉性」(「關起門來自己做」)為理由反對自主創新,似乎自主創新與學習外國技術是非黑即白的對立面。但從技術學習的角度看,這種理由是荒謬的,只不過是他們自己樹起來的稻草人。圖2表示的是圖1中環節Ⅰ的詳細內容,它所表示的主題是:以產品開發為目標的整個技術研發過程都必然包含著對外部技術知識的吸收。事實上,在開發或創新過程中,外部技術知識和內部技術知識是互補的關係,而非互相替代的關係。既然如此,那麼自主開發模式就必然是開放的。
事實上,在今天技術知識急遽膨脹的條件下,自主創新必然具有吸收外部技術知識的開放性,而這恰恰是兩種模式在技術學習有效性方面存在巨大差異的根源:技術依賴模式是依靠外部技術供給者來提供現成的技術(往往以產品設計和工藝設計的形式),自己卻由於缺乏足夠的研發活動而對「引進」的「技術」沒有多少理解,所以只能處於「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狀態。相反,自主開發模式雖然也需要吸收外部技術知識,有時甚至需要購買技術許可證(當無法繞過別人的專利時)或零部件,但仍然必須自己發展出產品概念、進行系統設計以及解決所有的相應技術問題,所以這種模式是以自己的理解去吸收外部技術知識,或者是通過吸收外部技術知識來理解並掌握技術。
這樣就可以看出為什麼兩種模式在技術學習效果上存在那麼大的區別:由於必須理解內外部的技術知識,並且必須通過有組織的活動在理解的基礎上創造出產品,所以自主開發的結果是增強解決問題的能力,不僅獲得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而且獲得自主創新的能力;而依賴模式因為只是使用現成的技術(主要體現為現成的產品設計或工藝設計),沒有去自主解決有關產品概念、技術方案和技術細節,以及從樣機、試驗到生產準備的一系列問題,所以不僅沒有知識產權,而且不產生技術能力。即使都以學習外國技術為目標,自主開發模式下的學習也要比技術依賴模式下的學習強度更大、效果更好。
理解創新的概念可以從區分發明和創新開始。一般來說,發明是第一次產生有關某種新產品或新工藝的想法,創新則是第一次把這種想法付諸實施。因此,創新可以被定義為把新技術成功地結合到產品和工藝之中,所以創新一般必然與商業化相聯繫,市場接受度則是衡量創新成功的標準。在最近幾十年中,由於技術日益複雜化,創新越來越需要依靠專業化的R&D機構和活動。同時,創新往往涉及一個很長的活動鏈條。所謂的R&D(研發)就包括了兩個部分,其中的「R」代表的是技術研究,「D」則代表產品開發和工藝開發。如果只有「R」,科學技術就與經濟發展脫節,最後也無法持續;但如果只有「D」,則開發新產品所需的新技術就會供應不足。因此,基礎研究、應用研究、產品開發和工藝開發都是整個創新鏈條上的必要環節,雖然這並不意味著一個企業必須開展R&D的所有活動。
如前所述,任何創新在今天的條件下都必然包含對外部技術知識的吸收和利用,無論是所謂的「原始創新」,還是「集成創新」或「消化、吸收再創新」,莫不如此。關鍵在於,要創新就必須自己進行研發活動,否則就不可能創新。因此,是否吸收和利用外部技術知識不是區別自主創新和技術依賴的標準,是否進行以產品為導向的研發活動才是區分的標準。在現實中,普遍缺乏研發經驗的中國企業往往只能從比較容易的環節開始,而且在早期階段往往需要更多地藉助外部能力。但是,只要開始自主研發活動,經驗就會積累起來,能力就會成長起來,外來的技術知識就會逐漸轉化為內生的技術能力。因此,自主創新跟是否吸收外部技術知識沒有關係,跟技術能力水平的高低也沒有關係;自主創新只跟是否進行研發活動有關係。是否提倡自主創新的問題焦點不在於是否需要學習外部技術知識,而在於是否需要自主地進行研發活動。
如果自主研發活動是區分技術依賴和自主創新兩種模式的關鍵變數,那麼為什麼只有進行這種活動才能而且必然導致創新?我們以圖2所表示的產品開發的活動鏈條(包括產品概念、技術方案、技術細節實現、樣機、試驗和工藝開發等)為工具來回答這個問題。產品開發過程是從產品概念開始的,而形成產品概念不僅需要掌握技術,而且需要對市場需求及其特點的理解(或者說,產品是技術的市場概念),直接與企業的戰略密切相關。由於全球化沒有也不可能消除民族或地域市場的需求特點,所以中國企業更有可能根據本土市場的特點形成不同於外國企業的產品概念。如果產品概念是企業特定的,技術方案也就必須是企業特定的,即產品概念的任何變化都要求給予創造性的技術解決方案。同樣的道理,技術方案的實現必然導致在技術細節上的不同處理方法。即使是基於相同科學原理開發出來的產品,仍然會出於企業特定的原因而產生差異,而差異就是創新的結果。從做出樣機(prototype)到形成可批量生產的產品之間,存在著試驗與改進之間的多輪次互動,而這個過程會不斷地影響技術方案和技術細節的具體處理方法。最後,工藝開發不僅要根據產品設計本身的特點,而且要根據生產組織方式的特點,所以必然是企業特定的。事實上,在這個鏈條中的任何一個環節產生創造性的解決辦法,都會導致產品系統的創新。因此,無論產品開發過程需要在多大程度上吸收和借鑒外部技術知識,自主研發活動都必然導致創新。
上述分析同樣有助於澄清什麼是技術依賴。只依靠引進技術而不自己進行研發只能導致技術依賴,因為這種模式不可能在從產品概念開始直到工藝設計的整個開發活動鏈條中貫徹自己的戰略意圖,也不可能掌握這些環節所需要的知識和技能,所以不僅無法創新,而且無法理解外來技術的真諦。技術依賴型企業沒有自主的產品概念及實現產品概念的技術能力,所以在競爭戰略上會受到嚴重製約,至少表現為戰略決策空間的狹小。更嚴重的是,在技術發生變化並導致市場變化時,由於原來擁有的產品及其生產能力往往變成無用的,所以技術依賴型企業面臨著組織滅亡的威脅。
可以清晰地看出,自主創新的意義不僅是技術性的,而且是戰略性的和組織性的。對比圖1所示的技術依賴型企業和自主開發型企業,後者由於能夠通過內生的技術能力把自己對於市場需求的理解轉化為產品的性能特性,所以必然能夠發展出在更大的決策空間內進行戰略選擇的能力,並因此而具有組織創新的能力。因此,自主開發型企業能夠發展出比技術依賴型企業更強的組織能力(包括管理能力、技術能力和各個職能領域的能力)。由於組織能力是競爭優勢的源泉,所以自主創新必然導致更強的企業競爭力。如果自主開發型企業能夠更普遍地出現在一個又一個的中國工業中,中國工業就會具有國際競爭力,而且中國經濟就能更有效地利用資源、更快地提高生產率並獲得更大的增長潛力。這種充滿活力的經濟必將成為中國在政治上保持獨立自主的力量源泉。
綜上所述,可以認為自主創新的戰略含義包括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在技術上,即自主創新是指中國企業通過自己的產品概念、系統設計及其相應的技術研發活動,開發出滿足市場需求的產品,並因此而拉動本國基礎技術研究的發展。第二個層次是在組織上,即自主創新是指中國企業要通過技術研發活動不斷提高技術能力(即「自主創新能力」),並因此而獲得在產品和服務市場上的競爭力,從而保持組織的生命力和對技術學習的自主權。第三個層次是在國家主體上,即自主創新是指使中國的經濟體系(通過發展出技術能力)能夠從事越來越高端的生產活動,從而在全球價值鏈的收入分配中獲得不斷增長的份額,並因此而使中國獲得保持經濟增長、捍衛國家安全和保證政治獨立的力量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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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簡介:本文作者路風,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本文摘自路風《走向自主創新——尋求中國力量的源泉》一書,風雲之聲獲授權發布此文。
責任編輯:吳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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