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奇帆:互金必須持牌經營 杜絕高息攬儲、暴力催收
新聞
08-10
證券時報e公司訊,CF40學術顧問黃奇帆在第三屆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指出,互聯網金融系統務必吸取這幾年P2P發展深重教訓,絕不能違背金融的基本特徵,必須持牌經營,必須有監管單位的日常監管,必須有運營模式要求和風險處置方式,不能「無照駕駛」,不能利率高達百分之三十、五十的高息攬儲、亂集資,不能無約束、無場景的放款融資、不能對借款人和單位錢用到哪裡都不清楚,不能搞暴力催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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