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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瓣8.8,跟拍12年:這群製造歡樂的窮人,正被時代狠狠嫌棄

作者 |清涼油

來源 | 書單 (ID:BookSelection)

你有沒有留意過,那些曾經在我們生活中常見,但不知何時卻慢慢消失了的行當?

修鞋匠、棉花匠、棒棒......

他們與快速發展的城市格格不入,被排擠到社會的邊緣。

耍猴人,也是其中之一。在娛樂生活匱乏的年代,他們曾經給城鎮居民帶來過很多歡樂。

可或許因為人們「動物保護」意識的覺醒,或許因為不符合「建設文明城市」的願景,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他們變成了不太討喜的角色,淡出了人們的視野。

一個行當消失了,城市依舊會運轉,但意味著一群人、一個個家庭的生存境遇在發生著劇變。

今天,想和你分享的這本書,就與此有關——《最後的耍猴人》。

作者馬宏傑,是《中國國家地理》的攝影師,從業30年,他一直在堅持用相機記錄生活在底層的人。

2001年,他在街頭偶遇了幾個耍猴人,萌生了拍攝的想法。不久,他便去到中國耍猴人的大本營之一——河南新野縣,和耍猴人一起扒火車,在全國各地遊走。

白天跟著耍猴人賣藝,晚上和他們擠在橋下或廢棄工棚里席地而睡。

跟蹤拍攝的12年,他見證了這些耍猴人在生活中的掙扎,和在時代浪潮中的沉浮。

這個故事,既有關生活,更有關生存,它令人傷感,但我更多感到的,是惋惜和心酸……

耍猴,是不是虐待猴子?

尋找耍猴人,並不是件簡單的事情。

2002年10月,馬宏傑第一次來到新野縣冀灣村就四處碰壁,村民們對外來人很是警惕。

雖然猴子不是野生的而是家庭馴養的,大家也辦了野生動植物管理所開的獼猴飼養證,卻還是經常被有關部門以「保護動物」的名義進行查處和罰款。

在這裡,耍猴是很多人的營生,卻又像是件見不得光的事情。

在一戶開獼猴養殖場的村民家裡,馬宏傑見到了一個叫張志忠的養猴人。

他的上衣口袋裡裝著一隻小猴崽。

這隻小猴出生時,母猴死了,是張志忠用奶粉把它喂到1歲。現在小猴跟他形影不離,儼然是親人一般。

馬宏傑和小猴耍熟後提議,把小猴放在地上,讓張志忠假裝跑,看它有什麼反應。

結果,張志忠剛跑走,小猴就在後面追,眼看著追不上,便像小孩一樣趴在地上嗚嗚地哭起來。

心疼得張志忠趕快跑回去,把小猴抱在懷裡哄,小猴崽也一個勁地往他懷裡鑽,哼哼唧唧地撒嬌。

馬宏傑走訪了很多養猴人的家,發現猴子更像是個正式家庭成員,與他們的孩子同吃同睡,年幼的小猴還會趴在耍猴人妻子的胸前找奶吃,趕集的時候,耍猴人騎著單車帶著它們上街去買東西,天熱了,就馱著猴子去河裡游泳,一起涼快涼快。

2003年冬天,馬宏傑一直跟拍的耍猴人楊林貴的老公猴快不行了,和它一起生活的兩隻猴子把奄奄一息的老猴托起,吼叫著求救。

楊林貴找來村裡的獸醫給老猴輸液,還是沒能救活它。

於是老楊找了件舊毛衣,把它包起來,埋在了自家的地里。

他說:「耍猴人都不想讓猴子死在自己的面前,那場面太讓人傷心了。」

野生猴子的壽命在20歲左右,這隻猴子有二十七八歲,其實已經算是長壽了。能活到這麼久,或多或少與人的照養有關。

耍猴人的猴,都是家庭馴養的,老猴去世了,小猴接班,就像耍猴人的技藝傳承一樣。

圍觀猴戲的人,最喜歡看的節目就是「人猴打架」。

可耍猴人每次拿鞭子打猴,都會引起一些人的不滿和譴責:「不要打猴子,猴子是國家保護動物!」

每次猴子被「打急了眼」,奮起反抗,追著耍猴人滿場跑,抽耍猴人嘴巴子,左右夾擊,奪去耍猴人的刀反殺.....

觀眾都為猴子叫好:「打!打!打!打他個龜兒子!猴崽兒好樣的!」還有人把地上的刀撿起來,遞給猴子,讓它去殺耍猴人。

看似是一場大快人心的人猴衝突,其實是耍猴人與猴子早就排演好的戲碼。

耍猴,是人耍猴,也是猴耍人。

鞭子落下去,往往砸在地上,老楊說:「打猴子其實是假戲真做,你看著鞭子打得響,其實打不到猴子身上。要是真打猴子的話,那我們每天演四五場還不把猴仔哥打壞了,那我們靠什麼吃飯?觀眾有了情緒,證明我們的演出是成功的。」

猴子確實是很嬌氣的動物,不僅打不得,還經常走不動路。

馬宏傑跟著耍猴人出去耍猴的時候,很多次,猴子坐在地上耍賴皮,耍猴人就走過去把它們抱起來馱在肩上、背上,繼續往前走。

到了落腳的地方,耍猴人們生火支鍋煮好了飯,人吃什麼,猴子就吃什麼。

第一碗一定是先要給猴的,這是他們的行規。

如果忘了這事兒,猴們會生氣,把石頭沙子全扔進鍋里,這樣誰也吃不成。

當然,這些猴子們好像也懂得主人辛苦,蹲在耍猴人肩上的時候,有時也會幫他們錘錘背,撓撓頭髮。

在外走南闖北,耍猴人與猴子像是彼此照應,同甘共苦的夥伴。

耍猴,算不算是虐待動物?

在思考這個問題的時候,不知道為什麼,書單君想到了海洋公園的海豚,實驗室里的猴子......

或許每一個人都該問問自己,我們介意的究竟是文明,還是體面。

耍猴人的江湖

一開始,耍猴人們對馬宏傑多少有一些生疏戒備,直到他跟著一起扒過一次火車去成都耍猴,吃過了耍猴人的苦,才能得到了他們的信任。

在中國現代文學裡,扒火車被賦予了浪漫色彩。

20世紀80年代,北島、徐星這些精神流浪漢都曾扒過火車到全國各地旅行訪友。

但耍猴人扒火車的歷史,卻充滿了血與淚,葬身車輪或留下終身殘疾的事時有發生。

正月二十五一早,馬宏傑加入了耍猴人楊林貴的班子,隨他們一同出村,手上拎著幾隻塑料桶,背上的麻袋裡裝著一些干饃饃。

從他們扒車的襄陽列車編組站到成都,有1100多公里,貨運火車要走三天,這些干饃饃和自來水就是全部的口糧。

因為扒火車是違法行為,他們只有等到天黑下來才能行動。

一行人就貓在鐵道邊的草叢裡,等老楊的號令。

扒車次數多了,光看火車頭編號他都能知道這趟車的目的地。

好不容易終於扒上了一輛車,翻進去卻發現裡面裝的是機械零件,睡覺就別指望了,車上連個落腳的地方都沒有,只能在搖搖欲墜的金屬架上熬一宿。

半夜,有個鐵路職工發現了他們,朝車裡大喊:「車上的人都給我下來!」嚇得誰都不敢吭聲。

見沒人回應,車外的人便撿了石塊往車裡砸,黑燈瞎火中,車裡的人也不知該往哪躲。

怕出人命,馬宏傑只好小心翼翼地探出頭和那人求情,把記者證拿出來給他看,請他放過一馬。

後來,他們又用扒車的方式「換乘」了好幾趟火車,每到一處也都和這次一般鬼鬼祟祟。

沒辦法,有幾個站的保安已經盯上了他們,年年都要被揪下車去,輕則罰款,重則挨打,他們已經怕了。

只有等火車開動之後,耍猴人才會馱著猴子探出頭來,趴在車上,一起看看沿途的風景。

貨運車大都沒有車頂,每次過山洞時會產生極強的倒抽風。

即使備好了被子,風也會把被子和身上的熱氣抽光,那種寒冷刺骨的感覺,只消一次,就能凍得你刻骨銘心,終生難忘。

而從襄樊到成都途中,列車要穿過480多個山洞。

扒了那麼多次車,楊林貴定下過規矩:「跟我扒火車的班子,是不允許拿車上的任何東西的。有時候在車上看到電視機、冰箱以及整箱的香煙,我們都絕對不拿。」

之所以扒火車,一是因為帶著猴子,坐不了火車,二是因為耍猴掙不了幾個錢,他們捨不得把錢搭在路費上。

他們都是農民,農忙的時候在家幫著干農活,農閑的才出來耍猴。

猴子怕冷也怕熱,冬天的他們去昆明、廣州,這些溫暖的城市,夏天就往東北的哈爾濱,滿洲里這些涼快的地方走。

耍猴人扒著火車,不僅走遍了中國的大江南北,還越境去過緬甸等一些周邊的國家。

到了一處,沒找到住處的話,就先住在橋下,或者在城郊的城中村附近用塑料布搭個棚子。

2003年11月,老楊給馬宏傑打電話,說正在達州耍猴,邀請他來看看。

到了達州,老楊帶著他去了他們住的「賓館」——一間空地上廢棄的小房子,沒有門窗。

這已經比露宿街頭好太多,班子里的人對此很是滿足。

賓館裡還收留了一個剛從傳銷團伙逃出來的年輕小伙。每次煮好飯,都會分給他一碗。

出門在外,遇到有困難的人,他們能幫的總會幫一把,哪怕只有一間破屋,一碗飯。

有一次,也是住在這樣的廢宅里,夜裡下大雨,房子漏水了,班子里的楊海成摸黑上房頂去堵,一隻手按空,從上面摔了下來,鎖骨骨折,無法動彈。

大家趕緊把他送進市裡的醫院,但因為交不起醫療費,只做了簡單包紮固定,七個人又連夜乘卧鋪汽車護送他回新野接骨。

這次出門20天賺的2000塊錢,全都用在了給楊海成治病上。

但走「江湖」講的就是個義氣,無論出了什麼事,班子里的人都會一起承擔。

為幾百元錢,耍猴人付出了常人難以想像的艱辛,他們雖然用最底層最辛苦的方式掙錢,卻不願捨棄自己的道義和堅持。

最後一次耍猴,最後的耍猴人

馬宏傑原本也想和楊林貴的女兒楊宇聊聊,積累一些專題素材。

當被問到:「你覺得你父親耍猴賺錢容易嗎?怎麼看待他們這些以耍猴賺錢的人」,女孩什麼都沒說,哭著跑了出去。

每次馬宏傑拍照,楊宇總是躲避他的鏡頭。

她既為父親如此的艱辛而感到揪心,又為他的這份職業而傷感,不想讓他再像猴子一樣被人圍觀,被人當成下等人。

耍猴的收入,主要靠觀眾捧個錢場。

班子里專門有兩個人負責收錢,到人跟前雙手作揖,賠上笑臉說:「您辛苦了,看看猴戲賞兩個猴戲錢。」

可通常收到的,只有一兩塊,有的人甚至連一塊錢也不願意給。

做這份活一定要識相,否則被罵都算是輕的,甚至會有挨打的風險。

老楊的兒子楊松從十三歲起就跟著父親出門耍猴,最常做的就是求觀眾打賞。

遇到瞪眼睛的人,他就會趕緊躲開。

有的人不僅不給錢,還把手向前一伸:「這個你要不要,給你一個嘴巴子。」

2003年「非典」之前,楊林貴的弟弟楊林志在合肥的廟會上耍猴時,就因為跟一個年輕人要五毛錢,人家不給便說了幾句不高興的話,被人一板磚拍過去,當場昏倒在地。

這種羞辱,對耍猴人來說是常有的事,不管是挨打還是挨罵,他們都無力還手。

從前出門耍猴,很少有人會指責他們,但現在,城裡有很多人對猴戲越來越反感,城管也經常把他們趕來趕去。

老楊也察覺到了自己在城市中的格格不入,只能遊走於城市的邊緣,在城中村耍猴。

市中心人流多,賺的也多,但他很少去,怕給文明城市抹黑。

這些耍猴人雖然有家,靠技藝吃飯,但在一些城市人眼中,只能算是社會中的「盲流」,與乞丐和流浪漢無異,干著「沒有價值」的工作。

在湖北,有個衣著得體的公務員問他:「你干點什麼不好,非要干這下三流的事。」

跟拍老楊的這些年,很多人問過他類似問題,保安、城管、鐵路職工、圍觀的市民......

馬宏傑也問過:你不能幹點別的嗎?

楊林貴說:「種地一年只夠家裡吃的;想當官,但沒人讓咱當;外出打工,一年干到頭卻被拖欠工資;做生意,咱沒本錢。

耍猴是祖上傳下來的,賺一個算一個,拿現錢,不拖欠,雖說辛苦,可也不比他們在家做小生意少賺錢。至於以後,肯定是越來越不好乾了,這點手藝,我看也就是到我這兒就完了。」

兒子打算去南方打工,他心裡知道,如果跟著他一起出去耍猴,以後一定是沒什麼前途。

在過去,耍猴還沒有這樣被人輕視,那也是一門民間藝術。

耍猴人在一旁唱戲文,猴子根據戲文的內容,在箱子里找到對應的面具和戲服給自己扮上,跟著戲文表演。

但後來,因為人們更喜歡看人猴打架這樣的雜耍,為了迎合觀眾,耍猴在最近的十幾二十年間演變成了純粹的鬧劇。

猴子還是猴子,但猴戲早已不是當年的猴戲了,隨著時代發展,也許他們就是最後的一代耍猴人。

雖然耍猴這種謀生方式經常被抵觸和輕視,但老楊還是說,這個社會,好人比壞人多。

因為走過這麼多城市,並不是所有人都不能理解他們,一些好心的居民看他們風餐露宿,會送來棉被和吃的,鐵道職工怕他們凍傷,會請他們到屋裡避寒。

在景德鎮,有個16歲的女孩看完猴戲對他說:「老爺爺,你這一生給多少人帶來了快樂啊!」

老楊聽後,那天一路上都很開心。

2012年秋天,楊林貴去了江蘇徐州和山東,這是他最後一次外出耍猴。

之後的時間,他租下了隔壁村的農家院,學習飼養和繁殖猴子。

第二年,馬宏傑去他的猴場看他。

楊林貴拉一隻猴子演了一出,可能是在地上蹲的時間太久,喊猴的時候,他的身體不自覺地往前傾。

這時,馬宏傑才發現,楊林貴真的老了。

耍猴,是不是一件有價值的工作?

耍了一輩子猴的老楊,可能根本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或許在他看來,耍猴更像是沒有選擇的選擇,是一條活路。

靠著這條活路,收成不好的年份,家裡的人沒有餓肚子,掙的錢給家裡蓋了房子,供兒女念書,給他們置辦了婚禮,還買了輛拖拉機……

對他而言,這就是最大的價值。

卑微到塵埃里的小人物

「耍猴」是不是份道德的職業,馬宏傑沒有給我們答案,他只是用鏡頭向人們展現了一個快要消逝的群體的樣子,一群從未被聽見和看見的人。

這是一個關於「活著」的故事,活著不易,無論人還是猴都是如此。

這也是一個我們不曾擁有的視角,帶大家去看看生活的真實面,這世界不止有好與壞、美與丑,還有更多的掙扎,而我們知道得太少。

在這本書的最後章節,馬宏傑說:

中國是一個地域廣闊的國家,地區貧富差距至今還很大。

我們每個人不能以自己生活的地區的生活方式,去理解另一個地區人的生活方式,他們的很多生活方式是我們所看不到的。

在一個貧苦的地方,一個人能找到一種不違反法律和倫理的方式生存下來,能自食其力,就很不容易了。

貧窮考驗人性,但這些不被生活善待的人,卻懂得善良,也珍視善良。

再見了,耍猴人。

圖源 | 《最後的耍猴人》

再見了,耍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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