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安病故時無夫無子,她把遺產留給一個根本沒有見過面的人
朱安是魯迅唯一的妻子,可是魯迅不喜歡她,也沒有和她生兒育女,魯迅有一個兒子名叫周海嬰,是女學生許廣平給他生的。朱安很喜歡周海嬰,把周海嬰當親生兒子看,還把遺產留給周海嬰,但是周海嬰從來沒有和朱安見過面,他也不認朱安當母親,對外稱朱安為朱安女士。
在魯迅病故時,魯迅的遺產並沒有分割。魯迅的固定資產就是北平西三條的一個很小一進四合院和八道灣大房子的部分產權。而魯迅的存款有多少,卻沒有資料說明,但是大家估計魯迅很有錢,因為魯迅的稿費一直很豐厚。
魯迅的繼承人只有兩個,一個是兒子周海嬰,一個是妻子朱安。在魯迅病故時,他的母親周老太太還活著,但是民國時期好像和現在不一樣,父母不可以分兒女的遺產,否則周老太太的其它兩個兒子能像現在一樣借位繼承魯迅的遺產。
雖然有兩個繼承人,可是不知道為什麼,魯迅的遺產沒有分割,北平的房子由他母親周老太太和妻子朱安住著,但沒有過戶給朱安。北平房裡的東西由朱安保管,但也沒有成為朱安的財產。
而魯迅在上海的東西由許廣平保管著。至於魯迅留下的錢財,朱安和周老太太並沒有分到,誰拿著就不用說了。
當然魯迅最值錢的遺產應該是他的版權,他的版權應該是兩個繼承人(朱安和周海嬰)都有份。許廣平派人找朱安,讓朱安把魯迅的版委託給她,朱安答應了,因為她想著自己一個舊式婦女不會做事,不如讓許廣平掌握著魯迅版權,才能讓魯迅的作品發揚光大。
而朱安和周老太太的生活費由許廣平和周作人共同承擔,但是1941年許廣平以入獄及郵路斷絕不給朱安和周老太太寄錢,有三年左右,這期間周老太太病故了。
沒有了婆婆,朱安不好意思向小叔子周作人要錢,而許廣平又不寄錢給她,她生活陷於困頓,過得山窮水盡,最後沒辦法,她想賣掉魯迅藏書,這時已經是1944年。
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遠在上海的許廣平立刻知道北平的朱安想賣魯迅藏書,立刻反對,並在報紙上委託律師發表聲明,還派魯迅粉絲去阻止朱安,後來雙方又定下協議,朱安不賣魯迅藏書,她的生活費和養老送終由許廣平負責。
許廣平三年不寄生活費給朱安,導致朱安想賣書,而許廣平又極力阻止朱安賣書,這件事並沒有影響到朱安和許廣平的關係,朱安看許廣平還是妹妹,看周海嬰還是兒子。
但是朱安和她的「兒子」從來沒有見過面,只是通信,周海嬰也沒有在信中稱朱安為母親,對外人更是宣稱朱安是「朱安女士」,甚止對二叔周作人只承認朱安是嫂子而生氣。
朱安和許廣平見過面的,見面的原因是許廣平來到北平西三條(朱安住所)整理魯迅遺物。朱安寫下協議,她繼承的魯迅財產全部由周海嬰繼承。
這就是在1946年11月,朱安和周海嬰的法定代理人許廣平簽署了一份《贈與契約》:「周樹人公(魯迅先生)遺產業經周朱氏與周淵分割無異,周朱氏所得北平宮門口西三條衚衕21號房產地基以及其他房產書籍用具出版權等一切周樹人公遺留動產與不動產之一部情願贈與周淵,周淵及其法定代理人許廣平允諾接受並承認周朱氏生養死葬之一切費用責任。為免日後糾紛,特立此約為據。」
(註:周淵是周建人給周海嬰起的化名。周朱氏是指朱安。)
這等於是魯迅病逝後,遺產沒有由兩個繼承人平分,後來直接由魯迅的兒子周海嬰繼承,朱安等於是放棄了繼承權,魯迅的遺產她並沒有享受到,否則當年她生活困頓時可以賣掉一部分藏書改善生活,富裕起來。
如果朱安不立這個字據,將來朱安的財產可以由她娘家的親人繼承,但是朱安卻把自己應得的財產讓從來沒有見過面的「兒子」周海嬰繼承,但是她當周海嬰為兒子是自作多情,周海嬰並不認她為母親。
1947年6月,朱安病逝,她的一切就由周海嬰繼承。
※他能管百萬雄兵,卻管不了自己的小妾,只能感嘆:內人難馴
※下野上將放下屠刀,一心向佛,卻被一個女人槍殺在佛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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