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鷗照片被用於商業宣傳,本人維護肖像權獲賠1.5萬元
娛樂
08-12
8月12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公布了《王鷗與伊犁河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肖像權一審民事判決書》,裁判日期為2019年5月28日。
在該起案件中,被告在其運營的微信公眾號上發布了標題為《玩大發了女性們竟集體卸妝……》的文章,在文中擅自使用了王鷗的照片用於商業宣傳,侵犯了王鷗的肖像權。王鷗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12萬元,維權成本合理開支3000元。
最終,法院經過審理判決要求被告在其運營的微信公眾號上向王鷗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1.5萬元及維權成本800元,駁回原告王鷗的其他訴訟請求。
王鷗出道多年來,憑藉著超高的顏值和精湛的演技而贏得大家的喜愛,但是自從陷入「夜光劇本」後,名聲和事業都受到了嚴重的影響。如今維權成功,這也證明了她依然深受大家的喜愛,希望她能給我們帶來更多精彩的影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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