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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小說:《逃單》

上個周末晚上,小王請六個男同事在九里香餐館一個雅間里喝酒。小王很高興,酒量大不說,玩兒興還挺濃,一邊喝酒一邊拿出高級手機擺弄,用QQ與女網友聊天。

過了兩個多小時,酒喝得差不多了,飯也吃飽了,同事幾個還要借餐館寶地接著聊。沒想到,正在邊喝茶邊聊著,突然停電了,屋內一片漆黑。愣了一下兒,不知道誰冒出一句:「快走人,不用掏錢了。」同事幾個心領神會,誰也不說話匆忙往外走,碰到服務員,甩出一句「提前買單了」就出了大門。

走出去百十來米的時候,同事幾個都很興奮,其中一個嚷嚷道:「省了,唱歌去!」幾個人簇擁著就往附近一家歌廳走,進了歌廳你方唱罷我登場,一直折騰到11點多才準備回家。

出了歌廳的門,小王想給剛結婚一年的妻子打個電話,一摸衣袋,手機不見了,趕緊回歌廳去找,房間里沒有,問服務員,也說沒見到,小王哭喪著臉說:「好幾千呢!」

同事幾個幫著分析,可能丟在餐館了,想回去找。可是人家肯定已經下班了,再說吃了喝了沒給人家錢,回去找不是自取其辱嗎?可是不去找實在是不甘心。

第二天上午,昨晚喝酒的兩個同事陪著小王去了餐館,小王揣了錢準備買昨天晚上的單。因為自知理虧,小王進門就先討好似的把的事說了,還說一定加倍賠償,然後才提手機的事。

沒想到服務員說沒見到手機,是不是來電後進錯房間的那幾位顧客拿走了。同事幾個一聽傻眼了,想溜走已經不可能了,彪悍的老闆正帶著幾個廚師在旁邊候著呢,只好乖乖掏錢。

小王問:「多少錢?」服務員說:「880元。」

小王的一個同事驚呼道:「怎麼可能?」

老闆在一旁插話道:「咋的?逃單還不認罰?」三人一看,趕緊掏錢走人了。

走在街上,小王抱著路邊一棵老槐樹說:「我比竇娥還冤啊!」

餐館的老闆得意地對服務員說:「怎麼樣?突然停電這招兒絕吧!不過你們必須看準了,誰丟了貴重物品,就放他們走,到時候找回來咱就宰他一頓,讓他啞巴吃黃連。昨天是誰的桌?給200元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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