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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網新攜手阿里 重金布局數據中心

證券時報記者 劉燦邦

阿里正在快速強化在數據中心領域的布局。8月12日晚間,浙大網新(600797)發布公告,全資子公司華通雲與阿里巴巴(中國)有限公司(下稱阿里)於近日簽署了包含ZH12數據中心項目的《合作備忘錄》。

記者注意到,今年3月,數據港(603881)也發布公告稱,已與阿里簽訂了關於ZH13等五個雲計算數據中心基地園區項目的合作備忘錄,明確約定了項目合作內容、合作周期、費用結算等主要商務條款。

阿里頻頻布局數據中心

華通雲與阿里簽署的《合作備忘錄》顯示,基於雙方是各自所在區域的優勢企業,擁有良好的商譽和豐富的資源,雙方同意進一步擴大合作規模、提升合作層級,就數據中心項目達成合作共識,在全國範圍內落地實施IDC數據中心機房項目。

華通雲將根據阿里的選址,按照其提供的定製化數據中心的技術和運營服務保障等要求,進行規劃、設計、投資、建設及負責提供數據中心運維託管服務。

華通雲與阿里將合作建設ZH12數據中心,阿里將分批給予華通雲數據中心建設量,初始授予1個模塊,後續根據實際履約情況,獲取後續份額,累計3個模塊。

據悉,華通雲將設立項目公司,負責IDC項目建設及運營全過程管理、項目運營所需機電設備的投資建設等。項目建設完畢經阿里驗收合格後,雙方完成簽訂「數據中心服務協議」,華通雲向阿里提供運維服務,並通過收取數據中心運維服務費確認業務收入。

上述《合作備忘錄》中針對機櫃月服務費的定價、數據中心機房服務費用結算模式和空置費進行了約定。在10年的運營期限內,浙大網新通過上述1個模塊的服務總收入為5.28億元(不含電力服務費),3個模塊的總收入為15.84億元(不含電力服務費)。

公告顯示,ZH12數據中心項目建設周期預計為18個月,實際交付計劃及使用進度以雙方在正式商務合同中約定為準。浙大網新表示,上述項目若順利實施,將進一步擴大公司在數據中心領域的規模,有利於加強公司及華通雲與阿里之間現存的戰略合作關係。

不過,由於上述項目合作尚需雙方進一步協商落實,雙方尚未開展具體合作,且IDC數據中心機房項目建設期較長,浙大網新預計,上述合作不會對公司2019年度經營業績產生重大影響。

記者注意到,今年以來,阿里在數據中心領域頻頻放出大單。今年3月,數據港就與阿里簽訂了關於ZH13等五個雲計算數據中心基地園區項目的合作備忘錄。此前的公告顯示,在該項目運營期限內,數據中心服務費總金額約為40.44億元(不含電力服務費)。

公開信息顯示,去年6月,阿里廣東雲計算數據中心河源項目動工建設,該項目總投資150億元;去年9月,杭州餘杭區舉行2018年三季度重大項目集中開工暨集中籤約活動,其中就包括投資達60億元的阿里浙江雲計算數據中心仁和項目。

華通雲未達業績承諾

資料顯示,華通雲是一家國內技術領先的新型互聯網綜合服務提供商,主營業務包括IDC託管服務、互聯網資源加速服務和雲計算服務。

2017年,浙大網新通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的方式購買華通雲數據80%股權,彼時,浙大網新的交易對手還給出業績承諾,華通雲2017-2018年度實現的累計扣非凈利潤不低於3.56億元。

然而,華通雲2018年的扣非凈利潤僅為1.07億元,與業績承諾的差額為9056萬元;華通雲2017-2018年度的累計扣非凈利潤為2.57億元,與業績承諾差額為9868萬元,未完成業績承諾,累計承諾利潤完成率為72.24%。

由於未能完成業績承諾,這也直接導致浙大網新在2018年對華通雲計提了5077萬元的商譽減值準備。

說來也巧,從浙大網新披露的公告來看,華通雲未能完成業績承諾的原因也與阿里有關。其中之一就是,在華通雲的互聯網數據中心業務板塊,阿里定製機房千島湖二期機房上架進度晚於預期,IDC 託管業務未能完成預期毛利。

浙大網新在2018年報中提到,如華通雲未來經營業績不達預期,收購華通雲80%股權的交易形成的商譽存在繼續減值的風險,從而對公司未來業績造成不利影響。

數據顯示,在收購華通雲80%股權的過程中,浙大網新增加了超過12億元的商譽。根據華通雲商譽減值測試中的預測,華通雲在2019年至2023年主營業務收入年均複合增長率預計為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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