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國有個習俗,說出來很丟人,所以,商鞅才趕緊讓老百姓分家的
這個習俗,才是中原諸國將秦人視為禽獸,並不願與之來往的根本,當然,既然稱之為習俗,那自然由來已久,並有其產生和存在的原因的。
一:習俗產生的原因。
這一習俗產生的原因,就與秦的由來有關了,秦自前898年,善於養馬的嬴非子在甘肅清水一帶立國,此後基本上一直承擔大周西部藩屏的任務,自立國以後,就同周邊西戎部族爭鬥不休,秦統一天下以前,這種鬥爭或大或小,或間歇或連續,或如火如荼,或死灰復燃,基本上就沒停止過。
雙方打了數百年交道,有衝突,也會有融合,當中原諸國以「禮」來作為自己行為準則的時候,秦呢,在戰爭中學習戰爭,接受了西戎部族的生活方式,並將其融到自己骨子當中,這種說出來很丟人的習俗即由此而來,並且,甚至到秦昭襄王的時候,還盛行於宮廷之中。
二:丟人的習俗
前359年,秦孝公向全天下發布招賢令,除了回顧光榮的歷史,探討存在的問題之外,還公開向天下宣稱:「能出奇計強秦者,吾且尊官,與之分土。」
誰能幫秦國強大,我就保他終身富貴。從中可以看出,秦孝公變法圖強的心思得有多麼迫切,在魏國始終不如意的商鞅即由此而來。
當然,那時候他還不叫商鞅,而是叫衛鞅,或者公孫鞅,到秦國之後,商鞅驚訝的發現, 秦國與中原完全不同 ,居然有這麼丟人的習俗,即:
「秦戎狄之教,父子無別,同室而居。」
秦居然跟戎狄一樣,老大的歲數,父子兄弟還住在一個房子里。有人說了,父子兄弟都是男人,住在一個房子里又能怎地。小的時候自然沒什麼問題,成人之後,娶了媳婦呢?
成了很明顯的男女混居,由此帶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都是很讓人頭疼的。
那麼,商鞅會怎麼辦呢。
三:商鞅的辦法
一個由來已久的習俗,含蓄點,是男女無別,直白點,非常尷尬。秦自秦穆公之後,就努力向東發展,試圖融入中原主流社會,成為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大國,而成為主流,文化方面必須做出改變,否則,雞同鴨講,雞未必看得起鴨子,大家肯定玩不到一起。
文化方面的改變,就得從糾正這種習俗,樹立健康的家庭觀,倫理觀做起了。這種糾正,說起來容易,做起來,春風化雨似的教育方式肯定不行,或者見效太慢 ,最好的辦法,就是「更制其教,而為其男女之別。」以法令的方式強制老百姓改變,到底怎麼強制?兩條:
1:令民父子,兄弟同室息者為禁;2: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
明文規定,成年男子必須分家,否則,賦稅加倍。
以強權拆散大家庭,趕緊讓老百姓分家,將之分成若干個小家庭,接下來,就面向全國,大力宣傳「男女有別」的倫理觀念,讓老百姓知道,那麼做是很羞恥的。
這就是商鞅變法中, 「令民為什五」,將老百姓分成5到10人的小單位的由來,這種做法,一方面是拆散宗族聯繫,加強官府對地方的管理,另一方面,則是為了糾正這種很丟人的習俗,那麼,結果如何呢?
四:移風易俗非常難
有一定效果,但對一個延續數百年的習俗,想要徹底糾正過來,非常難,一方面,與這種根深蒂固的「同室而居」的觀念有關,另一方面,也跟執法的力度有關。
人們常說秦法嚴苛,但事實上,秦法有時候也是很寬鬆的,1975年出土的雲夢睡虎地秦墓竹簡上記載過類似的案列,上面只說男子成年以後還不分家,做法是錯誤的,但並沒有如何懲罰的記載。
連男子成年以後必須分家都不能完全做到,那相應的理念,即男女有別的理念,自然不會被人當回事。
商鞅前359年變法,到了二三十年後的秦昭襄王時期,民間怎麼樣不知道,上層,還非常混亂,秦昭襄王的母親宣太后,即有名的羋月羋八子:「與義渠王亂,生二子。」
除此之外,還「 秦宣太后愛魏丑夫,太后病將死,出令曰:『為我葬,必以魏子為殉』」,死也要把情人帶走,而且還說得那麼明目張胆,「男女有別」貫徹得怎麼樣,已經可想而知。
正因為如此,才有秦始皇母親趙姬先後與呂不韋、嫪毐二人恩愛,並且生下孩子的事情。
當然,那時候秦已徹底融入主流,秦始皇接受了一些中原文化,思想已經發生變化,所以才對趙姬的事反應那麼強烈。
一個很丟人的習俗,商鞅變法之後,還上百年都改不了,也難怪荀子見過昭襄王后就非常擔心的說:(秦)粹而王,駁而霸,無一焉而亡。此亦秦之所短也。
什麼意思?思想這麼混亂,國運大約不會很長吧。荀子說的有沒有道理?就見仁見智了。
參考文獻:《史記》、《劍橋秦漢史》、《睡虎地秦墓竹簡》
※中國歷史上,大臣私下裡對皇帝的稱呼,你一定想不到
※白起的戰績有水分,他的名聲很可能是吹出來的
TAG:斯文卿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