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開國之君大義滅親,強迫殺人犯兒子自盡,卻為何遭到後世謾罵?
說到大一統王朝,人們想到的是「秦漢、西晉、隋唐、元明清」,也有人將北宋算作大一統王朝。其實,中國還有一個大一統王朝,與面積相對狹小的北宋相比,它才是真正的大一統王朝,只不過常常被人忽視。
這個大一統王朝,正是夾在西漢和東漢之間的新朝。新朝的國祚雖短,只有15年(公元8年—公元23年),但它承接西漢的完整領土,是個不折不扣的大一統王朝(當然,如果從它沒有經歷統一戰爭考慮,也可排除大一統王朝之外)。
新朝的開國之君是王莽。儘管,極少有人稱王莽為開國之君,但他確確實實是開國皇帝,只不過他的王朝一世而亡。王莽如何建立新朝的故事,人盡皆知,便不再贅述。今天要說的是,一件有關王莽大義滅親的故事。
人的天性是親愛親人,包庇親人,為了正義而懲罰親人,這是常人難以辦到的,所以大義滅親從某種意義說,是一種難能可貴的品質(但在漢代,朝廷並不鼓勵兒子直系親屬,比如父母犯罪,兒子隱瞞,朝廷不追究,因為這是天性使然)。
作為封建帝王,大義滅親便更是可貴,然而,作為開國之君的王莽,卻因大義滅親之事飽受後世謾罵,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原來,這件事發生在王莽還沒有稱帝的時候。有一年,王莽的二兒子王獲殺了一個奴婢,王莽竟勃然大怒,強迫王獲自殺。
欠債還錢,殺人償命,天經地義,王莽的做法似乎毫無問題,公正無私,值得稱讚。事實上,當時人們也極力稱讚王莽的大公無私。儘管,也有耿直者對出提出質疑,但微弱的質疑迅速被讚美的狂潮淹沒。
人們為何如此稱讚王莽?真相併不止殺人償命那麼簡單。王莽確實大義滅親,但是,王莽本可以不必大義滅親。因為王獲雖是殺人犯,但殺的不過是個奴婢,漢朝奴婢的地位很低,主人殺奴婢罪不至死。因此,王莽根本沒必要逼王獲自盡。
而且,王獲殺奴婢的原因不詳,如果是奴婢冒犯王獲在先,那麼,以漢朝的法律論,王獲殺奴婢非但不必抵命,甚至可能無罪。
關鍵在於,王莽顯然也認可這點。王莽稱帝後,對奴婢制度進行改革,也不過是「更名奴婢曰私屬,皆不得買賣」,並沒有賦予奴婢與普通百姓等同的地位。也就是說,王莽心裡也很明白,自己沒必要逼王獲自盡。
那麼,王莽為何非得逼死兒子王獲呢?
王莽稱帝後,人們漸漸看穿了他的真實嘴臉,他道德君子的做派全是偽裝,不過是利用道德沽名釣譽、謀權奪位,因此,王莽逼死王獲一事也被當作沽名釣譽,塑造自己大公無私的形象。
虎毒不食子,而王莽為了自己的虛名,居然逼死罪不至死的兒子,所以後人謾罵他虛偽、自私、殘忍,儘管他是開國之君。
不過在我看來,王莽逼死王獲並非沽名釣譽那麼簡單。王獲殺奴婢之事,發生在王莽最落寞、危險的期間,當時漢哀帝即位,重用祖母傅太后和丁太后兩家外戚,王莽被迫離職回到家鄉,杜門自守。傅丁外戚對他虎視眈眈,唯恐王莽憑藉道德名望捲土重來。
在如此危機重重的緊要關頭,王獲居然殺了奴婢,這件事極可能被傅丁外戚大做文章,比如指責王莽教子無方,或者直接污衊奴婢是王莽所殺。
王莽為了自保,只好逼死王獲,以證明自己絕對清白,絕對不會偏袒兒子,同時也算是除掉王獲這個給他惹事的「禍根」。當然,即使如此,也足見王莽的自私與殘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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