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父母為女兒買房,缺錢想賣房遭反對,父母勝訴賣房卻與女兒破裂
據《溫哥華太陽報》8月1日報道,加拿大一對父母曾給女兒買房,之後缺錢想賣房卻遭女兒反對,親人為此鬧上法庭,最終父母勝訴,獲准賣房。
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法官羅伯特·龐尼特介紹了這件案子,他表示,在2016年這家人因房產問題發生爭議之前,這對父母和他們的女兒之間的關係很正常。
這對父母此前已經預支了11萬美元(約合77.63萬人民幣),幫助女兒在科爾伍德購買了一所房子,供她在大學攻讀研究生時居住。
這對父母表示,他們想要將他們的投資利益最大化,使他們的女兒擁有一所住宅,也可以避免將來的財產轉讓稅。
但由於這對父母要提取存款準備金,需要支付一大筆稅款,於是他們希望還清抵押貸款,賣掉科爾伍德的房子,這時,家人之間出現矛盾。
這位母親作證稱,當她的女兒告訴她,她不想把房子賣了,並堅持說那是她的房子時,這位母親感到非常震驚和不理解。
這對父母一直從經濟上支持他們的女兒和兒子,為每個孩子提供車輛,支付成本讓他們接受教育,還會送他們其他各種禮物。他們甚至幫女兒支付了選擇性外科手術的經費,還幫兒子的房子還了貸款。
法官在對該案件的裁決中指出,處理該住房的家庭缺乏客觀文件,因此,家庭成員的信譽成為了最終判決的一個重要因素。
法官表示,家庭破裂後,隨之而來的憤怒、沮喪和失望,這讓雙方的證據都會帶有主觀色彩,這讓情況變得更加複雜了。
37歲的女兒作證稱,她的家庭早就失調了,她和哥哥的關係破裂。她聲稱購房的那筆錢是父母給她的禮物。
法官指出,土地業權文件,房產稅法案證明了購房資金確實來自於這對父母,且這對父母確實對他們的子女負到了應盡的責任。
法官補充稱,這對父母一直非常支持他們的子女,特別是女兒,因為她受教育時間長,需要長期的財政支助。
法官在周二發布在網上的一份裁決中表示,科爾伍德房產的資金確實是這對父母贈與他們的女兒的。
法官下令將房子賣掉,並由父母全權負責出售。他還下令,女兒和她的代理人不得干涉父母或父母聘請的代理人上市和出售房子。
這位母親周二表示,她希望其他父母能夠引以為戒,在替兒女購房之前首先寫好條款。
這對父母表示,他們從來沒有試圖報復過女兒,現在他們失去了自己的孩子的心,他們的親情遭到了嚴重破壞,甚至不知道怎麼才能修復好他們之間的關係。
這位女兒的律師對此不予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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