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安給內山先生的信中對一個人讚揚有加,而這個人居然和魯迅斷交
魯迅先生病逝多年後,朱安的生活陷於困頓,她就想變賣魯迅先生留在北平的藏書,消息一傳出,反響十分強烈,連魯迅先生生前的日本好友內山完造先生都反對,給朱安寫信,想阻止此事,朱安就給內山完造先生回了信,內容如下:
內山先生:
我們雖未見過,從前聽說魯迅先生時常稱道先生的道德學問,所以在我的意識上似乎一向對於先生是很熟悉而欽佩的,現承先生不惜下教……道義精神,尤為可感!我個人的身世狀況,本來不值得一談,但為尋求殘年養生活命之計,又不能不率直而摘要地向先生說一說,希望先生用最公正的友誼,來同情我的一切。
魯迅生前,我和我婆母周老太太的生活費,每月提前寄到,過年過節總是格外從豐,並且另有存儲一千餘元,以備不時之虞,我也克盡我的天職,處處節省。
自魯迅逝世之後,我秉承婆婆的意思,把儲存之款分月撥作家內的家用,當時有一位許壽裳先生,來代許女士索要魯迅先生全集的出版權,擔保許女士嗣後寄回北京寓的生活費,不使缺少,同時許女士也有信來索取版權,並表示極端的好意,我自愧無能,慨然允諾,當將委託手續全部寄去以後,許女士如何辦理,迄未通告,我亦未曾問過。
到廿八年冬季,因家用不足,我婆婆周老太太函商許女士,請每月酌加二十元,未能辦到,以後婆婆的花費,都由周作人先生擔任,銀錢之外,米面煤炭,常有送來,水果糕點,應有盡有,房屋亦來修過。卅一年五月,並我每月四五十元之零費沒有了著落,只好典賣釵裙,黯自彌補,卅二年三月,我婆母周老太太逝世,一切喪葬費用,全由作人先生擔任,並仍每月送我一百五十元,實在可感!雖然這點錢仍是杯水車薪,但我也不便得寸進尺,計較盈絀。
生活是飛也似的高漲,我的債務也一天天的加高到四千餘元,這真使我無法周轉!
我侍候婆婆三十八年,送老歸山,我今年也已經六十六歲了,生平但求布衣暖菜飯飽,一點不敢有其他的奢望,就是到了日暮途窮的現在,我也仍舊知道名譽和信用的很可寶貴的,無奈一天一天的生活壓迫,比信用名譽更要嚴重,迫不得已,才急其所急,賣書還債,維持生命,倘有一籌可展,自然是求之不得,又何苦出這種下策呢!
在北京的生活恐怕不在上海之下,前月華北新報曾有一段記載,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即需六百元。我又老而兼病弱,燒飯洒掃種種雜事,又不能不僱傭一個女僕,因此每月最低限度也要支出在千元左右,像我這毫無收入的人,實在是「不知所措」啊!」
這就是朱安給內山完造先生的信,寫得真是凄涼可憐,令人同情。其中提到魯迅的二弟周作人,朱安對周作人讚揚有加,這封信有關周作人的介紹就是「以後婆婆的花費,都由周作人先生擔任,銀錢之外,米面煤炭,常有送來,水果糕點,應有盡有,房屋亦來修過。卅二年三月,我婆母周老太太逝世,一切喪葬費用,全由作人先生擔任,並仍每月送我一百五十元,實在可感!雖然這點錢仍是杯水車薪,但我也不便得寸進尺,計較盈絀。」
誰都知道當年魯迅和周作人斷交時,周老太太站在魯迅這一邊,跟著魯迅一起搬出八道灣,可是後來魯迅病故後,沒有給周老太太留下錢財,周老太太婆媳把魯迅版權交給許廣平,讓許廣平負責生活費,可是許廣平說她一個人承擔不了,讓周作人來她分擔。
(為什麼不讓三弟周建人分擔呢?)
周作人答應和許廣平分擔贍養周老太太婆媳,生活費一人一半,後來許廣平因入獄和郵路不通斷絕周老太太婆媳生活費三年,這期間周老太太婆媳都是由周作人一個人養的。
如果換作現在的兒子,自己和大哥鬧矛盾斷交,母親站在大哥這一邊,現在大哥病故了,母親要由自己養了,肯定心中不平,只會出錢不出力,付個最低生活費。但是周作人沒有這樣做。
朱安的信上寫道,周作人對母親的贍養是很周到的,不但出錢,還出力,又修房子,又送水果點心,讓母親的生活檔次不低。這說明周作人沒有記仇母親站在大哥這一邊。周老太太的晚年生活過得不錯。
魯迅是1936年病故的,周老太太是1943年病故的,周老太太在魯迅病故後又活了七年,享年八十五歲,在民國那個年紀,算是很長壽的。看來周老太太生活的不錯,否則七八十歲的老人早就病故了。
而朱安1944年想賣書,被多方阻止後就不賣了,然後許廣平的郵路又通了,給朱安寄生活費,而朱安在1947年病故,從貧因潦倒到病故,朱安才用了三年,享年69歲。這說明朱安的晚年過得不如周老太太。周老太太最少還有一個肯養她的兒子周作人。
雖然周作人大節有虧,但是對家庭的貢獻是不錯的,尤其是對並不怎麼喜歡他的母親盡到孝順贍養的義務,以致於朱安給內山先生的信中對他大加讚揚,哪怕他是一個和魯迅斷交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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