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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死囚吃斷頭飯時,獄卒都會放一噁心之物,囚犯看到卻很感激

在很多人看來,古代社會視人命如草芥,統治者們擁有生殺予奪的權力,簡簡單單的一句話就能將人處以極刑,甚至是滿門抄斬、株連九族。事實上,這些印象都是影視作品在潛移默化中施加給我們的偏見,真實的歷史上,古人非常尊重生命,或者說是敬畏生命。所有被官府判處死刑的的人,都是需要層層上報的,大理寺和慎刑司都會加以複核,最終交由皇帝親自審核批准,這才可以行刑。因此,影視作品裡那些縣太爺都能下令處死犯人的情節,純屬橋段。

不過在判刑之後,除去犯「謀逆」「大不敬」等重罪的人可以立即處死外,一般的罪犯都要關押一段時間再處決,也就是大家所熟知的「秋後問斬」。那麼這其中有什麼原因或者講究呢?在古人看來,這其實是為了順應天意,秋天給人肅殺之感,秋分之後入冬之前的這段時間,萬物都開始走向凋零,選擇此時將罪犯斬首,和自然發展規律剛好吻合。

至於處斬當天,同樣有許多規矩,比如行刑時間一定要在午時三刻(即11點45分),只有這個時間點才最適合。在古人看來,午時三刻是一天之中陽氣最旺盛的時候,選在這個時間行刑可以避免罪犯冤魂留在人間繼續禍害。另一方面,官府對於負責負責行刑的劊子手也有一些要求。要知道,古代砍頭並不像影視劇中所演的那樣把頭直接砍斷——恰恰相反,古人很重視保留全屍,因此劊子手在行刑時必須十分拿捏好力道,既不能使頭身完全分離,又必須要一刀斃命,以免讓罪犯在死前遭受巨大痛苦,這顯然非常考驗劊子手的刀功。

所謂「見微知著」,古人對生命的敬畏和尊重,其實還體現在罪犯的最後一碗斷頭飯上。「斷頭飯」最早出現於春秋戰國時期出現,當時戰爭頻繁,戰勝一方往往都會把俘虜活埋或者殺頭,而「春秋五霸」之一的楚莊王最先立下了「斷頭飯」的規矩,讓這些士兵在死前能好好享受完最後一頓飯。隨著時間推移,楚莊王創立的這個規定逐漸被用於死刑犯身上,而且還被歷代統治者沿用。宋朝時期,朝廷更是制定了詳細標準,明文規定飯菜價格不得低於5000文銅錢,按照當時的物價水平,這頓飯可以說是相當豪華。

不過對於大多數死刑犯而言,這頓「斷頭飯」再怎麼豪華,其實他們都沒有胃口吃下去。當然需要指出的是,所謂的「斷頭飯」並不是人們想像的那樣,是一碗米飯配上雞鴨魚肉。獄卒在給罪犯送去斷頭飯之前,一般都會往碗裡面放一塊血淋淋的生肉,看上去非常噁心,根本吃不下去。事實上,這種有些奇怪的做法與民間傳說有關,相傳人去世以後,會被牛頭馬面引到地府,經閻王批准轉世輪迴後就需要到奈何橋向孟婆報道,孟婆身邊有一條惡狗,這時候可以將生肉扔給惡狗,避免被惡狗干擾,在輪迴轉世時會更加順利。

這種封建思想在古代人心中根深蒂固,因此如果犯人發現自己的碗里有一塊生肉,往往都會心生感激,在他們眼裡,這塊生肉顯然要比那些雞鴨魚肉重要。時至今日,很多地區舉辦喪事和祭祀儀式時,也會在香案上擺一碗生肉,希望能用來招待各路神祇,保護去世的親人輪迴轉世順利,同時這也象徵著生者對死者的祝福,蘊含著人文情懷。

參考資料:

《古代刑罰與刑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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