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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節」說鬼:「人鬼情未了」的故事,早在那時就有了

你所知道的「鬼」的形象最早是什麼時候的?

好的,有人說是香港恐怖片。還有更早的嗎?哦,有人說是奶奶講的鬼故事,還有人說《聊齋志異》。其實在東亞文化圈中,鬼的形象基本都能追溯到魏晉的志怪小說。而志怪小說自然也不是空中樓閣,前人為它打下了很深的基礎。今天中元節,擇日不如撞日,我們且泡上一壺茶,講講國產「鬼」的早期發展簡史。

先秦時期「鬼神」不分家

「鬼」字出現得比「神」早,甲骨文中就已經有了。從人類學的角度來看,「鬼」和「神」都與原始宗教中的靈魂觀念有關,同源而出,因此早期文獻中往往有鬼神不分的情況,合稱「鬼神」。

甲骨文中的「鬼」是在「人」上加了一個田字形的大頭。由此可看出鬼是「以人為本」延伸出來的

「鬼神」所包括的範圍是比較寬泛的。它既指「帝」、「天」等自然神,也指祖先等「人鬼」。例如《韓非子·十過篇》說:

昔者黃帝合鬼神於西泰山之上,駕象車而六蛟龍,畢方並鎋,蚩尤居前,風伯進掃,雨師灑道,虎狼在前,鬼神在後,騰蛇伏地,風凰覆上,大合鬼神,作為《清角》。

黃帝毫無疑問是神界領袖,風伯雨師等也屬於後世的自然神,但這裡卻用了「鬼神」二字。同理,孔子說的「敬鬼神而遠之」,也是描述一個比較模糊的概念。

元代張渥《九歌圖》中的東皇太一、山鬼和湘夫人。在屈原的《九歌》中,自然神和「人鬼」是混雜在一起祭祀的丨吉林省博物館

這種原始的鬼神觀,在少數民族地區還有所體現。如我的老家貴州松桃(屬苗語東部方言區)有一個詞叫ghunb,可勉強譯作「超能量」。給它加上形容詞jad便是「壞的超能量」,即不得善終的人化成的、能帶來災禍的鬼;給它加上形容詞rut便是「好的超能量」,即得以善終的祖先,或山神、穀神等自然神。

松桃苗族祭司祭ghunb的場景丨作者供圖

「鬼」和「神」的分道揚鑣

鬼和神的「分道揚鑣」發生在春秋戰國。《左傳》記載了這麼一件事兒:鄭伯有被公孫黑等人殺害,九年後鬼魂出現在鄭國,向兇手索命。子產對此解釋道:鄭伯有家大業大,吃香喝辣,最後竟然「強死」(不得善終),自然而然變成了鬼。這種「強死者為鬼」的觀點已經有了視「鬼」為不吉的意思

《左傳》里還有一些和鬼有關的故事情節,雖然篇幅不長,但很有後來志怪小說的趣味。

晉景公殺了大夫趙同和趙括後,夢到一個長發拖地的「大厲」罵道:「你殺了我的子孫,這是不義,我得到了上天的批准來報仇了!」晉景公醒來後找巫人占夢,巫人說:「您怕是吃不上今年的新麥了。」晉景公一聽就來氣,等到六月新麥成熟,他特意命廚師做好了端上來給巫人看,然後殺了他。等到得意洋洋準備開吃時,晉景公忽然肚子脹,趕緊跑去上廁所,結果……掉進茅坑淹死了……

唔,真是很有創意的復仇方式。

秦漢時期的「鬼」,開始對人不利

秦代的傳世文獻不多,但考古發現的簡牘卻不少。比如睡虎地秦簡的《詰咎》記載了22種「死人之鬼」,包括剌鬼、丘鬼、哀鬼、棘鬼等。有趣的是,《詰咎》還詳細論述了對付各種鬼的方法,如:

人毋故,鬼攻之不已,是是刺鬼。以桃為弓,牡棘為矢,羽之雞羽,見而射之,則已矣。

大概就是說,碰到有鬼無故攻擊你,就需要用桃木做弓、牡棘做箭,雞毛做箭羽,然後射他。這其中鬼怕桃木和雞之類的說法,是不是很熟悉?

《殭屍先生》里林正英手持桃木劍的經典造型

《詰咎》中的「鬼」都是對人不利的東西,上古時那種神鬼不分的情形已經見不到了。至於秦代的「鬼話」,我們且來看放馬灘秦簡的《丹》。原文比較長,我簡述一下:

我們的主人公「丹」是魏國大梁人。他在垣雍用箭傷人,隨即自殺,暴屍三日後埋在垣雍南門外。三年後犀武(魏國大將)與門客議論此事,認為丹不該死,於是向司命史公孫強禱告。公孫強讓白狗把丹從墓穴中挖出,在墓上立了三日,然後帶著丹經趙國到了北地郡的柏丘上。滿四年後,丹才能聽見狗叫雞鳴,並開始吃活人的飯食。

至於丹的樣貌,是喉嚨有傷,眉毛少,皮膚黑,四肢也不好用了。他還告訴人們如何對待死者,比如墓祭時不能嘔吐,否則鬼會被嚇跑;不要把羹湯澆在祭飯上,否則鬼不肯吃,等等。

放馬灘秦簡丨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這個故事「完成度」非常高,尤其是借丹之口講述了死人的一些喜好和禁忌,更增強了文章可信度。如「嗀(吐唾沫),鬼去敬走」。這種說法在後來《搜神記》里《宋定伯捉鬼》、《崔少府墓》等篇章里還能看見,甚至一直保留到今天

秦滅亡以後,中國進入了神學風行的漢代。漢代前期帝王信奉黃老,導致新的怪異之談泛濫;後雖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但董仲舒是以陰陽災異、天人感應為理論基礎,實際上還是促進了神學發展,因此鬼話在此時得以興起

漢人留下的典籍遠比秦代多,我們可以更加直觀地了解當時人們對「鬼」的感性認識。如王充《論衡·訂鬼》引用的《山海經》佚文:

滄海之中,有度朔之山,上有大桃木,其屈蟠三千里,其枝間東北曰鬼門,萬鬼所出入也。上有二神人,一曰神荼,一曰鬱壘,主閱領萬鬼。惡害之鬼,執以葦索而食虎。於是黃帝乃作禮,以時驅之。立大桃人,門戶畫神荼、鬱壘與虎,懸葦索以御凶魅。

這一段被孫幼軍當做素材寫進了「怪老頭兒」系列童話中,特別好玩。值得注意的是,「惡害」之鬼不僅為人所厭惡,而且還有神的懲罰,即會被神荼和鬱壘捆起來喂老虎。這是進一步完備了鬼神體系的表現。

河南南陽東關漢墓的神荼、鬱壘畫像石

應劭《風俗通義》中的一則故事也很有意思,可看作後世「附身」類鬼話的前身

張漢直外出求學,某鬼便附在他妹身上裝成他,說自己已死在路上,饑寒交迫,並詳細交待家中瑣事。父母兄弟哭得不行,披麻戴孝去迎喪,結果在佛寺數舍外的地方見到真人。家人見到張漢直,第一反應居然是以為他才是鬼。

魏晉時期的「鬼」,生動飽滿

魏晉不僅肯定了人死皆為鬼,而且鬼的形象也越來越生動飽滿,為後世小說的發展奠定了里程碑式的基礎。如《冥祥記》中宋協見到表哥庾紹死後的樣子:「形貌衣服,具如平生。」又如《搜神後記》中夏侯綜有陰陽眼,「常見鬼乘車騎馬滿道,與人無異。」可見鬼是極多的,並且也有自己的生活,只是人看不見而已。

魏晉志怪里的鬼是獨立的生命體,他們不僅大多外貌性格和人相似,而且還往往為常人之所為。這些鬼會喝茶,會奏樂,還會作弄人。將人情味加入描寫鬼的筆觸中,無疑會拉近它與人之間的距離,從而有利於衍生出許多故事性強的作品。我們以《搜神記》的《紫玉韓重》為例:

吳王夫差有個十八歲的女兒,名叫紫玉,才貌雙全。有一個少年名叫韓重,和紫玉兩情相悅。韓重要離開家鄉遊學,臨走之前囑託父母為自己求娶紫玉。吳王大怒,不許親事;紫玉氣死,葬在城門之外。

三年後韓重返鄉,得知此事後哭泣哀慟,在紫玉墓前憑弔。紫玉的魂魄從墳墓中出來,唱了一支情歌,和韓重在墓中結為夫妻。韓重要離開時,紫玉送了他一枚明珠,囑託他送給自己的父親。吳王見明珠後大怒:我女兒都沒了,你還造謠玷污她的亡靈,還偷盜她的墓室,藉以鬼神之名;我要把你抓起來!韓重逃脫,到紫玉的墓地訴說。

紫玉的魂魄去尋找吳王,講述了前段故事,澄清韓重並非盜墓賊。吳王夫人聽說,跑出來抱住紫玉,而紫玉化成了煙。

明刻本《搜神記》丨哈佛大學

這個故事已經與後世《聊齋志異》等無本質差別。吳王夫差的女兒紫玉和韓重相愛,做了三天三夜的夫妻,「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

魏晉志怪中的鬼既有這種可親的形象,也有相反的猙獰的形象,兩種類型都成為了後世小說鬼魅形象的基本模式。

我們還可以發現有趣的一點:在《左傳》中,我們經常看到上天會以祥瑞或妖象司道德教化之職,比如下雪啦、日食啦、地震啦。而在魏晉志怪中,「鬼」取代「天」來進行懲惡揚善的例子明顯增多。這是為什麼呢?

有學者認為這與佛教帶來的新思想有關。一是報應理論。雖然中國的《易傳》早就說「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但這種報應是「天」決定的,並非人格神。而佛教完善了相關理論,催生了一批「報應」類型的鬼話。

二是輪迴理論。佛教認為眾生依據前生業因在地獄、餓鬼、畜牲、人、天、阿修羅六道中輪迴流轉,這種輪迴觀是在因果基礎上形成的一種生命轉化觀。魏晉鬼話里流行的「死而復生」、「死而轉生」,顯然也不可避免地受其影響。

唐代《佛說十王經》中的六道輪迴/大英博物館

再後來,鬼話經唐傳奇、宋元話本、明清小說等得以不斷完善,乃至演變成今天的影視劇或遊戲。但根本上來說,魏晉志怪小說鋪的路子沒有變,即「鬼的身體 人的心理 曲折劇情」。吃水不忘挖井人,前賢功不可沒呀!

就寫到這兒吧,我看你後面那位好像很想跟你聊天,先撤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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