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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漢奸被國民黨抓走審訊,為何能得胡適等十多位大佬上書求情?

中國人最痛恨什麼人?恐怕除了侵略者就是漢奸了,他們賣國求榮,殘害同胞,簡直比侵略者還要萬惡,是人人得而誅之的存在。然而,近代史上有一個漢奸很特殊,他被捕後並沒有遭世人唾罵,反而有不少名流大佬為其求情,希望能救他於囹圄,這是怎麼回事?

這個漢奸名叫周作人,是大名鼎鼎的文壇巨匠魯迅先生的親弟弟,也是民國知名的大作家。抗戰時期,周作人沒有堅守文人氣節,在威逼利誘下替日本人做事,淪為可恥漢奸。中國抗戰勝利之後,國民黨當局開始肅清漢奸,周作人也被列入名單。

1945年10月6日,周作人被國民黨軍統特務誘捕扣押,半年後被送往南京,被關在老虎橋監獄。得知他被捕的消息,整個文化界都反響強烈,其中包括胡適、俞平伯在內的十多位文化大佬,都紛紛聯名上書,為他求情,請求法院輕判。

明明都是為敵做事,出賣國家利益,傷害國人感情的漢奸,為什麼周作人被抓就有這麼多人求情呢?是出於私人交情,還是事情另有隱情?

其實兩個原因都有。首先周作人本身也是個有名望的文化人,又曾在大學任職教書,跟圈內知名文人交情非淺,學生也遍布各方,這樣一個人脈廣博的人物,自然有很多人念舊情,願意相救。

其次,周作人雖然確實出任過偽職,有當漢奸的事實,但是情節並不嚴重,也沒造成太大損失,極大程度是迫於無奈,而非自願。更主要的是,北大校長蔣夢麟曾做證,當初周作人留在北平沒走,也有他勸阻的原因,他曾提出讓周作人留下來看護校產,所以周作人才沒走。

根據多人的舉證,法院進行了重新調查,認為他確有漢奸之實,但也有護校之功,最後只判了他14年有期徒刑。時隔一年後,再次改判為10年。當然,說是10年,其實周作人也沒坐夠,1949年年初他就被放出監獄,現在上海的學生家住了一段時間,後又搬回北京定居聊度餘生,於1967年病逝。

周作人到底算不算漢奸?其實應該是算的,雖然他出任偽職有委曲求全的成分,但也有一部分是出自對自己慾望的妥協,所以他被劃為漢奸一類並不冤枉,這個結局對他來說已經算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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