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一刀就能解決的事,為啥古代總將重犯發配?背後大有深意!
國家的穩定與和諧離不開秩序,更離不開法律的約束。因此甭管在什麼樣的朝代,是暴君還是明君,律法的修繕和制定都是重中之重,更是維護皇家威嚴的基石。在中國歷史上,最早的文字律法,可追溯至夏朝。自夏商周起始直到元明清結束,律法在前朝的基礎上不斷增減、修改,也時常發生變化。 每個犯人更是會根據不同的罪行,去制定相應的懲罰。然而令人疑惑的是,很多犯人明明身犯重罪,一刀就可以結果他們的性命,為啥很多時候,朝廷卻更加傾向於判處流刑,將他們發配邊疆?
我們都知道,若想押送犯人,則必須由相應的押送人員隨行,而在當時,流放往往分三檔,分別是2000里、2500里、3000里行程。而對於犯人每日行程,在律法上也有強制規定,必須日行50里。雖說同行押送人員沒有枷鎖的束縛,但面對如嚴苛的規定,卻不由得讓人懷疑:押運們究竟犯了什麼錯,為啥會遭到如此對待?
不過,這活對衙役來說,可並不算個苦差。雖然他們得嚴格遵守朝廷下達的指令。但是由於每次押送並不是一個人,而是數十人,因此他們的基本工資往往會高出常人。此外只要不碰上窮鬼,一些犯人家屬為了讓他們少受些罪,往往會在臨行前給衙役塞錢,求其照顧。這樣一來,他們拿著高工資,一路自由自在,旅途油水還多,因此對他們來說簡直是一份大大的美差。
而對朝廷來說,這樣的做法也是大有深意!雖然赦免他們死罪,但這一路卻並不好走。在他們準備出發前,官府會在其臉或身體上施以黥刑,留下其犯罪印記。除此之外,不論風雨,他們每日都得身戴枷鎖日行50里。然而他們每日的飲食配給有著嚴格的規定,每日僅僅只夠勉強果腹。因此很多犯人都難以走完全程,這簡直就是生不如死般的遭遇!起到了朝廷對犯人震懾及心理摧殘的目的。另外,在選擇流放地點方面,朝廷則更狠,選擇的都是邊遠貧瘠之地!
朝廷先給他們生的希望。待到他們歷經千辛萬苦、生死磨難而抵達時,面對的卻是終日的勞苦。他們不僅得擔負起開荒擴土的職責,大量的工程、匱乏的基礎生存條件,不被當作人看的鞭打責難,都使得死亡率極高。因此不少人苦幹一生,只為等到朝廷將他赦免返還,然而,卻極少有人能重回故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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