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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 兵:治史不宜歸納,而要貫通

受「科學」即是分科治學以及社會科學泛化的誤導影響,近人治史,好用歸納或附會式比較,所論看似有理,其實相當危險。因為:

其一,歷史事件均為單體,絕無可能重複發生兩件完全相同的史事,有的看似相近甚至相同,其實千差萬別,所謂形似而實不同,除非削足適履,無法歸納。受歐洲基督教神學一元化觀念及進化論主導的社會發展史和社會科學求同取向的影響,以為講究規律是排列近似性,實為一大誤解。

其二,所有個別事件相互之間存在著無限延伸的直接或間接聯繫,歷史的規律,即體現於史事的無限聯繫之中。而歷史記錄多為片斷,拼合聯綴,講究由時間空間規定的相關性。史料越多,可以重現的相關聯繫的可能性越是複雜。不僅正確的指向可以徵實,錯誤的聯結有時也居然可證。

其三,史事已經發生,不可改變,但發生過的史事須由當事者的相關記述來探求,或者分別稱之為第一歷史和第二歷史。照此推衍,依據相關記載追求史事本相所得著述,實為第三歷史。無論怎樣詳盡的記述,也不可能完整地覆蓋全部史事的全過程和各層面,而且當事者利害各異,立場有別,所記的羅生門現象相當普遍。由此衍生出層累疊加的史書,實事往往無直接證據,可以徵實的部分又相對簡單.其餘則只能近真。而近真使得一事多解的情形常常發生,好疑者誤以為儘是有意作偽,善讀者則從偽書中可見真材料。

有鑒於上述,治史不宜歸納,只能貫通。相應的史學著重見異,有別於社會科學的主要求同。不過見異並非僅僅關注具體,反而更加註重整體,要在整體之下研究具體,探尋個別的普遍聯繫。因此,治史最要也是最基本的方法為長編考異,即按時空順序比較不同的材料,以求史事的生成衍化及其內在聯繫。此法隨著研究對象的不同而有所變化,但萬變不離其宗,基本的做法一脈相承。在此之上,可以千變萬化,在此之下,主要還是如何入門的問題。

治史不宜歸納,本來不過是常識通則,而今似乎成了高難問題。1935年傅斯年所寫《閑談歷史教科書》對此就有詳盡論說:

算學與物理科學是可以拿大原則概括無限的引申事實的。這個憑藉,在地質、生物各種科學已難,在歷史幾不適用……物質科學只和百來種元素辦交涉,社會科學乃須和無限數的元素辦交涉,算學家解決不了三體問題,難道治史學者能解決三十體?若史學家不安於此一個龐氏所謂「天命」,而以簡單公式概括古今史實,那麼是史論不是史學,是一家言不是客觀知識了。在一人著書時,作史論,成一家言,本無不可,然而寫起歷史教科書來,若這樣辦,卻是大罪過,因為這是以「我」替代史實了。物質科學中,設立一個命題,可以概括無限度的引申命題……大約有三個領導的原則。第一項,列定概括命題,以包涵甚多引申的命題與無限的事實。第二項,舉切近於讀者的例,以喻命題之意義。第三項,在應用上著想。這些情形,一想到歷史教科書上,幾乎全不適用。第一項固不必說,歷史學中沒有這東西。第二項也不相干,歷史上件件事都是單體的,本無所謂則與例。第三項,歷史知識之應用,也是和物質知識之應用全然不同的。

沒有九等人品微分方程式和百行元素表,人物、行動只得一個個、一件件敘說。沒有兩件相同的史事,因果是談不定的。

因果二詞,既非近代物理學所用,亦不適用於任何客觀事實之解釋,其由來本自神學思想出。現在用此一名詞,只當作一個「方便名詞」,敘說先後關係而已,並無深意。

1942年10月11日,傅斯年復函好用社會學方法研究中國歷史的吳景超,有的放矢地強調:

歷史上事,無全同者,為了解之,須從其演化看去,史學之作用正在此。如以橫切面看之,何貴乎有史學?

史學是天然的比較研究,一般平行比較研究者,每每喜歡求同,落入穿鑿附會的俗套。而史學的比較研究,因緣事實聯繫,更加著重於見異。這並非排斥規律,歷史事實均為特殊、個別,不等於沒有聯繫,只是不能用自然科學或社會科學的原理來強求史料與史實的類似並由相似性加以連貫。歷史規律,恰在於個別事實依照時空順序彼此聯繫的無限延伸之中。

近代學人當中,梁啟超最好講歸納法。自清季以來,因緣崇尚科學與西方的時勢,陰差陽錯地將日本明治思想家翻譯邏輯方法之一的歸納法誤認為是科學方法,不僅一直將歸納法當成近代西洋科學方法的核心,而且判定清代考據學所長亦在於善用歸納法,所以清學也具有某種程度的科學性。至於另一主要邏輯方法演繹法,雖然間有學人在論述科學方法時提及,實際上鮮有看成科學方法的實例。不僅如此,出國留學前的傅斯年還將清代與宋明的學問視為針鋒相對,其中一項便是宋明的學問是演繹的,清代的學問是歸納的,「就這方法上而論,彼此竟是截然不同,所以彼此的主義,竟是完全的相左。仔細看來,清代的學問,很有點科學的意味,用的都是科學的方法」。傅並且將樸學對宋學開釁,等同歐洲科學家對中世紀造反,實際上將演繹法排斥於科學方法之外。

可是梁啟超到了1923年寫《研究文化史的幾個重要問題》時,態度變化。他自我反省,首先即討論「史學應用歸納研究法的最大效率如何」,雖然仍將歸納法視為科學方法的代表,但是對於是否適用於史學,卻已經有了不同的看法。他說:

現代所謂科學,人人都知道是從歸納研究法產生出來。我們要建設新史學,自然也離不了走這條路。所以我舊著《中國歷史研究法》極力提倡這一點。最近所講演歷史統計學等篇,也是這一路精神。但我們須知道,這種研究法的效率是有限制的。簡單說,整理史料要用歸納法,自然毫無疑義。若說用歸納法就能知道「歷史其物」,這卻太不成問題了。歸納法最大的工作是求「共相」,把許多事物相異的屬性剔去,相同的屬性抽出,各歸各類,以規定該事物之內容及行歷何如。這種方法應用到史學,卻是絕對不可能。為什麼呢?因為歷史現象只是「一趟過」,自古及今,從沒有同鑄一型的史跡。這又為什麼呢?因為史跡是人類自由意志的反影。而各人自由意志之內容,絕對不會從同。所以史家的工作,和自然科學家正相反,專務求「不共相」。倘若把許多史跡相異的屬性剔去,專抽出那相同的屬性,結果便將史的精魂剝奪凈盡了。因此我想歸納研究法之在史學界,其效率只到整理史料而止,不能更進一步。然則把許多「不共相」堆疊起來,怎麼能成為一種有組織的學問。我們常說歷史是整個的,又作何解呢。你根問到這一點嗎。依我看,什有九要從直覺得來,不是什麼歸納演繹的問題。這是歷史哲學裡頭的最大關鍵,我現在還沒有研究成熟,等將來再發表意見罷。

由此可見,這時的梁啟超,已經根本懷疑歷史的「不共相」可以因果律來求。

梁啟超的轉變,緣於他讀了新康德主義弗賴堡學派的主要代表李凱爾特(Heinrich Rickert)的著作,受自由意志論的影響。從來好以今日之我與昨日之我戰的梁啟超,這一次的轉變也未必周知詳情且深思熟慮。史學不宜用歸納法求同,並非自由意志論者的獨見,而整理史料同樣不宜歸納,歷史的整體性更不應由直覺得來。梁啟超想不清楚的問題,循著歷史哲學之道,大概永遠不可能研究成熟,更尋覓不到適當的答案。反倒是後來傅斯年由比較不同史料而近真並得其頭緒的認識,將求真與尋求史事普遍的內在聯繫有機結合,遠勝於梁啟超的看法。楊聯阩認為錢鍾書所著《管錐編》若在見異處再多著筆,可能更富於啟發,即基於人事不會完全重合的史家之見。

傅斯年、梁啟超的說法在倡導史學社會科學化的學人看來或許難以接受。清季以來,由於存在以社會科學為科學的誤解,不僅許多史家曾經受過社會科學的影響,整個史學研究也有社會科學化與日俱增之勢。戊戌時因《時務報》等事一度與梁啟超反目成仇的章太炎,1902年因為讀各種社會學書而欲重修《中國通志》,即不惜捐棄前嫌,引抱有相同志趣的梁啟超為同道。其所訂計劃,除以紀傳鼓舞民氣、啟導方來之外,就是以典志「發明社會政治進化衰微之原理」,將「心理、社會、宗教諸學,一切可以熔鑄人之」。而清季擔任京師大學堂史學教習的陳黻宸認為:「無史學則一切科學不能成,無一切科學則史學亦不能立。故無辨析科學之識解者,不足與言史學,無振厲科學之能力者,尤不足與興史學。"而「古中國學者之知此罕矣」。「故讀史而兼及法律學、教育學、心理學、倫理學、物理學、輿地學、兵政學、財政學、術數學、農工商學者,史家之分法也;讀史而首重政治學、社會學者,史家之總法也。是固不可與不解科學者道矣。蓋史一科學也,而史學者又合一切科學而自為一科者也。」後來唐德剛還指胡適其實不懂科學就是社會科學,所以方法只是符合科學而並非科學,整理國故因而不能得法。

不過,雖然歷史上一切人事均為單體,卻並非所有的單體均有足夠的記述呈現其單體性及其相互關係,如果一概強求個別人事的比較聯繫,一般社會成員勢必成為無聲的群體,難以在史學領域得到應有的呈現。尤其是隨著對於傳統史學的批判和關注層面的下移,社會科學之於史學的作用與日俱增。限於材料,群體的歷史以類像方式進行處理,有其不得不然的苦衷或道理。只是但凡歸類,都會伴隨著一定程度的求同不存異,所以異的存在不斷挑戰類的合理性。新文化史和新社會史一方面延續由精英而大眾的取向,一方面則由群體而個別,以小人物的視角故事顛覆精英和群體的歷史敘述。只不過必須顯示所選人物與群體乃至社會整體的關係,才能呈現個案的意義,而要做到這一層,卻並非輕而易舉之事。

將近代中國史學這樣的變化軌跡解釋為學術發展的與時俱進,似嫌簡單,因為這一時期的學人往往呈現年輕時好趨新,讀書愈多則反而守成的現象。其實歸納之所以被認定為科學方法的核心,除了誤讀錯解西學之外,大背景正是因為用西洋系統條理本國材料被看作理所應當的進步。對此陳寅恪曾經批評新派留學生的所謂「以科學方法整理國故」,認為此舉「看上去似很有條理,然甚危險」,並借著評審馮友蘭《中國哲學史》的機緣,批評中國盛極一時的整理國故「流於穿鑿傅會之惡習」,「其言論愈有條理統系,則去古人學說之真相愈遠」。「任何古書古字,絕無依據,亦可隨其一時偶然興會,而為之改移,幾若善博者能呼廬成廬,喝雉成雉之比。此近日中國號稱整理國故之普通狀況,誠可為長嘆息者也。」在他看來,理想的整理歷史資料,應是「具有統系與不涉傅會」同時兼備,而要達到這樣的境界,談何容易。

治史一味地窄而深,不僅不能揭示和把握歷史整體的淵源大勢及內在聯繫,甚至無法恰當研究具體的歷史。治史首先應回到歷史現場,以漢還漢,由求其古而致求其是。否則,脫離原有的時空位置,以後來間架先人為主,所論不管看似多麼頭頭是道,無非是對歷史想當然的看法,還談不上認識,亦不是事實,至於古人的本意,更加無從談起。而研究單位再小,也是解釋一字即作一部中國文化史,非貫通不能奏功。所以,任何具體人事,都要置於歷史錯綜複雜的整體聯繫脈絡之中,才有可能認識得當。也就是說,要在體的觀照下,安放點、條理線和展示面,以求得其所哉。只有成竹在胸,才能庖丁解牛,以免盲人摸象。

要達到通的境界,還須在博通與專精之間平衡協調,大而全也許只是龐雜的變形。教科書與通史,形式上似乎通括,未必真能提綱挈領,條貫所有史事。若以主觀裁剪史實,即使面面俱到,不僅流於寬泛表淺,而且極易陷入愈有條理,去事實真相愈遠的尷尬。

作者簡介:桑兵,浙江大學人文學院歷史學系文科資深教授。

來源:《治學的門徑與取法》,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59-6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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