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男子「殺妻」判死刑,11年後「亡妻」現身,死去的女子是誰
25年前,他因涉嫌殺妻被法院判處死刑,可是在監獄裡蹲了11年後,被「殺」的妻子卻活著回來了。那麼,既然妻子活得好好的,丈夫怎麼會被判死刑呢,當初死的那個人又是誰呢?這就是今天我們要說的案子——佘祥林案。
1994年1月20日,佘祥林的妻子張在玉離開家就再也沒出現,因為她患有精神病,走失的可能性很大。但是,自從妻子失蹤,娘家人就懷疑是被佘祥林殺了,儘管佘祥林一再否認,可他也說不出來妻子到底去了哪。
3個月後,在呂沖村的一處水塘里,有人發現一具女屍。雖然屍體已經腐爛,但張家人趕來辨認之後,認為和失蹤的張在玉特徵相符。就這樣,無辜的佘祥林就被警察抓走了。
在拘留所里,佘祥林大喊冤枉,堅持不認罪。案子本來就證據不足,但是為了儘快破案,佘祥林被毆打整整10天10夜,實在受不了的他只好認罪。同年10月13號,荊州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佘祥林因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下圖:死刑判決下達後,佘祥林仍在極力抗爭,此時的他該是多麼絕望!)
判決書下達後,佘祥林提出上訴,經過重審、二審判決,佘祥林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在當年的刑事判決書中,還煞有其事的詳細的描述了佘祥林的殺妻經過,後來經媒體報道,所有人都認為他就是個惡魔,不殺不足以平民憤。
為了證明佘祥林的清白,他的母親楊五香四處申訴,結果被警察抓走,關在京山縣看守所長達9個月,飽受折磨。9個月後,佘家人籌了錢把人領了出來,此時的楊五香已經又聾又啞,連路都不會走了。3個月後,楊五香病逝,享年54歲。寫到這,真想罵人。(下圖:佘祥林在亡母墳前跪拜)
受佘祥林的牽連,他妹妹14歲就輟學,去了深圳打工。他的四弟34歲,連個女朋友都沒有。更屈辱的是,佘家人走到哪都抬不起頭,到處都是流言蜚語,被人戳脊梁骨。而且,佘家為「屈死的媳婦」收屍時,村民都不讓棺材從村裡過,他們只能扛著棺材,爬山路繞村而行,飽受屈辱和痛苦。
不僅如此,天門市石河鎮的幾位村民曾作證,說他們曾看到過一個女人流浪到他們村,自稱叫張愛清(張在玉的別名),還聯名寫了一份證明書。然而,一個自稱京山縣政法委書記的人找到他們,手槍「啪」的一聲往桌上一拍,讓他們承認是作的偽證,遭到拒絕後,這幾位村民竟然也遭警方抓捕,只好逃到外地。
2005年3月28日,「死亡」11年之久的張在玉,突然回到了佘祥林家。原來,她之前常與佘祥林吵架,後來索性直接離家出走了,一路乞討流浪,最後在山東棗莊落了腳,並與當地一名男子結婚生子。2天後,荊門法院緊急撤銷對佘祥林的判決,宣告佘祥林無罪。然而,此時的佘祥林已經被折磨的身患重症。(下圖:佘祥林的妻子張在玉)
但是,這件案子豈能就此結案呢?佘祥林坐了這麼多年冤獄,賠償如何解決?當年刑訊逼供的人是誰,又該怎樣對他們進行追責?更關鍵的是,張在玉雖然沒死,可當初放在棺材裡的那個女人是誰?當年的墳頭早已長滿了荒草,殺害她的真兇又在哪呢?然而,截至目前為止,只聽說了佘祥林拿到了賠款,其餘的好像就不了了之了。
據了解,張在玉曾給娘家寫過信,也就是說,張家人其實很早就知道女兒沒有被殺。但是,他們不知出於何種原因,並沒有把真相告訴警方,導致佘祥林多坐了幾年牢。記者曾試圖聯繫張家,但他們全部不知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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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搶劫」判16年,還剩15天出獄,法官:對不起,抓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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