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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男子密謀搶劫女老闆未得逞,剛碰頭就被抓獲!上海警方如何對犯罪未卜先知?

上海市公安局今天上午披露,警方日前破獲了一起預謀搶劫案件,3名犯罪嫌疑人沆瀣一氣,通過網路結識後密謀結夥搶劫,結果還未動手就被民警抓獲。

據介紹,去年以來,上海警方通過整合多部門資源,進行綜合研判、及時發現線索,已破獲4起預謀搶劫案件。

預謀搶劫未得逞,3男子動手前即被抓獲

8月13日,上海公安部門在工作中發現一條重大線索:有一3人團伙密謀結夥搶劫,並獲悉其中1人將從外省市來滬,計劃與另外2人接頭後制定詳細作案計劃。經過進一步偵查,警方初步了解3人的約定接頭地點在寶山美蘭湖區域。

線索同時反饋給了寶山公安分局,分局刑偵支隊和羅南派出所民警立即組織警力以軌交7號線美蘭湖站為中心對周邊區域開展走訪排查。當天深夜,前往美艾路某居民小區走訪調查的偵查員反饋,當天傍晚曾有一名外省市口音男子來到該小區找朋友借宿,且行跡十分可疑。

經進一步偵查確認,警方於8月14日零點30分許,在該小區抓獲犯罪嫌疑人馮某、賈某。並於8月14日中午,在浦東新區滬南公路某小區將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劉某抓獲。

據承辦民警介紹,今年8月初,馮某與劉某通過網路搭識後,兩人都認為踏實工作來錢太慢,萌生了通過搶劫來快速致富的念頭,並且約定由劉某物色搶劫對象,由馮某再通過網路招募補充人手。幾天後,馮某又通過網路搭識了賈某,最終3人決定共同實施搶劫。

「來到就做事拿錢走人」「成敗在此一舉,幹完就能暴富了」「沒有案底不會被監控發現」……承辦民警告訴記者,三人在網上密切交接,並催促人在賈某儘快來滬與另兩人接頭。「他們大多數時候通過語音聊天來商量計劃,警惕性也很高,比如聊天內容涉及『搶』字,他們會用拼音『qiang』來代替。」

嫌疑人密謀搶劫的聊天記錄

在物色搶劫對象的過程中,劉某鎖定了浙江一名培訓機構女性負責人,並向另兩人提供了該女子開寶馬車、家裡很有錢等信息。3人商定先在上海會合,然後赴浙江實施搶劫。8月13日下午,賈某依約乘坐火車來到上海併入住馮某的暫住地。

然而讓他們萬萬沒有想到的是,還沒來得及實施搶劫就被警方一舉抓獲。承辦民警介紹,3名犯罪嫌疑人均無犯罪前科,年紀都不到30歲。

到案後,3人均對預謀實施搶劫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馮某、劉某、賈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預謀搶劫為何構成犯罪?

本案中,3名犯罪嫌疑人雖然沒有真正實施搶劫行為,只是預謀犯罪計劃,實際上已構成了違法犯罪。

根據《刑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為了犯罪,準備工具、製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對於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這個案件中,3人在聊天過程中,已經鎖定了搶劫對象,並且有一名成員已經從外地來到了上海,與另一成員碰頭。我們判斷,這些跡象說明幾名犯罪嫌疑人將要實施犯罪。為保障市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我們在犯罪發生前就進行打擊,避免對市民群眾造成傷害。」上海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

法律界人士指出,犯罪預備是指為了實施犯罪,準備工具、製造條件,但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著手實行犯罪的特殊形態。本案中3人在網上合謀搶劫計劃,且已經尋找到作案目標,只是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實施,已經對刑法所保護的公眾權益構成了威脅。「而且搶劫罪屬於嚴重刑事犯罪,一旦實施就會產生極其嚴重的社會後果,依法應該嚴厲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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