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約戰機接近俄羅斯要員專機,俄戰機能否將其擊落?
在前不久西班牙空軍戰鬥機接近俄羅斯國防部長專機事件發生之後,有俄媒評論稱俄軍戰鬥機可以直接將其擊落。那麼問題來了,如果護航的戰鬥機開火擊落試圖接近防長等要員專機的別國戰鬥機之後,是否會引發嚴重後果?我們以8月13日西班牙空軍F/A-18戰鬥機危險接近俄羅斯國防部長專機一事為例進行說明。
試圖接近紹伊古專機的西班牙空軍F/A-18戰鬥機掛載了4枚空空導彈
發生類似事件時,首先需要明確危險接近事件發生的空域。在國際法中,界定開火是否合法的主要判定標準是事件發生地點,比如入侵領空這類的侵犯主權的行為,主權國家有權將入侵的航空器擊落並要求其擔責。但如果空中摩擦發生在國際空域且涉事航空器屬於國家航空器時,那相關的法律也好,規章也罷,就管不著了。
紹伊古專機當天的行程是俄羅斯國防部提前通報過的,西班牙公關戰鬥力有點弱
在《國際民用航空公約》中,對「國家航空器」的定義是「用于軍隊、海關和強力部門的航空器」,而8月13日涉事的F/A-18、蘇-27和圖-214均屬於軍用航空器,其中F/A-18屬於西班牙空軍,蘇-27屬於俄羅斯海軍航空兵,而圖-214則屬於俄羅斯空天軍,都屬於軍用飛機,因此無論發生什麼,國際法是管不著的。在國際空域對一國軍用航空器使用暴力威脅方式,那就等同於帶有敵意的挑釁行為,本質上屬於戰爭挑釁行為,被挑釁一方完全可以視情節嚴重程度決定是否擊落挑釁的軍機。換句話說,如果8月13日為紹伊古專機護航的蘇-27戰鬥機開火將西班牙空軍的F/A-18擊落,也不會觸犯相關的國際法,結果要麼是西班牙認慫,要麼就是生死看淡不服就干,向俄羅斯宣戰,顯然前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蘇-27的出現從來沒讓人失望過
如果發生類似事件時要員乘坐的是民用航空器呢?民用航空器受到《國際民用航空公約》和《蒙特利爾公約》的保護,對飛行中的民用航空器使用暴力威脅行為已經屬於違反公約的行為。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在部分國家的航空法律規章中,運送要員的專用航空器也是國家航空器而非民用航空器,享有國家航空器的特權和豁免,在國際空域對一國的國家航空器使用暴力威脅方式,本質上和在國際空域對一國軍用飛機發起戰爭挑釁是一樣的,因此護航的飛機也可以視情節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將挑釁者擊落。
當然為紹伊古護航的蘇-27戰鬥機也不是來看戲的,誰還沒兩枚格鬥彈了?
就近年來波羅的海中立水域上空發生的多起北約戰鬥機試圖接近俄羅斯防長專機事件來看,北約正在不斷挑戰俄羅斯的底線,如果未來持續發生此類事件,俄羅斯保不準會擊落挑釁的北約戰鬥機「殺雞給猴看」,擊落一次保證其他北約戰鬥機在監視時遠遠觀望而不是湊上來挑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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