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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好朋友不能搭夥做生意,奶奶講了三個例子,發人深思

作者:芨芨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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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段時間,我厭倦了朝九晚五的生活,想換一種活法:去做生意。

當時,老家全鄉鎮都在養鴨子,到處是鴨棚,據說養好了,一年掙個幾十萬不成問題。

我回去找到在鄉鎮上班的好朋友小林商量,每人拿出十萬元,投資建一個鴨棚。日常我來經營,有外跑的事情就小林上。這事就這麼敲定了。

沒想到,等我回到家,將我的想法講給家人聽時,父母沒說什麼,但奶奶堅決不同意。

奶奶說:「要做就自己做,不能和好朋友一起做。你做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

我問奶奶為什麼,奶奶說,這是祖訓,好朋友不能搭夥做買賣。奶奶說了三個例子,讓我自己去想。

第一,好朋友一起做買賣,分不清誰主誰次。因為亂猜忌,反而比外人更容易受傷。

大剛和柱子是堂兄弟,改革開放後一起去縣城開了個飯店。因為兩人從小一起長大,也是堂兄弟中關係最好的,所以,開始也沒分那麼清,一起早起去買菜,一起經營。

後來,小飯店做大了,兩人商量著租個大點的門面,擴大經營,讓家裡種田的老婆都來幫忙。兩人將小飯店兌了,又在不遠處接了一個大飯店。依然叫那個名字,只是人多了,大家就想分工,這樣幹活快一些。

大剛覺得自己是堂兄,應該拿主意,就拿過一張紙,邊寫邊說:「柱子,以後你每天負責早起買菜,我就不去了,門面大了,我先把店裡打掃乾淨。柱子媳婦,你負責擇菜和上菜,我媳婦桂花負責洗碗和晚上打掃衛生。」

柱子說:「哥,為什麼是我早起買菜?夏天還好,冬天小風跟刀片一樣,我這細皮嫩肉的,不行。還是我在家裡打掃衛生,你去買菜。」大剛說行,就這麼干。

開完小會,柱子媳婦把柱子拉到一邊,小聲說:「我看這裡面有蹊蹺。你看,大哥先說讓你去買菜,你不同意,他立即同意了,這說明什麼?買菜有油水啊。我經常去集市上買菜,對這件事太熟悉了。比如,今天黃瓜一塊,明天可能八毛就買了。我看,買菜是個好活。」

柱子一想也是,原來兩個人一起去買,花多少錢都知道,現在一個人去,回來說多少是多少啊。尤其是市場里賣菜的,即使你要憑證,也無非在一張紙上撕下一點來,寫上數目。這要造假,太簡單了。

除此之外,柱子還覺得,應該選出一個當家人來,全權負責飯店的大小適宜。

飯店現在一共四個人,還是兩對夫妻,當家人怎麼選?於是,兩人決定每人負責一個月,半年後看誰做得好,就決定由誰來當家。

就這樣,飯店在互相猜忌中開業了。沒到半年,飯店就關門了。別人誰也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大剛和柱子也是各說各的理。從此以後,兩人由關係最好的堂兄弟變成了仇人,老死不相往來。

奶奶說,那是幾十年前的事了,滿打滿算那個飯店投資也不超過一萬元。這麼小的買賣,卻因為互相猜忌,讓親人變成仇人,值得嗎?所以,關係再好,也不要牽扯到錢,一牽扯到錢,矛盾就出來了。

第二,是平均分配,還是多勞多得?利益分配永遠是橫亘在好友之間的千古難題。

鎮上有一個電視機修理鋪,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很是紅火。修理鋪是三個好朋友一起投資開的,自然也就平分利潤。開始掙錢少,大家也沒覺得有什麼問題,後來隨著農村電視機增多,業務開始多了起來。三個人就做了一下分工:技術好的小李負責維修,小張和小孫負責開車出去找電視機,拉回店裡;在小李修好後,再送回去。

因為修電視機是一個細緻的活,小李常常忙到半夜。而小張和小孫拉回來就不管了,兩個人去附近肉食店買點熟肉,整點啤酒,喝著酒陪著小李。慢慢地,分歧就出現了。

小李覺得,所有電視機都是自己辛辛苦苦修好的,是技術工人;而小張和小孫只是跑跑腿,屬於苦力,他應該比兩人多拿一些錢。

小張卻說:「你在屋裡,風不打頭雨不打臉的,我們乾的什麼活?風裡來雨里去的,一樣拿錢你還吃虧了?」

人就是這樣,不沾光不要緊,但也不能吃虧。但這個界限太難劃定了。

當雙方覺得都沒沾光的時候,矛盾也就無法調節了。因為平時都是小張和小孫一起出去跑,自然統一戰線,將小李當成了敵人。這樣一來,小李更覺得委屈,於是,第一輪談判鬧個不歡而散。

三人又鬧了幾次,最後只好分道揚鑣。

奶奶說,做朋友講的是情義,只要能聊得來,就能成為好朋友。但做生意講的是利益,比較注重細節,如果處理不好,則友誼的小船說翻就翻。

第三,好朋友可以喝酒吃肉,那是玩;但一起做生意,也一樣給你挖坑。

奶奶講的最後一個例子我知道一點,是發生在我一個遠房親戚身上。

小雪做化妝品生意後,生活大變樣,常常在朋友圈顯擺高品質的生活。正好,好朋友小芳剛生了孩子,沒有上班,就想和小雪一起做化妝品生意,入股一起經營吧,算是分店。

誰知道經營一段時間後小芳發現,小雪給她的貨,很多都是即將過期的產品,賣不了就砸在手裡了。

小芳給小雪說了這個情況,並提出了賠償。但小雪堅持說,她也不知道哪些是即將過期的,所以,大家一樣經營,你賣不掉就不要怪產品。

說來說去,小芳就生氣了,要求退股,但小雪還是不答應,說簽好的合同是五年,現在不能退股。最後,兩人對簿公堂,鬧得滿城風雨。

古人說「做一個買賣瞎一個人」,雖然有失偏頗,但還是有點道理的。因為做生意就想賺錢,沒有人想做賠錢生意的。但生意不是那麼好做的,有賺錢的就有賠錢的。所以,哪怕是為了蠅頭小利,有些生意人也往往會不擇手段,只要能坑的,不管親戚朋友都不會放過。後來禍害全國的「傳銷」,就是血淋淋的例子。因為,生意場上只有永遠的利益,沒有永遠的友情。

奶奶最後說:何為「商人」,其主要的關鍵詞就是「重利」,利益面前,不管是誰,都可能成為他的墊腳石。所以,很多「關係老鐵」的人一起做生意,最後只能落個「老扎心了」。

奉勸那些想和好朋友搭夥做生意的人,「生意有風險,搭夥須慎重」。

奉勸那些已經「搭夥」的朋友們,錢沒了可以再賺,友情盡了就再找也不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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