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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啥古人願意做小妾?因為她們有一項特權,現在女性做夢都想得到

聲明:本文素材來自《中國古文化史》一書,作者原創,獨家首發,轉載必究,拒絕偽史,保證不涉時政。

妾在古代有多種含義,在甲骨文中的含義為有罪的女子,在《國語》中的意思則是大戶人家的女奴,所在最初妾地位極其低下,直到後來才慢慢提高了一些,但是仍然只是主人的附屬品,由此看來很多古人願意做小妾或許只是因為現代很多女性都想要的一種特權了。

到了宋代《水滸傳》、清代《儒林外史》這些描述社會的著作之中開始出現了女子自稱妾室的句段,我們可以看出來這時候妾的地位已經不是奴了,事實上還有一種成為滕妾的身份的小妾,是作為嫁妝隨到男方家中的,她們的本質還與奴沒什麼差別,也沒有機會成為女主人。

雖然在古代的很多書中我們還會看到三妻四妾的說法,也就是所謂的多妻制度,但是實際上正妻只能有一個,其他的只能作為妻替代品,也就是男方的妾,我們在史書上可以看到小妾是沒有多少權力的,例如唐玄宗時期如果妾要扶正的話要經過一系列的儀式和族長的同意。而在《大明律》中還曾經有禁止小妾成為正妻的條律。

在北宋仁宗時代還曾經規定小妾的孩子也並不會有正常的權利,還必須伺候主母,沒有屬於自己的人格。但是有失必有得,雖然她們地位不高,但是還是會擁有讓很多女性羨慕的特權。那是保命的特權,因為在某些牽連家人的罪案中,小妾是可以逃過一劫的。

例如古代皇帝抄家和誅族的時候,丈夫妻子孩子還有很多有血親的人都是會受到牽連的,大多都免不了死刑或者流放,但是權力越小責任也就越小,小妾沒有權利那也就不需要擔負那麼多責任,所以可以逃過一劫,正如在《紅樓夢》所寫中,大家族被抄家的時候,那些婆姨們都沒有死,只是被關了幾天就放出去了。

這就是作為小妾的權利了,面對家庭的滅頂之災的時候丈夫和正妻都會喪命,但是小妾最終可以憑藉比較低賤的地位免於一死,這讓某些品行不端的女性羨慕的很,因為她們希望的就是只共享福但是不一起患難,不過這樣的女子只會被我們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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