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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朝制定的一條法律,我國摒棄不用,美國卻沿用至今

劉邦屬於一個大器晚成的皇帝,四十多歲的時候還在遊手好閒,只是他後天的機遇比較好,再加上一點努力,成就了大漢王朝的建立。漢朝分為西漢、東漢,405年的國祚成為封建史上最長的朝代,這與較為成熟的治國制度有很大的關係。其中漢朝制定的一條法律,我國摒棄不用,美國卻沿用至今。

秦朝末年百姓不堪壓迫,在陳勝、吳廣的領導下發動起一次大規模的農民起義,很多勢力都趨勢而起,亂世出梟雄的年代,劉邦這樣的市井小混混從中脫穎而出。

從劉邦有膽量與項羽分一杯羹時,就註定他不平凡一生的開始了。張良、韓信等文武全才的能人先後效忠於麾下,最終把西楚霸王項羽逼得在烏江自盡,自己成為了一名少見的「草根」皇帝之一。

劉邦登基後,雖然年歲不小了,但也正是這種老成讓他稱帝後沒有飄飄然,反而回顧秦朝統治失敗的原因,除了暴政之外,還有其嚴苛的法律制度,都是引起百姓不滿的主要因素。

秦始皇是一個以武力徵得天下的皇帝,滅六國,結束幾百年的戰亂只能靠嚴政、酷吏才能打天下、穩天下。所以,秦朝時期的法律非常嚴格,主要受到商鞅的影響,以法家思想為主導建立的「法治社會」。

其中最為嚴格與殘忍的就是連坐法與夷三族,只要誰犯了罪,他的七大姑、八大姨都不能倖免,而且但凡與事情有丁點關聯的人,都會被牽扯進來。如果遇到大罪,死幾百、上千人都是常事,大多數被處死的都是無辜的人。

劉邦針對這樣的「酷法」進行了深刻的「總結」,認為百姓之所以造反與這樣的殘酷刑法不無關係,所謂「得民心者得天下」,由此看出劉邦「老成」的好處,他便提出了「德主刑輔」的治理制度。

「德主刑輔」就是以儒家思想為主,以法家思想為輔,取消秦朝時期的「嚴刑峻罰」,廢除連坐法與夷三族的刑罰,以教化為主、刑罰為輔,從而達到寬柔相濟、嚴松有度的統治目的,為此,他命蕭何給他制定出一套較為嚴整的法律「條款」。

秦國法律在很大程度上參考了戰國時期的《法經》六篇,包括盜法、賊法、網法、捕法、雜法、具法,可以說是一部比較全面的法律「手冊」了。

蕭何在此基礎上,根據漢朝當時的國情,又加入了戶律、興律和廄律,又進行了較為完善的改動,為此形成了漢代的法治管理制度——《九章律》。

《漢書》中記載:「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於是相國蕭何捃摭秦法,取其宜於時者,作律九章。」

《九章律》中有一條規定為「住宅防衛」,就是但凡有陌生人私闖民宅做違法之事,主人都有權保護自己的權益不受侵害,即使被主人殺死,主人也不需要承擔責任。

這一點我們在美國的影視劇中經常可以看到有關這類劇情的演繹,美國至今還在沿用這一法律條款,而我國則早已摒棄不用了。

並不是對百姓的利益保護減少,而是更為人性化處理,受儒家思想的影響,凡事都需要有理有據,經過調查、分析後才判定對方的罪行,從而避免過於武斷的事情發生。

比如有一些偷盜之罪,罪不至死,避免房屋主人惡意傷害或栽髒的情況發生,相對來說還算是比較人性化管理的。

只是任何的法律管理制度都不會有百分百完美的地方,只能根據國情的實際情況來制定,畢竟像中國這樣十四億人口的大國,稍有變動都會引起「蝴蝶效應」,以德服人才是自古以來流傳下來的習俗,以此彰顯禮儀之邦的風範。

參考資料:《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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