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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錘!檢察機關批捕黃毅清,此前虹口警方宣稱對其行政拘留不到半天即告停止

剛剛上海市虹口檢察院發布信息稱,虹口區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販賣毒品罪對犯罪嫌疑人黃毅清(男,34歲)批准逮捕。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就在今天上午,虹口警方發布消息,稱在調查黃毅清散布不實言論時,發現其存在販毒、吸毒等違法行為。公安機關以黃毅清涉嫌尋釁滋事、販賣毒品罪向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

今年7月28日晚,上海公安發布消息,黃毅清因造謠上海經偵民警充當「保護傘」,構成尋釁滋事被處以行政拘留處罰。公安當時的通報指出,黃毅清用新浪微博賬號「@AndyHYQ替身」多次發帖,指稱上海經偵民警充當他人「保護傘」,並稱掌握一定證據和線索。對此,上海市公安局高度重視,即由紀檢監察部門與發帖人黃毅清聯繫約談,就其反映情況開展核查。

經查,黃毅清因與周某某、胡某長期存在私人恩怨糾葛,為發泄私憤,故意編造杜撰和發布相關帖文。其中,所謂「和胡某有關係的上海經偵民警的名字」純屬子虛烏有。黃毅清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並深表後悔。黃毅清的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目前,警方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處罰。

然而就在當天虹口公安公開發布黃毅清被拘留消息之後,網上出現一張停止執行拘留通知書的圖片,稱虹口警方已對黃毅清停止執行拘留,這一過程在此前虹口警方發布的信息里隻字未提。幾乎同時,黃毅清本人的微博賬號還與網友互動稱自己「沒事」。次日清晨,虹口警方再次發布通告,稱黃毅清在接受警方調查前因自身原因造成右跟骨骨折。後經醫院診斷,需要儘快進行手術治療,因此警方做出停止執行行政拘留的決定,但其尋釁滋事的違法行為已被警方認定。

記者注意到,在7月28日晚,黃毅清在其微博發布了一篇「道歉聲明」。

其聲明稱:

7月26-27日,我在自己微博賬號上數次發布了涉及周立波、胡潔和上海經偵部門的不實帖文。其實這些內容是我編造杜撰的沒有任何事實依據。為了增加可信度,我虛構了可以發布與胡潔有關係的經偵民警名字這個情節。

我之所以發布「上述」這些內容,是因為我和周立波存在個人恩怨,想通過網上發帖泄私憤。

現在我深刻的認識到我的行為是十分錯誤的,尤其對上海經偵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我現在非常後悔,我真誠的向上海經偵和廣大網友道歉,保證以後不會再犯類似的錯誤了。再次真誠道歉。

如今,檢察院發布批捕消息,確認黃毅清已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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