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評選第八屆南京市優秀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的通知
寧委宣通〔2019〕42號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動我市哲學社會科學繁榮發展,充分調動廣大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根據《加快推進社科強市建設實施意見》(寧委辦發〔2014〕71號),由市委宣傳部、市委黨校、市教育局、市社科聯(院)聯合舉行第八屆南京市優秀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和標準
凡在南京市屬有關單位從事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教學和管理工作的在職人員,均屬評選對象。評選條件是:
(一)教學和科研人員的評選條件
1.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堅持正確的教學科研方向,有良好的學術道德和職業精神。
2.積極工作在科研、教學第一線,學術成就顯著,學術影響突出。在省級以上出版社公開出版過個人專著,多人合作的須是前三名作者,且撰寫30%以上篇幅;研究成果在2018-2019年度內獲得過省優秀哲學社會科學成果獎、省社科應用精品工程獎、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以上(不含專業學會)獎勵或者市決策諮詢獎一等獎(多人合作的須是前兩名作者) ;編撰或參與編撰的通俗理論讀物獲市級以上「五個一工程」獎。
3.在具備上述申報條件的前提下,優先考慮以下幾類人員:
(1)直接參与中央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的首席專家和專家,積極為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貢獻突出研究成果的專家。
(2)在從事專業研究工作的同時,積極從事直接的教學工作,特別是常年面向學生開設專業課程,深受學生歡迎的骨幹教師;常年從事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積極探索相關領域的教學經驗和規律,受到學生普遍好評的骨幹理論課教師;積极參与基層理論宣講工作,受到幹部群眾普遍歡迎。
(3)獲得國家級教學成果獎項或省部級教學成果獎項的高校教學骨幹,多人合作的須是前三名作者。
(4)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優秀中青年業務骨幹。
4.上一屆被評為優秀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的,取得的科研成績符合本次評選要求的教學和科研人員,可繼續申報。前兩屆連續被評為優秀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的教學和科研人員,本次不參加評選。
(二)管理人員評選條件
1.市宣傳系統、市黨校系統、市教育系統、市社科聯(院)系統等單位有關幹部,熱愛哲學社會科學事業,從事社科理論宣傳普及和管理工作一般應在3年以上,工作成績比較突出。
2.市管幹部和上一屆被評為優秀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的管理人員不參加評選。
二、評選申報名額
本次將評選不超過40名優秀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各系統申報候選人名額按1:1.5比例確定,即每個系統各上報15名候選人。
三、評選程序和辦法
1.本次評選優秀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採取兩級評選的辦法,市裡成立由市領導和專家學者組成的評審委員會;各系統初評後將候選人名單上報市評審委員會進行終評,並以無記名投票表決的方式確定最終人選。
四、評獎辦法
由聯辦單位聯合發文予以表彰,並向獲獎者頒發證書。
各單位接此通知後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廣泛發動,確保評獎工作順利進行。
附件:
※貨幣白銀化與明代社會變革
※為而有度 行而有方——原創歌劇如何「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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