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不想清楚就離婚,這些財產怕是帶不走,先看法律上怎麼說
文|秘籍君
2018年人口婚姻狀態調查結果顯示,我國已婚人士的離婚率再創新高,進入信息化時代後大家紛紛不想再「將就」了。結果一出就上了熱搜,不少男性網友在熱門哀嘆,男人結婚成本那麼難,怎麼還有人會離婚呢?肯定是女人提的。
這句話倒是不假,調查結果中同步顯示了性別比,主動提離婚的大多是女性。因為現在的年輕男性沒有父輩們獨立賺錢養家的能力,還得了父輩們不幹家務不育兒的「少爺病」,女人認為,男人對家庭的貢獻實在小,倒不如分開單獨過還落個輕鬆自在。
對於這個想法我是支持的,結婚是為了共同分擔,若男人只吃飯不洗碗,那就沒必要委屈自己。只不過新婚姻法公布後,財產分割就有了大的改變,女人若不想清楚就離婚,這些財產怕是帶不走,先看看新婚姻法如何規定的吧。
男人的婚前財產:房子、首付
記得我結婚那年,新婚姻法剛剛推行,在領證前我得知了財產分割的變動,當即把父母給的二十萬嫁妝拿去跟老公一起付了首付,本來這筆錢是用來裝修房子的,但新婚姻法的修改,意味著裝修後的房子會與我無關。
而我表妹就沒這麼幸運了,她結婚晚我一年,卻對新婚姻法一無所知,以至於結婚時把嫁妝拿來買了輛車。對比房產,車是絕對的消耗品,入手後立刻貶值。她的婚姻維持了七年,離婚時房產都是男人的,屬於她的只有那輛貶值到五萬的破車。
所以,遇上這種情況時,即使男方購入的是全款房,女人也要把自己的儲蓄款填進去,去房管局進行房產比例公正,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畢竟不動產是會升值的。
男人婚前賬戶存入的大額本金
這種情況主要發生在辦過婚宴後,若舉辦時間在領證前,男方就可以把禮金定額存入銀行賬戶,過後再去民政局領證。那這筆錢就屬於男方的婚前財產,到離婚時,他只需要證明這筆錢的存入時間在法定婚姻關係生效前,那離婚後,這筆錢女人就分不到。
因此,在婚禮結束後,女人應要求配偶把禮金存入夫妻共同賬戶。這樣即使領證時間晚,也一樣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男人因意外獲得的賠償金
這一點是婚姻法比較公平公正的地方,指的是男性在工作生活中出現意外時,責任方給予的賠償款屬於男性個人所有,因為這筆錢是用來補償男性所受傷害的,大多會用於治療或者精神損失,所以女性離婚時無權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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