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再喜歡一部動漫,也不要隨便吹捧,客觀理智是很重要的
哈嘍,今天筆者想和大家說一說對動漫評價的一些見解。
其實筆者寫這篇文章是一種戰戰兢兢的心態,因為有的想法確實想說,但是既然是想法,就難免會和大家存在一些偏差。如何能夠在讓更多小夥伴接受的基礎上,大膽說出自己的觀點,是一件很費腦筋的事。
事情是這樣的,不久前筆者的一位室友看完了《學園默示錄》,表示這部動漫相當精彩,然後跟我說了一些他的看法。
湊巧的是,這部動漫我在幾年前便已經看過了,從劇情上來說,確實不錯,但是也沒有那麼優秀,但是考慮到室友似乎很喜歡它,因此我的回答也比較委婉,便符合著說它是還可以。
但正是因為我的評價是「還可以」,所以室友有些不太高興,便用一種很嚴肅的語氣陳述了它的厲害之處,並且很直白地將它視作神作。
聽到這句話是,我意識到了一個問題:對於一個作品的評判,過於主觀是否合理?因為在我看來,這部動漫無論是從哪個層面上來說,都算不上是神作的水準。
於是,筆者聽到了室友接下來的一句話:「只要足夠喜歡,認為它是神作,它就可以是神作。」
不知道小夥伴們對於這句話怎麼看,但恕我直言,這句話相當不負責任,甚至很毀三觀。
之前聽到有人說過這麼一句話:藝術是很主觀的東西。
這句話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並不能夠說藝術就沒有好壞的標準。舉個例子吧,《紅樓夢》是經典名作,但是我看不懂,所以我不喜歡,也讀不下去,所以我認為它非常一般。不過我非常喜歡看網路爽文,在我心中,網路文學比紅樓夢強太多了,因此隨便挑出一部,都是不朽的傑作。
筆者認為,「喜歡」和「優秀」是兩個不同維度的東西,喜歡某樣事物,本身並無過錯,關鍵在於你對「喜歡」這份情感的把控,是埋藏於心呢,還是不由分說地像整個世界展示,並且讓所有人都認同你的這份心情呢?
「喜歡」不足夠成為一部作品評判標準的全部,尤其是「神作」這類稱號,雖然是衍生於「ACG」,但是本質上它還是一個非常嚴肅的辭彙,是需要從各方面去綜合考慮的,同時也要經得起時間的考驗和理智的權衡。如果僅僅只是因為個人喜歡,而不吝讚美之詞地將一部作品定義為「神作」,並且大肆宣傳,不分是非地向更多人安利,卻絲毫不考慮它是否會帶來某些不利影響,這真的好嗎?
個人的喜好不代表全部,就像我雖然喜歡暗黑風格的電影,但是我不會隨便向人安利,也不會大肆追捧,甚至將它視為「神作」,因為我很清楚它只是我個人很喜歡而已,實際上並不值得收穫這麼多的讚譽。就像七月番的《平職》、一月的《盾勇》不該成為大熱之作的道理是一樣的。
因此,對於當下一些本來很低質的動漫作品,卻在播放量上排名十分靠前,而那些作者嘔心瀝血、誠意滿滿、同時藝術性很高的作品反倒是無人問津,這個現象是十分不合理的,而更不合理的還是類似我室友的那類話:只要足夠喜歡,內心認為它是神作,那就是神作。
因此,希望大家就算再喜歡一部動漫,也能夠意識到這部作品到底是因為自己「喜歡」,還是它確實很優秀,二者真很大程度上是有所區別的,對於一部作品的評判,理智真的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