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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齊詩》學研究及其批評

在清代復興漢學的時代風潮中,魏代亡佚的《齊詩》學成為眾多學者搜輯檢討的對象。范家相、馮登府、迮鶴壽以及陳壽祺、陳喬樅父子等人先後繼起,網羅遺佚,使得久已淡出學界視野的漢代《齊詩》學,尤其是其中的「《齊詩》翼氏學」重獲學人們的注意。某種意義上,這開啟了兩百多年來《齊詩》學研究的新篇章。他們的基本意見,在於認定「《齊詩》翼氏學」為西漢《齊詩》學正宗,乃至「聖門言《詩》之微旨」。這種觀點到了民國年間,受到眾多學者的批判。例如,梁啟超便將「《齊詩》翼氏學」置於漢儒陰陽五行說內,並將其定性為「惑世誣民」之邪說、「禨祥災祲」之迷信。雖然我們今天已經普遍接受了後一種評價,但是梁啟超的觀點是在近代西學東漸的時代背景下提出的,並不能真正構成對清儒的學術批判,且未免帶有明顯的情緒化色彩。其實,陳喬樅等人對西漢《齊詩》學的誤解,是完全可以從學術史的立場上加以批評與駁斥的。

就學術與政治思潮的變遷而言,《齊詩》學在西漢的傳承與發展大致經歷了兩個主要階段,其一是以轅固、後蒼等人為代表的早期《齊詩》學,其二是由翼奉及其後學發展出來的「《齊詩》翼氏學」,按照學界的一般觀點,其具體內容主要包括「四始、五際、六情十二律」等理論。前者可以視為西漢《齊詩》學的正宗,後者則是陰陽災異思潮影響下的產物,或者可以方便地稱為西漢《齊詩》學的「異義」與「別傳」。至於將「《齊詩》翼氏學」視為西漢《齊詩》學正宗,乃至「聖門言《詩》之微旨」的看法,完全是那些志在「尋墜緒,扶微學」的清儒們的曲解。這裡我們不妨舉出清儒陳喬樅的見解,對其稍作疏通與辯駁,以見西漢《齊詩》學傳承及變遷的本來面貌。

陳氏《齊詩翼氏學疏證·自敘》謂,「顧《齊詩》之學宗旨有三:曰四始,曰五際,曰六情,皆以明天地陰陽、終始之理,考人事盛衰、得失之原,言王道治亂、安危之故。其間微言有線未絕,獨賴《漢書·翼奉傳》一篇存什一於千百而已。先大夫嘗言漢儒治經,如《易》有孟、京卦氣之候,《春秋》有公羊災異之條,《尚書》有夏侯、劉氏、許商、李尋《洪範五行》之論,莫不明於象數,善推禍福,著天人之應。翼氏之治《詩》,精通乎律歷陰陽,以窮極性命、告往知來,夫非聖門言《詩》之微旨歟!」

喬樅守其父說,將「四始、五際、六情」等說視為西漢《齊詩》學正宗,乃至「聖門言《詩》之微旨」的看法,並不符合歷史的實際,且對於我們準確把握西漢《齊詩》學的性格及其發展進程造成嚴重的干擾。其錯謬之處,可從下述三個方面加以駁斥。

其一,若「四始、五際、六情」等說果為西漢《齊詩》學的正統理論,則其不當只見於翼奉的稱引,而不為前期或同期其他《齊詩》學傳人所言及。據《漢書·儒林傳》記載,《齊詩》學的創立者為景武之際的齊人轅固生,轅固傳夏侯始昌,始昌授後蒼,蒼授翼奉、蕭望之、匡衡。僅就現存的文獻而論,「四始、五際、六情」諸說並不見於除翼奉之外的上述其他《齊詩》學者。據此,陳氏父子的觀點似無充足的證據。如果稍退一步,將此類學說籠統地納入漢儒陰陽災異說的範圍,則除翼奉外,夏侯始昌、蕭望之也是主張陰陽災異的名儒,並有大量解釋災異的言論見於《漢書》等材料。如果《齊詩》學本來的理論之中確有「四始、五際」等說,何以在同為《齊詩》學傳人的夏侯始昌、蕭望之那裡絲毫沒有論及呢?當然,限於漢代文獻的大量佚失,本條質疑只有佐助的功能,並不能完全推翻陳氏父子的觀點。

其二,陳氏父子認定「四始、五際、六情」等說為得自《齊詩》正傳的觀點,不符合《漢書》對齊、魯、韓三家《詩》初創時期異同的評定。三家《詩》在創立時期的異同,《漢書》之中原有定議,如《藝文志》謂:「漢興,魯申公為《詩》訓詁,而齊轅固、燕韓生皆為之傳,或取《春秋》,采雜說,咸非其本義。與不得已,魯最為近之。」又《儒林傳》謂:「嬰推詩人之意,而作內、外《傳》數萬言,其語頗與齊、魯間殊,然歸一也。」即此而論,三家《詩》雖然在著作的形式上有所差別,但言《詩》的宗旨則是趨於一致的。如果「四始、五際、六情」等說為漢初《齊詩》學的正統理論,班固理應作出相關的說明。其實,陳慶鏞在為《齊詩翼氏學疏證》作《敘》時已意識到此問題。他說:「或疑翼少君始際之說,因災陳戒,託言詩篇,以明緯學,其說涉於附會。故班孟堅亦謂其假經立誼,依託象數,或不免乎億則屢中。」然而,「或者」的質疑並未引起陳慶鏞的重視,他選擇相信《漢書》本傳「臣奉竊學《齊詩》,聞五際之要,十月之交,知日食地震之效」的文本作為立論的依據,並援引孟康《注》中的「《詩內傳》曰『五際,卯、酉、午、戌、亥也』」,以為孟康所說《詩內傳》即漢初轅固生所作《齊詩內傳》,由此得出「五際之說,本《齊詩》明矣」的結論,甚至接著便斷言「五際之說,出於《齊詩》,則四始之說,亦出於《齊詩》,更無疑也」。其實,孟康所謂《詩內傳》是指東漢以後被稱為「內學」的《詩緯》類文獻,並非轅固的《齊詩內傳》。既如此,則陳氏父子的證據基本無法成立。

其三,陳喬樅為論證「四始、五際、六情」諸說系「聖門言《詩》之微旨」,援引了「《易》有孟、京卦氣之候,《春秋》有公羊災異之條,《尚書》有夏侯、劉氏、許商、李尋《洪範五行》之論」作為旁證。然而,這些旁證適足以起到消解陳氏觀點的效果。孟喜、京房的卦氣說在西漢易學中的地位與歸屬,是近30餘年易學界重點研討的問題。目前來看,除極個別學者仍堅持卦氣說源於上古易學傳統外,絕大部分學人則主張它是西漢易學家建構的新理論。同樣,視《洪範五行》災異之學為漢初伏生所傳的傳統說法也被推翻,學界已基本接受了夏侯始昌創立《洪範五行傳》的新觀點。至於《春秋公羊》災異說,雖然自董仲舒以來便被視為西漢《春秋》學的正統理論,但是董仲舒的公羊災異說並不能夠在《春秋》本經乃至《公羊傳》中找到堅實的文本依據,而是他通過特定的詮釋方法附會到經傳之上的。將《春秋》本經、《春秋公羊傳》與董仲舒所闡發的《春秋公羊》學區分開來加以研究,已經成為學界的基本共識。既然後三者並非漢初儒學之原貌,更非孔、孟原始儒家之正傳,今日已有定論,則陳說之錯謬自然明白無疑。

即此,結合整個西漢經學的發展趨勢而言,清儒陳喬樅等人關於「四始、五際、六情」諸說為《齊詩》學正傳,甚至「聖門言《詩》之微旨」的觀點,完全不能得到我們的贊同。其實,翼奉的《齊詩》學不惟異於孔門《詩》教,也未必來自漢初博士轅固生,它實際上是西漢經學家援據陰陽數術、附會經傳以言災異思潮的產物。首倡其說的,可能是轅固的弟子夏侯始昌,或再傳弟子後蒼,而最有可能的就是翼奉本人。其「四始五際」「六情十二律」說之於《齊詩》,類似於災異譴告說之於《春秋公羊傳》,卦氣災異論之於《周易》經傳,都與經典本身沒有直接關係,而由於受一定的歷史時勢、學術風氣之影響,經某人的努力,才附會到經傳之上的。清儒唐晏《兩漢三國學案》謂:「《齊詩》本為《詩》家別傳,而奉之學尤異,純以陰陽五行說《詩》,彷彿京房之於《易》,李尋之於《書》……奉純以天道言《詩》,豈孔門用《詩》之本意也乎……如奉所言,未免於語怪矣。」可見清末學者對此已有清醒認識。而稍早於唐晏的陳喬樅之所以會發生誤讀,只能歸結為他身處清代漢學研究大張門戶之幟的時代氛圍中,蔽而不能有所見的緣故了。或者,正如錢基博所說,那些標榜「尋繹墜緒」「扶助微學」的清儒,實際上所從事的是「翹漢學以為名高」的事業,並因此而造成「漢學之焰彌高,漢學之真彌隱」的學術困局。至於我們今日的經學史研究,首先要擺脫的便是部分清代經學家設置的類似障礙,以歷史的眼光和理性的態度重新審視傳統經學的發展進程。

(作者單位:河南大學哲學與公共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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