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孩子幾歲才能獨自留在家中?
這個問題視乎在我們國內壓根就不是問題,因為不涉及到法律問題,況且通常都有爺爺奶奶在家裡照顧。
但在美國卻不一樣,對兒童有很嚴格的法律保護規定,特別是打罵孩子你是要坐牢的,而且嚴重的可能會被取消孩子的監護權。在有些州甚至明確規定孩子達到一定年級後才可獨自一人留在家中。對於我們很多移民美國或者準備移民美國的中國父母們有必要了解這些文化差異或者法律差異。
今天美雅移民美國移民專家為大家細說下在美國到底孩子多大父母才可以把小孩單獨留家中。
首先,熟悉你所在州的相關法律,一些州有相關法律規定孩子獨自待在家之前需要達到的年齡,有些州會提供「建議年齡」,有些州則根本沒有相關規定。熟悉你所在州的法律很重要,因為在法律認為孩子準備好之前,讓孩子獨自一人留在家可能會產生嚴重的法律後果。
前段時間有家長在群里諮詢我們移民專家說:校車把孩子送回家還不到下午4點,我們大人都趕不回家,把孩子一個人留在家裡合法嗎?
誰想到這問題把大家都問懵了,大家去網上搜完,說什麼的都有。求解無門後很多人也開始「倒苦水」,說就是因為怕不小心犯了法,不得已花錢找放學後的Daycare,甚至還有夫妻兩人輪流調整下班時間,回家陪孩子。
其實這個問題的答案並不複雜,只是網上信息太多,很容易混淆。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整理一下。
在美國針對這個問題法律有規定嗎?
首先,我們來看看聯邦衛生及公共服務部兒童局(Children"s Bureau)的說法:
關於孩子幾歲可以單獨待在家裡,並沒有普遍規定的年齡,原因是孩子的成長速率不同,不能僅僅根據年紀來做判斷。
再從各州自己的法律來說,全美也只有三個州對於這個年齡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它們分別是:伊利諾伊(不低於14歲)、馬里蘭(不低於8歲)、俄勒岡(不低於10歲)。如果您住在這三個州,一定要遵守法律,否則違反後果很嚴重。
而如果您住在其餘47個州中的一個,雖然州法沒有規定,但很多州府或法庭都有擬定一份指導方針(Guideline),或是參照專家意見,提出家長們把孩子單獨留在家的最低年齡建議:
亞利桑那:無建議
阿肯色:無建議(但某些公校規定9歲以下孩子不能在無人接時下校車;13歲以下不建議由兄弟姐妹獨自照料)
加州:無建議(但有家長應注意的清單)
科羅拉多:建議12歲及以上
康州:建議12歲及以上,15歲及以上才適合照料弟弟或妹妹
特拉華:建議12歲及以上
佛州:建議12歲及以上
喬治亞:建議9至12歲可單獨在家不超過2小時
夏威夷:建議11或12歲及以上
愛達荷:無建議
伊利諾伊:14歲及以上(法律規定)
印第安納:無建議
愛荷華:無建議
堪薩斯:建議6至9歲可短暫單獨在家,10歲及以上可獨自在家
肯塔基:建議11歲及以上,否則家長可能被調查是否失職
路易斯安那:無建議
緬因:無建議
馬里蘭:8歲及以上(法律規定),13歲及以上可照料8歲以下兒童
麻州:無建議
密歇根:建議10歲以上
明尼蘇達:建議12歲及以上
密西西比:無建議
密蘇里:建議8歲及以上
蒙大拿:無建議
內布拉斯加:建議7歲以上,11歲以上可照料弟弟妹妹
內華達:無建議
新罕布希爾:無建議
新澤西:無建議
新墨西哥:無建議,但個別城市有建議
紐約:建議12或13歲及以上
北卡羅來納:建議8歲及以上,否則可能被控罪
北達科他:建議9歲兒童白天可獨自在家不超過2小時,10至11歲時間可更長
俄亥俄:無建議,個別城市有建議
俄克拉荷馬:建議6歲及以上
俄勒岡:10歲及以上(法律規定)
賓州:無建議
羅德島:無建議
南卡羅萊納:建議9歲及以上
南達科他:無建議,但建議10歲及以上才能照料6歲以下兒童
田納西:建議10歲及以上
德州:無建議
猶他:建議7歲及以上,8至10歲可白天單獨在家不超過1.5小時,11至12歲不超過3小時,13至15歲不能單獨過夜,16到17歲不能超過兩晚
佛蒙特:建議11歲及以上
維吉尼亞:無建議
華盛頓:建議10歲及以上
西維吉尼亞:無建議
威斯康辛:建議12歲及以上
懷俄明:無建議
一般的年齡準則
雖然不希望孩子有危險,但家長們難免有不得已的時候,很多大人也認為自己八九歲的孩子夠成熟,可以單獨在家待一會兒。這種情況下,我們是否可以把小孩單獨留在家中呢?其實,各兒童福利機構在調查可能的家長疏忽案件時,也有一套通常情況下通用的準則:
0至7歲:絕對不能獨處,時間多短都不行
8至10歲:只能在白天獨處不超過1.5小時
11至12歲:只能在白天獨處不超過3小時,不能照料其他小孩
13至15歲:不能獨處過夜
16至17歲:不能獨處超過兩天
家長應該考慮的因素
正如前文兒童局所說,年紀絕不是家長考慮這個問題的唯一依據,還有很多因素需要衡量:
孩子的身體和心理發育程度以及情緒狀況;
孩子是否願意獨自在家,獨處時是否感到安全舒適;
家中環境是否安全;
孩子是否能遵守規則,聽從父母的叮囑;
孩子是否具有安全意識,如怎樣開門鎖門、如何應對陌生人敲門的情況等;
孩子是否能夠冷靜應對意外情況;
孩子需要獨自在家多久;
家附近是否有其他人(如可信的鄰居)能在緊急情況時提供幫助;
孩子是否記得家長的聯繫方式,是否會報警。
家長還可以做什麼?
如果你認為孩子具備獨自在家的能力、也不會違反法律,衛生及公共服務部兒童局還給出了一些建議,是家長應當做的工作:
1、「試驗」:讓孩子在家獨處一小會兒,自己在附近以備不時之需,或是讓孩子去近處買點東西,考察Ta是否有這樣的能力;
2、「演練」:和孩子進行角色扮演,教Ta正確應對一個人在家時可能遇到的情況,例如怎樣回絕來按門鈴的陌生人、怎樣在接電話時不透露出父母不在家;
3、定規矩:向孩子明確什麼可以做,什麼不能做,對電視、電腦、iPad的使用也都給出清楚的規定,還有專家建議家長給孩子一些獨自在家時可以完成的家務等任務,讓他們有事可做;
4、商量緊急狀況:讓孩子了解什麼屬於緊急狀況,和Ta約定一個「暗號」,在緊急時使用;
5、多詢問:孩子獨自在家時,多打電話問問Ta怎麼樣,並讓他們知道如果需要,附近有誰可以找(如鄰居或朋友);
6、多討論:了解孩子獨自在家時的感受,如果Ta還照料了弟弟妹妹,也要詢問被照料者的感受;
7、不要過量:再成熟的孩子也是孩子,如果有條件,不要讓他們獨自在家,可以尋找一些替代,例如學校課外活動、社區中心、青少年組織、教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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