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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軍事制度介紹

一、軍事統御體系

軍事決策與中央機構

唐代最高軍事決策歸於皇帝宰相奉皇帝之命參與決策,軍國大政是政事堂的主要議事內容。尚書省兵部是國家負責軍事和防務的行政機關

尚書兵部下轄兵部、職方、駕部、庫部四司。

兵部司:具體負責軍事行政,工作內容包括四個方面,兩位郎中(從五品上)、兩位員外郎(從六品上),每人負責一個方面的工作。其中一位郎中負責在籍軍官與兵士的管理,包括府兵三衛和衛士、關內的團結兵、邊軍的健兒、羽林飛騎以及州縣臨時徵召的兵募等。另外一位郎中掌管軍隊的調撥、補給和屯駐。一位員外郎負責武舉,另一位負責銓選武官的檔案管理。

職方司:設郎中一人(從五品上)、員外郎一人(從六品上),負責與軍事有關的邊防警戒系統與設施,掌地圖、城隍、鎮戎,烽候、防人道路之遠近及四夷歸化之事。

駕部司:設郎中一人(從五品上)、員外郎一人(從六品上),負責傳驛與輿馬,掌輿輦、車乘、傳驛、廄牧馬牛雜畜之籍。

庫部司:設郎中一人(從五品上)、員外郎一人(從六品上),負責武器裝備,掌兵器、鹵簿儀仗。

軍隊的統率系統

唐前期

中央:十六衛大將軍率領衛士和禁軍負責京城宿衛工作。

邊疆地方:節度使統帥邊防軍負責防務工作。

唐後期

中央:以神策軍為主的北衙禁軍負責京城宿衛。

邊疆地方:各道節度使、都團練使統領的藩鎮軍。

行軍與行營

唐前期:處於戰爭狀態下的軍隊組織形式叫做行軍,行軍的統帥是大總管。

唐後期:天寶年間,邊疆節度使派軍隊出征,其部隊已經被稱作行營。安史之亂期間,各地到中原救援的軍隊均被冠以行營之名,當時統領全國軍隊的最高統帥是天下兵馬大元帥,由太子兼領,副元帥由郭子儀、李光弼、僕固懷恩等朔方軍領袖先後擔任。實際主持元帥府事務的是判元帥府行軍司馬,宦官李輔國曾任此職。大曆八年(773)罷大元帥府。唐後期藩鎮節度使出征的部隊和中央神策軍的別部也都稱為行營。

行營的統帥為行營節度使、行營招討使、行營都統、行營元帥。除行營節度使出自當道藩鎮外,其餘行營統帥都有中央派遣台省官擔任,也有命某一道資深節度使兼任的。


二、兵役制度

唐朝的兵役制度劃分以安史之亂為界

安史之亂前:徵募合一的制度

徵兵制:主要為府兵和兵募,分長期和短期,長期的是府兵制,短期的為兵募。

府兵制:府兵有兩種,一是三衛,一是衛士。

三衛:從五品以上高級官員的子孫中征取,實際是官僚子弟取得入仕資格的一種途徑,但是,有的情況下,三衛有事前方戰役必須徵調的兵員。

衛士:從普通百姓中揀點,凡年滿21歲的青年男子,其家境富裕、身體強壯和人丁較多的,有義務首先被征入伍,充當府兵。按規定,府兵三年一揀點,入伍後到60歲才免役。

兵募:兵募也是從百姓中揀點,但不像府兵三年一揀,而是根據戰事的需要臨時徵發。入伍標準也是「去戶殷丁多,人才驍勇」。

兵募服役有「征」與「鎮」的區別。征指征行,鎮指鎮守。兵募原則上在戰事結束後就解散回鄉。但高宗後,唐朝邊疆戰線很長,徵發兵募鎮守邊疆和行軍結束後留鎮的事屢有發生,於是就出現了兵募的服役年限問題。史籍上有1-6年等不同的記載,甚至還有被迫終身留役的。

召募制:唐前期兵役制度也有召募制,主要是健兒制。

健兒:從百姓、現役軍人(征行人)甚至客戶中招募,入伍條件原則上無須強調家庭財產和丁口多寡兩條,只是看其身體素質與武藝水平。唐朝前期的健兒具有身份性,一般沒有服役年限的規定。但玄宗開元十六年(728)提出邊疆的健兒可以分成五番,每年放一番休沐。開元二十五年還招募了一批常年在邊疆服役,家屬也可以落戶邊陲的長行健兒。



安史之亂後:天寶8年(749)府兵制停止,主要的兵制是官健和團結兵

官健:官府出錢糧僱傭的職業兵,官健有定額編製,編製內的是長行官健,此外的是臨時僱傭的官健,一般隨著招募原因的消失(如戰爭結束)而遣散。

團結兵:是亦農亦兵的地方兵,由各州刺史統掌的不長期脫離生產的地方武裝,武后萬歲通天元年(696),為防禦契丹的需要,始於山東近邊諸州置武騎團兵。團結兵春夏歸農,秋冬追集,服役期間發給身糧醬菜。團結兵不入軍籍,一般在本境內防守,或應調配合作戰,軍事任務結束即返鄉耕種。

除以上之外,鄉兵也是隋唐時期武裝力量體制的一個重要的環節。鄉兵一般控制在當地土豪手中,鄉兵具有保境安民的作用,當地官府往往利用了這股力量。晚唐五代,南方許多土豪如「杭州八都「擴充鄉兵勢力,驅逐州縣官吏,形成了新的割據勢力。


三、軍隊分類

中央禁軍

唐代禁軍有南北衙之分。

南衙禁軍:是分布在宮城南面的番上府兵,由諸衛將軍、大將軍統領,從性質上看是國家武裝力量分工保衛中央征服的衛戍部隊,宰相可以奉皇帝的敕書調遣軍隊和諸衛將軍。南衙諸衛是統領軍隊的軍事組織。唐朝前期沒有職業兵。府兵番上宿衛,由十二衛負責。邊疆發生戰事,由朝廷從中央命將。而這些將官平時就集中在十二衛當中。十二衛、率分別是:左右衛、左右驍衛、左右武衛、左右威衛、左右領軍衛、左右金吾衛、左右衛率、左右司御率、左右清道率。

北衙禁軍:是專門駐守宮城北門的軍隊,有皇帝私人軍隊的性質。北衙禁軍起自唐初成立的「百騎」。太宗時增至北衙七營。北衙禁軍早期沒有獨立建制,由南衙諸衛統領。玄宗開元二十六年(738)新置左右龍武軍,號稱北衙禁軍,一個與南衙同樣設置大將軍一下官職的北衙禁軍系統正式成立。肅宗至德二年(757)新置左右神武將軍,與左右羽林、左右龍武合稱北衙六軍。德宗時改殿前左右射生軍為左右神威軍,至此與之前的北衙六軍以及神策軍合稱北衙十軍。

邊防兵與藩鎮兵

唐代設置軍鎮系統,作為邊防軍體制。屯防邊疆的軍事機構有軍、守捉、城、鎮,總稱為道,道的長官是大總管,後來改名大都督,其都督帶持節者稱為節度使。睿宗景雲二年(711)節度使成為正式邊防軍的最高軍政長官系統。唐初還在邊疆及要衝地帶,設置總管府,統領軍防事務,武德七年(624)改總管府為都督府,統領地方鎮戍負責邊防戍守。鎮戍屬於地方職官系統。凡兵士500為上鎮,300為中鎮,不足300為下鎮,50為上戍,30為中戍,不足30為下戍。

安史之亂期間,中原地區也設立了節度使、都團練使或者都防禦使,出現了邊防軍體制內地化的局面,即所謂的藩鎮開始出現。他們都有自己的軍隊。藩鎮軍隊的構成一般分為三個部分。牙軍:核心部分,保衛使府的精銳部隊。牙外軍:在藩鎮治所州的外營兵。外鎮軍:屯守於管下個州和各要塞的軍隊。

唐後期藩鎮割據的情況下,東北地區的邊防事務由河北地區的節度使自行負責,西北地區和西南地區則有所謂的防秋兵和防凍兵。防秋兵:從各地藩鎮調到西北地區屯駐的邊防軍,以防止秋季吐蕃進犯。防冬兵:抽調到西南地區屯駐的邊防軍,以防止冬季南詔的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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