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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部分專項債額度開始下達至省,或明年初發行

繼各地近期結束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項目申報工作後,第一財經記者從西部一位省級財政人士處了解到,目前已經收到了2020年部分專項債額度。不過多位市縣財政人士表示,目前省級還未將這一額度下達到市縣。

為了防控債務風險,我國對地方政府債務實行限額管理,各省發債額度必須在國務院確定的限額內,舉債規模由國務院報全國人大或常委會批准。2019年以前地方政府發債額度都需要等3月全國兩會確定,再層層下達市縣,發債往往拖延到下半年。

為了充分發揮債券資金在穩增長、補短板中的效用,經全國人大授權,2019年部分地方債額度提前下達,發債提前至1月。

2020年也是如此。國務院早在今年9月就明確提前下達2020年專項債部分新增額度,重點用於交通、能源、農林水利、生態環保、民生服務、市政和產業園區等基礎設施重大項目。

市場預計2020年提前下達的專項債額度約為1.29萬億元。

此後各地加快梳理符合申報條件的專項債項目,向上級政府申報,以爭取更多的債券資金。當前,債券資金成為地方穩增長、補短板的重要資金來源。

各省獲得2020年專項債額度後,將根據因素法將部分債券資金分配至地級市,然後各市將部分債券額度分配至縣。然後各市縣根據資金分配對應的專項債項目後,由省級財政代發債券籌資。

「2020年專項債券發行很可能要到明年初發行了。」一位市級地方財政人士告訴第一財經記者。

此前有人士分析2020年專項債可能提前至今年底發行。不過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教授毛捷曾告訴第一財經記者,今年提前下達2020年專項債額度但應該不會在今年發行。按照預演算法,每年可以發行的債券不得突破當年人大批准的限額。2020年指標提前下達,但仍是2020年的指標,歸入2020年的限額,如果2019年發行,就會突破2019年的限額。

專項債提前發行已經成為應對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發揮穩投資、補短板效應的重要政策工具,也是當前財政政策逆周期調節的主要手段之一。專家認為,提前發行專項債有利於增加有效投資、優化經濟結構、穩定總需求,保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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