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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解詩經:日月

日居月諸,照臨下土。乃如之人兮,逝不古處?胡能有定?寧不我顧。

日居月諸,下土是冒。乃如之人兮,逝不相好。胡能有定?寧不我報。

日居月諸,出自東方。乃如之人兮,德音無良。胡能有定?俾也可忘。

日居月諸,東方自出。父兮母兮,畜xù我不卒。胡能有定?報我不述。

解字注釋:

日居月諸,居、諸,語助詞。毛傳:「日乎月乎,照臨之也。」鄭箋:「日月,喻國君與夫人也。」現在一般認為日月指丈夫。

下土,大地。唐張喬《試月中桂》詩:「根非生下土,葉不墜秋風。」

之人,這個人,指她的丈夫。,竟。

,助詞,無實義,起調整音節的作用。《詩集傳》:「逝,發語辭。」

古處,謂以故舊之道相處。古即故。 鄭箋:「其所以接及我者不以故處,甚違其初時。」馬瑞辰通釋:「古者,故之渻借,凡以故舊相處謂之故,故之言固也。」 《詩集傳》:「或雲,以古道相處。」另一說法為故居。胡,寧皆何。

,正,指夫妻感情安定。「定」是會意字,《說文》:「定,安也。從宀從正。」本義為安定不變動。宀指房屋,家裡是最安定的地方,故字形從宀。正,甲骨文作

腳板(止)筆直往有定區域(囗)走去,表示正直,人心行端正才能平安有成,故「定」從宀從正會意。

我顧,倒文即顧我。「顧」字繁體作「顧」,是形聲字。《說文》:「顧,還視也。從頁雇聲。」本義為回視。段玉裁註:「還視者,返而視也。」頁為人頭。雇hù,《說文》:「雇,九雇。農桑候鳥」,鳩的一種,為候鳥,也作「鳸」。候鳥按時飛回來築巢於人門戶、屋檐之上,農夫每顧望候鳥至,則興農桑耕種之事,故「顧」從頁雇聲。回視曾經,眷戀不已,此處因為為顧念之意。

,覆蓋,照臨。同冃(mào),《說文》「冃,小兒、蠻夷頭衣也,從冖,二其飾也」。頭衣即後來的帽子。「冒」金文作

象戴在眼睛上的帽子形,「目」為襯托。帽子位於頭頂,作動詞有向上、突出之義,所謂「冒出」是也,《說文》作,雲「突前也。從見」。「目-見」,「冃-」相通,實同冒。「冖--冃-冒-帽」為字形演變序列,應是遮風帽子在不同時代所用的字形,本為一字。本義為帽子,此處引申為覆蓋。毛傳:「冒,覆也。」鄭箋:「覆,猶照臨也。」

,會意兼形聲字,繁體作「報」,小篆作

,《說文》「報,當罪人也。從,從。,服罪也」。

,左邊象手械類的刑具,右邊象以手捕人之狀,本義為制服、判決罪人。判決罪人需要上報,由此引申為報告,由報告又引申為告訴、回答、報答等義。此處為丈夫對妻子不理不睬,對其感情不予回應,其妻只好呼喊日月而傾訴。

出自東方,毛傳「日始月盛,皆出東方」,詩集傳「日,旦必出東方。月,望亦出東方」。

德音,善言。《詩·邶風·谷風》:「德音莫違,及爾同死。」鄭玄箋:「夫婦之言無相違者,則可與女長相與處至死。」另一說為好名譽。德音無良,毛傳「音,聲;良,善也」,鄭箋「無善恩意之聲語於我也」。

俾(bǐ),使。

《說文》:「俾,益也。從人卑聲。一曰俾,門侍人。」段玉裁註:「俾與埤、朇、裨音義皆同,今裨行而埤、朇、俾皆廢矣。經傳之俾皆訓使也。」本義為門役,此處引申為使。胡承珙《後箋》云:「詩意言何時能定,而使我可忘其憂,即《緑衣》『心之憂矣,曷維其亡』之意,《箋》云:『亡之言忘也』,不必雲忘其無良也。」

鄭箋:「俾,使也。君之行如此,何能有所定,使是無良可忘也。」

畜(xù)我不卒,育我不終。畜是會意字,甲骨文作

小篆作

,從玄從田。玄為糸,象束絲形。先民田獵所得而拘系豢養之,則為家畜,即《淮南子·本經》所言「拘獸以為畜」。甲骨文上從糸,下從田中有草木之形,後世文字下只作「田」。蓄作名詞時讀chù,指人所畜養的禽獸,泛指禽獸。作動詞讀xù,指飼養(禽獸),泛指養育培養。甲骨文作

,象「衣」形上有交叉線,表示衣服已經縫製完畢,用以表示終卒意。《詩本義》云:「畜我不卒者,謂父母不能畜養我終身,而嫁我於衛,使至困窮也。女無不嫁,其曰畜我不卒者,困窮之人尤怨之辭也。」《詩集傳》:「不得其夫,而嘆父母養我之不終。蓋憂患疾痛之極,必呼父母,人之至情也。」

,形聲字,遵循。

《說文》:「述,循也。從辵,術聲。?,籒文從秫。」秫指穀物之有黏性者。秫、術音同,秫字《說文》或體即作「術」。術本義為順著、遵循,引申為申訴。毛傳:「述,循也。」鄭箋:「不述,不循禮也。」另一說為「述」通「墜」,意為墜失。

譯文:

太陽月亮放光芒,光明照徹大地上。可是竟有這種人,不依古道把人傷。何時日子能正常?竟然不顧我心傷。

太陽月亮放光芒,光輝普照大地上。可是竟有這種人,背義和我斷來往。何時日子能正常?為何與我不搭腔?

太陽月亮放光芒,每天升起在東方。可是像他這種人,說和做的不一樣。何時日子能正常?使我憂傷全遺忘。

太陽月亮放光芒,日夜運行自東方。我的爹啊我的娘,為何讓我離身旁。何時日子能正常?讓我不再述冤枉。

解題:(無過見棄而不怨,三訴四嘆而不失性情之正,責其「胡能有定」)

《毛詩序》:「《日月》,衛庄姜傷己也。遭州吁之難,傷己不見答於先君,以至困窮之詩也。」朱熹《詩集傳》:「庄姜不見答於庄公,故呼日月以訴之,言:日月之照臨下土之久矣,今乃有如實之人,而不以古道相處,是其心志回惑,亦何有定哉!而何為其獨不我顧也。見棄如此,而猶有望之之意,此詩之所以厚也。」「不得其夫,而嘆父母養我之不終,蓋憂患疾痛之極,必呼父母,人之至情也。」都說此詩作於衛國庄姜被衛庄公遺棄後,以此詩作者為衛庄姜,所指責的男子為衛庄公。

《魯詩》則認為是衛宣公夫人宣姜為讓自己的兒子姬壽繼位而欲殺太子伋,姬壽為救太子伋,亦死,後人傷之,為作此詩。還有人將這首詩同樣視為殷遺懷舊的歌謠。

不管主人公是誰,明顯這是一首婦見棄於夫的哀歌。人生若只如初見,然而故人心易變,多數女人皆知君心無定如明月,才繞樓東復轉西,所以有情還是無情,此事難以述說。但作為有德守禮的妻子與當家主母,不說感情,為何你連古道都不能遵循、與我相敬如賓地維繫好婚姻關係呢?從一個女人的角度來講,在夫君有多妾的狀況下,是難以用愛情來界定夫妻之間的關係的,更多的是兩個家族的聯姻。這樣的婚姻是非常穩定的,然而女主人公在己無過錯的情況下被棄,可想而知她的困惑與無奈,只能一訴再訴,為什麼啊!真的難以想明白。此為其一,並不是單純的失戀詩。

其二此詩主人公心有困惑憤慨,然而並沒有太多的怨恨與仇視,依然是一位守禮的女子形象,並不是很多人認為的怨婦詩。棄婦是失去婚姻的女子,不一定是己方過錯,也不一定在被棄之後會凄凄慘慘不可終日。然而怨婦不一定失去了婚姻,只是她沒辦法過好現有的生活,從而怨聲載道、牢騷滿腹,或者沒辦法接受離別,或者丈夫不解風情等主觀可選擇的原因而怨。此詩主人公,雖然被棄,但如方玉潤《原始》所言「若庄姜者,可謂善處人倫之變,而不失為性情之正者也」,不能將棄婦與怨婦混為一談。

講析:

此詩第一章描繪了這樣的境界:在太陽或月亮的光輝照耀下,一位婦人在她的屋旁呼日月而申訴:日月能如常地照耀大地,為何我的丈夫不能如以往一樣顧念我!以後各章的第一句「日居月諸」作為起興,還有一種陪襯的作用。日月出自東方、照臨大地,是有定所,而結為夫婦的「之人」竟心志回惑,「胡能有定」。作者之所以反覆吟詠日月,正是為了陪襯其反覆強調的「胡能有定」的。

第二章與第三章承第一章的反覆詠嘆,真是「一訴不已,乃再訴之,再訴不已,更三訴之」(出自方玉潤《詩經原始》)。第四章沉痛已極,無可奈何,只有自呼父母而嘆其生之不辰了,前面感情的迴旋,到此突然一縱,扣人心弦。

詩中沒有具體去描寫棄婦的內心痛苦,而是著重於棄婦的心理刻畫。女主人公的內心世界是很複雜的,有種被遺棄後的幽憤,指責丈夫無定止。同時她又很懷念她的丈夫,仍希望丈夫能回心轉意,能夠「顧」(想念)她,「報」(答理)她。理智上,她清醒地認識到丈夫「德音無良」;但情感上,她仍希望丈夫「畜我」以「卒」。朱熹《詩集傳》說:「見棄如此,而猶有望之之意焉。此詩之所為厚也。」這種見棄與有望之間的矛盾,又恰恰是棄婦真實感情的流露。因此,《邶風·日月》具有強烈的震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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