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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或將嚴格管理劣跡藝人,無法上任何電視節目,如此一來李壽根會遭殃?

藝人作為靠鏡頭和舞台吃飯的人,很多時間都不得不習慣沒有隱私的生活。大眾對他們的看法往往是非常兩極的。可能會因為做了一些好事得到大家的稱讚,也有可能會因為一些失誤被網友們口誅筆伐。

通常來說,大眾對藝人的要求是比較高的,除非是為了展示出特定的綜藝效果,不然維持好自己的完美形象是必須的。而在娛樂圈裡面,能夠達到網友們要求的,恐怕也只有劉在石一個人了~

對於藝人來說,人氣是很重要的,一般的藝人就連戀愛都不太敢談,更何況是成為「法制咖」了。而一旦違反了法律, 基本就沒有什麼資格重返娛樂圈,就算硬著頭皮繼續活動,也會背負很多罵名。

而一位藝人出了點什麼事情,節目組第一件要做的就是儘快讓對方下車,調整節目播出的順序。就算向大眾真摯道歉,這個污點也會背負一生。而且像劉承俊這樣的,直接被驅逐出境,想要回到自己家鄉,可是阻力重重。

當然了,也不是說藝人犯錯就永遠沒有辦法重回大眾視野了。姜虎東曾經有逃稅爭議、李壽根有過賭博爭議、李尚敏有過賭博詐騙爭議、李秉憲有過性醜聞……這些藝人在隱退了一段時間之後,現在也還是活動得很頻繁,接的節目可不少。

能否成功復出,一定程度上也是需要靠運氣和別人幫助的。比如李壽根和姜虎東,剛復出的時候被罵得很慘,後來也還是憑藉不錯的綜藝感得到大家的喜歡,並且時常在反省贖罪,大眾才能接受他們繼續作為搞笑人活動。

不過最近韓國的一位議員提出了一個修訂法案,可能會影響一些犯了錯誤但是仍然有活動的藝人。這個法案的內容是跟引起爭議的藝人有關,法案提出有犯下與毒品相關的犯罪、性犯罪、酒駕等被判處監禁的藝人,不應該再出演節目。

這樣的法案被提出,一定是有正面意義的,畢竟作為藝人,因為特殊的社會影響力,堅持住自己的底線是很重要的事情,這樣的提案聽上去似乎也挺合理。強制封殺的效果,可能會比民眾自發抵制要強很多。

不過這個法案如果簽下來的話,上面提到的這些藝人可都要下車了。李壽根、卓在勛、朱智勛等等,尤其李壽根,算是復出之後發展得最好的一位了,如果就這樣再次下車,恐怕會有很多觀眾捨不得。

雖說這種規定有其合理性,但是不是考慮一下「法不溯及既往」呢?當然了,可能會下車的事情都只是猜測,目前還沒有確定下來。所以小夥伴你們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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