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風收深交所關注函:要及時披露信息 保護投資者權益
11月28日消息,深交所今日下發關於對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關注函中指出,暴風集團近期經營情況已發生重大不利變化,高級管理人員全部辭職,協助信息披露事務的證券事務代表也已辭職,主要業務陷入停頓等。深交所要求,暴風集團就公司的風險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並採取有效措施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以下為深交所關注函原文:
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我部關注到,你公司近期經營情況已發生重大不利變化。具體情況如下:
1.2019年10月30日,你公司披露的2019年第三季度報告顯示,你公司2019年1-9月合併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為-6.5億元,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凈資產為-6.33億元。同日,你公司披露了副總經理張鵬宇、首席財務官張麗娜和證券事務代表於兆輝辭職的公告。除已被批准逮捕的總經理馮鑫外,你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已全部辭職,協助信息披露事務的證券事務代表也已辭職。截至目前,你公司仍未聘任相關高級管理人員和證券事務代表。
2.2019年11月21日,你公司披露《關於公司與審計機構終止合作的風險提示的公告》,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不再負責你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的審計工作。
3.2019年11月22日,你公司披露《關於仲裁事項的進展公告》,?你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員會送達的《裁決書》((2019)京仲裁字第2837號),裁決公司向上海歌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轉讓價款、違約金、其他相關費用合計約4.7億元,此次裁決為終局裁決,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4.2019年11月27日,你公司披露《關於公司主營業務停頓的提示性公告》,因拖欠合作方機房伺服器託管費用,合作方已終止提供服務,導致你公司網站和手機客戶端不能正常提供服務,你公司主要業務陷入停頓狀態。我部對此表示高度關注。請你公司董事會認真履行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其他相關規則和公司章程規定的職責,就公司的風險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保證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採取有效措施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特此函告。
創業板公司管理部
2019年11月28日
【來源:Techweb】【作者:周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