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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真的是高危社畜嗎?

楊天真又上熱搜了。

這次的熱搜,不是因為旗下藝人的花邊料,而是因為高以翔突逝後,她與旗下藝人的發言被質疑是「人血饅頭」。

他們究竟說了什麼,招來了如此多的反對聲?

被富有限制的眼界

高以翔遭遇不幸後,許多藝人發聲悼念,徐崢首先點名節目組,要求節目組負責。

後來可能因為被「打招呼」,重新編輯過

歪樓是從宋佳的一條「高危職業」論開始的。

其實宋女士說得有理,敬業不需要用熬夜來體現,拚命也不必成為某個工種的標配——可她說自己是高危職業,這一點讓我看了也倍感不適。

什麼是高危行業呢?其實我國法律裡面是有過說明的,煤炭、採礦、建築施工、危險品……但怎樣也輪不到藝人。

《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看轉發區,好像不止一個演員覺得自己屬於高危行業。

也許是好日子過太久,限制了各位藝人的眼界。恕我直言,如果不按法律解釋,普通上班族也挺危險的,不僅通勤麻煩,工齡高的還有慢性職業病,建議統統加入高危行業列表。

後來,中國電影導演協會前秘書長何平發了一條帶有以下圖片的微博之後,風向就更奇怪了。

何平導演發的圖片,其實更早見於我的朋友圈,內容是對於演藝行業的建議。細看這張圖的內容,第一句話讓人感動,但之後的那些「倡議」,卻讓我充滿疑惑。

「疲勞工作」如何定義?

還有,「兩餐之間不超過6小時」,廣大演員群體有幾個人不工作的時候按時按量吃過飯呢?

轉發這張圖的演員越來越多,經歷過助理溺水悲劇的釋小龍發了,汪東城配圖裡也有這張,但主體還是在悼念好友,評論區相對peace。

可張雨綺開口之後,又激起了網友反感,甲醛、威亞、網暴,到底是想控訴什麼呢?

綜合下來看,不是一兩個藝人對自己的職業待遇非常不滿意,「感覺自己工作強度高、環境不好、壓力很大」應該算是業內共識了?

而把這一切推向風口浪尖的,還是文字功力更深厚,人氣可能也比旗下藝人更高的楊天真。

客觀說來,這些話里至少有兩大段是關於當前演藝圈平台獨大、大牌話事這些怪狀的合理分析,所以,我其實不贊同網友說的「楊天真接了XX公關」這種說法,因為「平台獨大」和「領導意志」這兩點她是戳准了的。

我只想說一說,為什麼這些看似掏心窩子的話會激起網友那麼大的不滿,以及,那些對自己的職業待遇十分不滿的藝人們,他們錯在了哪裡。

首先,針對「高危職業」以及「工作環境惡劣、超時、違規」,咱們來聊聊明星工作量的問題

以今年宋佳工作室公布的行程來說,宋佳參加了《小姐姐花店》、發了幾首歌,拍了《我和我的祖國》和另一部新戲。

徐崢那部分拍了十來天,文牧野這部分應該上下不差多少

很明顯,彈性工作,有劇的時候忙一些,去年在組時間有200多天,今年工作室微博發的以穿搭和廣告居多。

而張雨綺參加了三檔綜藝,已知的進組信息只有《鬼吹燈》這一條。上一部電影,還是幾年前的《妖貓傳》。

所以,宋佳說的高危,是熬夜刷微博?

張雨綺的憤怒,是微博抽獎太激烈,還是小紅書營業太多??

而楊天真,後面的分析沒問題,第一段劈頭蓋臉就來護犢子,說持反「高危」意見的網友「半分同情」和「半分尊重」都沒有……

那楊老闆有沒有想過,旗下這些藝人在高以翔突逝尚未足三天的情況下,微博發言既無對逝者的悼念,也無對節目組或者行業安全保障缺失的問責,而是為自己喊累,說職業高危……

這對逝者又有多少尊重呢?

「高危論」如果從打星嘴裡說出來,倒也沒什麼,「喊累」本身也沒什麼,但在人剛剛去世的當口,這種言論一是矯情,二是不合時宜。

所以,雖然我對「轉移視線論」持保留意見,但被網友罵,你們真的不冤。

明星真的是高危職業嗎?

明星真的是高危職業嗎?就事論事,藝人的工作里確實有一定的危險指數。

首先,熬夜是圈內常態,最出名的「007公司」就是TVB。外景加廠景拍攝12小時是基本,通宵拍攝很常見。

馬國明、陳展鵬、陳煒都收到過連續開工24小時以上的「奪命通告」,目前最高紀錄保持者是陳展鵬,曾經創下「on call53小時」的紀錄……

對於年紀大的演員來說,熬夜工作也是高危致命的。

2009年,TVB老戲骨陳鴻烈就在電視劇《畢打自己人》片場突發心臟病猝死。據說66歲的他每周要工作69小時,外界紛紛質疑是「過勞死」。

而內地的熬夜重災區主要在綜藝節目,畢竟同時集齊大牌和流量明星不容易,陣容強大的《演員請就位》,就是靠車輪戰「熬」出來的。

在一些偶像選秀節目,甚至會把熬夜作為拼不拼的標準,練習生互相battle誰熬得更晚。

雖然鬧出過人命,但熬夜已經是最「溫和」的折騰,打戲才是分分鐘挂彩的事情。畢竟拳腳無眼,即使排練好的對打,也會有被誤傷的時候。

孟美岐進《誅仙》的第一天臉上就挂彩,張晉被刀把打到眼睛,還感覺自己要瞎了。

比起打戲,讓很多演員更為崩潰的是水中戲。

他們不僅要忍受水溫、耳壓、缺氧,還得配合劇情做各種動作,而且水中作業不比陸地,往往一個鏡頭就要花上大半個小時。

棚拍的水景還好,劇組一般能夠調節水溫,戶外水戲堪比荒野求生。

1975年,林青霞出演《八百壯士》,高潮一幕是她泅渡蘇州河,這場戲是在河裡、臭水溝和水底攝影棚完成的。

二十齣頭的林青霞,顧不得臭水溝里還漂浮著大便和蛇,一頭跳進又冷又髒的水溝里,一口氣游到對岸,上岸以後喝了一口酒就直接暈過去了。

長時間泡水的後遺症也很多。

李現在《河神》里每天都有大量的水下戲,為了不影響進度,發燒也要繼續,差點「凍傻了」,進了好幾次急診。

吊威亞在古裝戲裡是很常見的操作,但也意外頻發。

於朦朧試過在吊威亞時從高空摔到地上,過程就跟墜樓一樣,而地下並沒有任何防護,最後造成五處骨折。

打戲可以綵排,水戲和吊威亞只要做足防護措施,還是安全和可靠的。可是騎馬戲要和動物合作,很容易出現不可控的情況。

2017年,55歲的劉德華在泰國拍廣告的時候遇到馬匹發狂,在馬背上墜下,導致骨盆多處骨折,肌肉多處拉傷,休息了半年才慢慢恢復。

這也是劉德華當藝人多年第一次受這麼嚴重的重傷,康復之後還有「創傷後遺症」。

為了劇集效果,劇組有時還會在劇里加上各種「玩命」特技,這也是難度最高和最危險的操作。

2010年,俞灝明和Selina拍《我和春天有個約會》時因煙火師操作失誤,提前引爆了爆破點,兩位演員身陷火海。

這個意外幾乎毀了兩位年輕演員的一生。

Selina在這次意外中全身54%嚴重燒傷,俞灝明燒傷面積39%。原本漂亮的容顏留下不可磨滅的疤痕,事業也因此停滯不前。

就算後來經紀公司怎樣渲染他們「勇敢」「堅強」「浴火重生」,都不能消解那次傷害帶來的痛與恐懼。

selina在綜藝節目上放天燈,看見火緊張發抖

而比拍戲更危險的,就是那些光顧節目效果,忽略安全的「虐星綜藝」了。

這幾年內地綜藝流行的「虐星」,十多年前在香港也很流行。每次TVB台慶或者大型籌款節目,總要找幾個頂流表演一下雜技。

劉德華胸口碎大石、梁朝偉口吞玻璃、周潤發吞火、張曼玉空中飛人……非常拼。

雖然每次都標上「危險動作經專人訓練,請勿模仿」,但既然是危險動作,就不可能百分百安全。

2002年,張柏芝為無線進行慈善晚會表演,因為「飛車特技」受傷,胸骨以下和盆骨對上的地方都要打上石膏,差點癱瘓。

據當時的特技師說,已經為張柏芝做足安全措施,但沒有飛車經驗的張柏芝還是在下地的時候因為沒有拉緊肌肉,導致嚴重扭傷。

綜上,明星這份工,高危指數如下

雖然說這份工有高危成分,但論起頻率和持續時長的話,藝人工作的「危險」程度降低了不少。

尤其是替身被濫用之後,許多高危動作都有人代勞——需要親自上陣的危險行為也許就剩熬夜了吧。

況且,高風險往往伴隨高收益,即使只是熬夜的工作,也是成千上萬倍高於普通工種的收益(TVB除外)。

前年袁立手撕《演員的誕生》節目組,就透露了自己錄一期節目的報酬是80萬。

2015年,台灣省有節目做了一期大陸藝人綜藝身價,危險指數最高的《極限挑戰》也是報酬最高的。

單位是人民幣

這幾年張雨綺因為各種負面新聞,工作量和身價都減少了,可「碎鑽不值得買」的底氣還是有的,不知她覺得行業待她哪裡不公平了?

精緻利己主義者的雞賊

說實在的,業內這次關於高以翔事件的發聲,讓我感到很詫異。

在大多數言論中,我只看到了精緻利己主義者的雞賊,甚至都看不到多少真誠的哀悼,更不要說解決問題的誠意了。

失眠還能睡7、8個小時?我無言以對

還有那張流傳很廣的大字報,我相信有些藝人是自己有感而發,但你能說那麼多高清無水印的圖短時間內在微博廣泛傳播,再配以自傷自戀的「高危論」,這裡面沒有藝人團隊的推波助瀾嗎?

我敢說,高以翔事件發生以後,很多藝人團隊敏銳地意識到了,在這個風口應該說點什麼。

但讓我真切感到傷心則是,他們思考的下一個問題往往是「自家藝人能通過發言樹立什麼人設,或者獲取什麼好處」。

楊天真談團隊危機公關(圖文無關)

這種思維的結果,是滿屏的大而無當,和不合時宜的自傷自憐。

這裡,我覺得蘇醒說得最有道理,高以翔不只是高以翔,而是行業里眾多演員狀態的縮影。

人們叫得上名字的頭部明星尚且996,意味著底層藝人和相關工作人員日常「007」且無處訴苦,這才是行業需要正視的問題。

整個團隊都沒合眼

但話又說回來,高以翔事件里,輿論首先關注的真的應該是行業工作環境和待遇問題嗎?

許多明星平日里閉麥不涉及公共領域,一夜之間突然就開始關心「大問題」,不談高以翔,不談節目組,開口就是「行業環境」、「勞動保障」,甚至有人在說「應該效仿國外建立行業工會進行管理」……

言論本身當然沒錯,勞動環境得不到保障不僅是影視行業的問題,也是全社會的問題。無數生命每天都在沉默消逝,許多領域環境比影視圈嚴苛得多,這些社會都應該關注。

可是……他們平時不關注啊。

這些關於勞動環境的話,如果由一線緝毒警察說出來,由環衛工人說出來,由維和部隊戰士說出來……大眾都能接受,但是,由一部戲掙普通工人一輩子錢的頭部藝人們說出來,尤其是在這個輿論普遍為肇事者的逃避和推諉憤怒的當口,我就覺得是錯了。

基本人設都不對!

不談具體問題,只談「根本解決」,就是耍流氓。況且談的還是100多年來實踐中問題無數的行業工會(guild)。

這裡又要回到《奇葩說》的那個論題,「一隻貓和一幅名畫你救哪一個?」

高以翔因節目組安全保障缺失而死亡,這樣近處的慘劇只點個蠟燭,連憤怒都沒有——

但他們居然悲憫地聽到了「遙遠的哭聲」,那些屬於全行業不知姓名的猝死者(甚至未來的猝死者)的聲音……說實話我不信。

我想,很多人之所以不多講高以翔死去這件「小事」,而喜談「行業」大事,是因為談小事得罪人。

楊天真說了嘛,現在平台話事,領導意志決定一切。

事情說具體了,影響和平台的合作,也會影響自己。談「大事」非但不得罪人,還能倒倒苦水和虐粉,文案水平高的話就是「為公共利益發聲」。選哪個?

選得真聰明,但就是太聰明了,才叫人不適。

這麼呼籲了,高以翔事件就能得到徹查?粉絲們就能得到安撫?行業真的會因為這樣變得更好?

顯然,都不好!無非就是「我的藝人在輿論風口,發了一個很漂亮的言」而已。

E姐結語

有人說,明星也有倒苦水的權利啊,但帶著高以翔的tag吐苦水,強行高屋建瓴,拒絕談問題只願談主義,就是不合時宜。

他們所謂的「商業價值」本就是有泡沫的,種種原因造成了過去十年貴圈熱錢扎堆的「黃金時代」,太多人的身價不匹配實際價值。單從物質上說,明星們獲取的的確是超額回報。

而高以翔事件所反映的問題,恰恰是畸形的行業環境里,製作團隊的能力和責任心同步低下。藝人們因為團隊的低效率和不人性不得不超時工作,這種辛苦卻對他們的自我提升毫無益處。

從70米的樓上速降,除了粉絲會喊一聲wow以外,對明星的藝術生命不會有任何的增色。如果真的能建立起行業工會,那它首先解決的問題應該是業內創作團隊的自以為是,是各大平台因為過去一段時間裡資金、資源多到隨意揮霍而養成的不可一世的態度。

但從這些明星的發言里,路人看不到悼念、追憶和憤慨的追責,不管他們初心是如何真摯,這樣一個時候說出這樣的話,就是在消費死者。

鬥爭矛頭指向改革深水區,就是根本不想解決問題。

對於還想跟網友辯論的藝人們,我先不說你們的工作是不是高危,你們有沒有權利喊累叫苦,我就想問一句:

眼前的哭聲你都聽不到,遠處的哭聲能聽到嗎?

今天的深夜話題是:

你怎麼看待明星賣慘?

來評論區說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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