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被拘251天前員工:並非主動曝光,希望和華為溝通
科技
12-02
據界面新聞消息,一筆30萬元的離職賠償款反成「敲詐勒索金」,華為前員工李洪元遭到251天拘留一事正在持續發酵。在2018年12月16日,李洪元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並於2019年1月22日被逮捕。但最終因「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於2019年8月23日被釋放,總共被羈押了251天。 接受採訪時李洪元表示,4月16日,檢察官第一次來找我,我才得知華為的HR何某說我敲詐勒索30萬,這是我被抓的原因;(《刑事賠償決定書》)不是我主動曝光;我還是希望和華為溝通,最好是任總能夠親自來和我溝通,就佔用他老人家30分鐘時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