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動物 > 《德國工業戰略2030》全解析

《德國工業戰略2030》全解析

2019年2月5日,德國聯邦經濟和能源部長彼得·阿爾特邁爾在柏林發布《國家工業戰略2030:對於德國和歐洲產業政策的戰略指導方針》的計劃草案(以下簡稱《德國工業戰略2030》)。

該草案從產業政策角度「首次提出了一項連貫的德國和歐洲的產業戰略」,因而,在德國及歐盟引起軒然大波,褒貶不一。各界普遍認為,這是德國為了應對來自美國、中國的競爭壓力而通過制訂新的產業政策,打造龍頭企業,加大力度保護德國和歐盟關鍵產業,提高其競爭力的重要舉措,是工業4.0戰略的進一步深化和具體化,意在推動德國在數字化、智能化時代實現工業全方位升級。

德國作為世界第四大經濟體,其工業聞名遐邇、享譽世界,緣何會提出工業戰略2030指導方針?《德國工業戰略2030》的主要內容有哪些?產生哪些爭議?中國人民大學歐洲問題研究中心研究員、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黃燕芬通過分析《德國工業戰略2030》的產生背景、內容及相關爭議,並進入深度的客觀評析。

背景:數字化智能化時代的德國工業內憂外壓

德國是傳統工業國,始終秉存製造業立國理念,堅定不移地推動以工業為基礎的經濟模式,是國際公認的、成績斐然的工業大國。隨著德國2017年製造業增加值在其國內增加值總額佔比達到 23.36%,德國工業毋庸置疑已領先歐盟各國,並處於國際前列。然而,在以數字化和智能化為特徵的新一輪科技和產業革命中,德國工業卻出現創新乏力,面臨著「內憂外壓,前後夾擊」的局面,《德國國家工業戰略2030》字裡行間深深地透露出對其未來經濟發展的危機感。

數字化、智能化時代德國工業的內在隱憂

第一,新興產業鮮有突破。德國在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很少有顛覆性突破,這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黯淡的突破性創新。《德國工業戰略2030》指出「當今最重要的突破性創新就是數字化」,而德國在數字化相關的領域卻沒有突破性 進展。德國的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比較落後,《德國數字戰略2025》顯示,截至2014年德國僅有7%的家庭使用光纖寬頻(同期瑞典為44%),而且只有大型企業才能連接光纖;2015年電信基礎投資與GDP比值在G20排名倒數第四。

德國數字化全球競爭力與其全球經濟地位不相符,阿里研究院和畢馬威聯合發布的《2018全球數字經濟發展指數》報告顯示,德國排第13位,未進前十。在互聯網和人工智慧等新興產業方面,德國沒有世界知名企業,德國沒有企業進入全球數字企業競爭力前十強。波士頓諮詢公司發布《2018年全球最具創新力企業50強》榜單也顯示,前20強沒有德國企業,21-50強雖有7家德國企業,但主要是傳統企業。二是閉環式增值鏈缺損。新材料和新技術的缺失導致新興產業領域增值鏈受損,《德國工業戰略2030》指出,「創新型碳纖維材料主要在德國境外生產」。在自動駕駛領域,德國增值鏈缺損更為嚴重,電池主要來自於亞洲,汽車智能系統主要來自於美國,德國和歐洲在這一領域的損失達到50%以上。

第二,傳統產業挑戰重重。《德國工業戰略2030》指出,德國在鋼鐵、銅及鋁工業、設備和機械製造和汽車產業等10個關鍵工業領域處於領先地位,但同時需要意識到「創新與數字化帶來的巨大衝擊在德國傳統強勢領域會更加明顯」。新一輪的科技革命,數據猶如「水電煤」,基於數據創新的一系列前沿技術將重塑各行各業,從根本上撼動現有工業體系,徹底顛覆傳統 工業活動與製造方法,並重新定義製造業價值鏈。

德國在關鍵技術突破和數字化創新方面的緩慢進展會給傳統強勢產業帶來危機,一旦在顛覆性技術創新方面失利,其優勢將不復存在。這種情況已經開始在汽車產業上演,知識產權媒體IPRdaily聯合incoPat創新指數研究中心發布的《2018年全球自動駕駛技術發明專利排行榜(TOP100)》顯示,入選的100家企業中,中國36家,美國19家,日本18家,而德國只有7家;畢馬威發布的《2019自動駕駛汽車成熟度指數報告》也顯示,德國自動駕駛汽車成熟度在全球排名只有第8名,比上一年度報告排名下滑了2名。


數字化、智能化時代德國工業的外部挑戰

第一,以美國為首的世界頂尖國家在新興產業領域闊步前進。進入二十一世紀以來,發達國家紛紛提出促進位造業發展的產業戰略,大力推動先進位造業發展。在數字化新興產業領域,德國面臨著來自美國、日本等主要發達國家的激烈競爭。其中來自美國的競爭尤為突出。《G20國家 數字經濟發展研究報告(2018年)》顯示,2017年美國數字經濟規模總量高達11.50萬億美元,遙遙領先於其他國家,2018全球數字經濟發展指數也位居全球首位。

美國在互聯網、人工智慧、自動駕駛和生物技術等尖端科技領域引領全球,而德國在這些關鍵科技領域卻幾乎沒有什麼建樹。德國也沒有一家企業可以和蘋果、亞馬遜、谷歌、微軟等美國科技企業匹敵。此外,日本在人工智慧、聯網機器和機器人技術以及汽車工業等新興製造業領域的強勁發展勢頭,也給德國帶來了較大壓力。《2018年世界機器人報告》顯示,2017年日本工業機器人製造商出貨量佔全球56%,是世界最大的工業機器人製造國。

第二,以中國為首的新興市場國家在新興產業和傳統產業雙向發力,追趕勢頭強勁。根據德勤《2016全球製造業競爭力指數》報告,2016全球製造業競爭力排行榜中,中國位居第一,德國第三,預計到2020年印度與德國 的差距將大幅縮小。新興市場國家中,中國製造業發展最為迅猛,對德國的追趕勢頭最為強勁。2017年中國製造業增加值佔全球的比重為 26.62%,連續多年穩居世界第一。

《德國工業戰略2030》認為中國是實施產業政策特別成功的國家,中國通過實施一系列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大力推動提高其工業競爭力,《中國製造2025》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戰略計劃。麥肯錫發布的《中國數字經濟報告》顯示,中國在電子商務和數字支付領域已經領先全球,電商交易額已超過英、美、日、法、德五國的總和;獨角獸公司數量佔全球1/3,獨角獸公司價值約佔全球43%。

中國還培育出華為、阿里巴巴、騰訊和百度等一批具有全球競爭力的高科技公司。此外,近年來中國企業頻頻收購德國高科技企業,國際知名諮詢服務機構安永的報告顯示,2016、2017年中資企業併購德國企業分別為68、54家,其中美的收購德國機器人巨頭庫卡是影響力最大的收購案之一。中資企業大規模的收購在德國引起極大反響。

德國部分工商界團體、媒體和公眾開始擔憂中資企業收購,一時間「技術陰謀論」甚囂塵上。中國通過創新驅動發展、海外併購等綜合發展方式正迅速追趕發達國家,這給德國造成了很大的競爭壓力。


《德國工業戰略2030》的內容

《德國工業戰略2030》的目標

一是根本目標:《德國工業戰略2030》在開篇指出,「『2030年國家工業戰略』的目標是與工業界的利益相關者一道,在所有相關領域的國家、歐洲和全球層面確保和恢復經濟和技術能力、競爭力和產業領導」。這直接道明了《德國工業戰略2030》的根本性目標,即維護和確保德國在工業、技術和經濟方面的世界領先地位。這種領先地位有利於長久保障德國的就業水平,提高國家經濟實力和促進國家繁榮。同時,在國際經濟關係中「堅決反對他國強行干涉市場經濟進程並系統地保護德國的經濟利益,從來給全球帶來更大的市場、更繁榮的經濟」。

二是直接目標:到2030年,逐步將製造業增加值在德國和歐盟的增加值總額中所佔的比重分別擴大到25%和20%。《德國工業戰略2030》在「目標」部分直接提出了這一明確的目標,並且在後文中多次重申。2007~2017年德國製造業增加值佔總增加值比重,其中2017年德國製造業增加值在其國內增加值總額佔比為23.36%,這意味著德國在未來的十多年內將提高1.64個百分比的比重,這個比重看起來很小,但是對於正處「去工業化」階段的德國,要實現這一目標卻需要付出非常大的努力。


《德國工業戰略2030》中的產業政策建議

《德國工業戰略2030》的產業政策建議可歸納為支持突破性創新活動的措施、提升工業整體競爭力的措施和對外經濟方面的措施三大方面。

第一,大力支持突破性創新活動,牢牢掌握工業主權和技術主導力。突破性創新從根本上打破了以前的流程或技術,並用新的技術取而代之,這些創新是「顛覆性的」,對經濟的重要領域甚至是所有領域及其增值鏈都會產生根本性的影響,從而改變遊戲規則。如果要長期保持德國工業的未來生存能力和競爭力,必須能夠及時認清和預測全球科技發展趨勢,先發制人,在顛覆性技術方面取得領先地位,不然就有可能損失巨大的增值空間。

《德國工業戰略2030》首次將產業問題提高到了「工業主權和技術主導力」的高度,指出「德國經濟中,掌握工業主權和技術主導力是維持德國未來生存能力的決定性挑戰。德國經濟必須能夠經受住所有主要領域的全球競爭,特別是在關鍵技術和突破性創新方面」。為了確保德國在關鍵技術領域搶佔制高點和掌握主動權,成為規則的制定者,《德國工業戰略2030》提出了以下具體建議:

一是提議需要大力發展的具體突破性創新技術目錄。《德國工業戰略2030》認為,當今最重要的突破性創新就是數字化,尤其是人工智慧,代表了自蒸汽機發明以來最大的突破性創新,帶動了平台經濟、自動駕駛等領域的快速發展。機器與互聯網的相互連接構成的工業4.0則是另一個極其重要的突破性技術,工業生產中應用互聯網技術逐漸成為標配,實現製造、供應、銷售信息的數據化、智慧化。

此外,納米技術和生物技術、新材料和輕質建築技術以及量子計算的發展都可能在工業領域改變遊戲規則,成為突破性技術。鑒於過去15年突破性創新已經急劇加速,落伍的經濟體和企業面臨從「規則制定者」轉變為「規則遵守者」的風險,必須把握機會,迅速採取行動。

二是修改競爭法,支持一些關鍵領域大企業的合併,尤其強調打造龍頭企業成為本國及歐洲旗艦的重要性。因為顛覆性創新需要大量的資金、人才等生產要素的投入,所以只有大企業才有足夠的能力和實力從事創新活動。而德國在互聯網、人工智慧和自動駕駛等新興產業領域缺乏全球性大企業,因此,《德國工業戰略2030》提出要支持這些關鍵領域企業的合併,增加規模優勢,打造龍頭企業成為本國及歐洲旗艦。

鑒於著眼於全球市場的、有用且必要的德國或歐盟企業合併,經常因為現有法律過分聚焦本土而受到限制,阻礙了龍頭企業的形成,為此,《德國工業戰略2030》指出「鑒於當前的全球市場,德國或歐盟的公司合併是有用且有必要的」,並提出應該重審和修改德國和歐盟的競爭法,支持一些關鍵領域大企業的合併,打造龍頭企業提高其國際競爭力。

三是建立國家參與機制,國家可持有戰略重要性企業的股份,參與關鍵領域發展。由於一些戰略性關鍵領域需要大量資金而且關乎國家安全利益,因此,《德國工業戰略2030》提出國家可以購買和持有這些領域企業的股份,而且經濟意義越大的領域,國家將會更加積極主動參與其中。

《德國工業戰略2030》還具體提出:「在平台經濟、人工智慧和自動駕駛等極為重要的議題上,為實現目標進行直接的國家參與——如同空中客車當時的情形,這種干預是必要的、合理的。」此外,對自動駕駛增值鏈非常重要的電池生產,該草案提出國家可以支持組建辛迪加的方式提供援助。

四是修改補貼法,對具有突破性影響的創新 領域施行限時補貼。顛覆性創新有利於提高國家競爭力和增強國家經濟實力,《德國工業戰略2030》 指出,德國的主要競爭對手國家通過各種方式對顛覆性創新領域進行了補貼,這使德國相關企業處於不平等的競爭地位,為了支持這些領域企業的發展,《德國工業戰略2030》提出,「一些具有突破性影響的創新領域能獲得強大的競爭力,服務於國家的整體經濟利益,對於這些領域國家應施行限時補貼」。

第二,採取多種舉措,增強德國工業整體競爭力。工業是德國的經濟命脈,為了進一步增強 德國工業整體競爭力,《德國工業戰略2030》提出以下舉措:

一是擴大處於領先地位的工業產業的優勢,增強競爭力。《德國工業戰略2030》指出,德國在鋼鐵及銅鋁工業、化工產業、設備和機械製造、汽車產業、光學產業、醫學儀器產業、環保技術產業、國防工業、航空航天工業和增材製造(3D列印)等十個工業領域處於全球領先地位,這些領先的關鍵工業領域是德國經濟重要支柱,是德國現有工業競爭力的核心,創造了大量的工業就業機會,使德國有能力維持其高收入水平及高水平的教育和社會保障。

因此,《德國工業戰略2030》提出要開展趕超進程擴大這十個關鍵工業領域的優勢,必須繼續提高其全球競爭力,維持其世界領先地位,並且要「為爭取每一份工業崗位而奮鬥」。為此,德國必須不斷反思與改進工業生產的框架條件,如穩定電力與能源價格和社會保障貢獻率(必須永久保持在40%以下),降低企業稅收水平,從而削減企業成本,強化產業整體競爭地位。

二是保持閉環的工業增值鏈,擴大競爭優勢。《德國工業戰略2030》指出,保持一個閉環的工業增值鏈非常重要。如果增值鏈的所有部分——從基礎材料的生產,到整理和加工,再至分銷、服務、研究和開發都在一個經濟區域,那麼鏈條中的各個環節就會更具抵抗力,增值鏈也更有可能實現或擴大競爭優勢。

因此,《德國工業戰略2030》提出要把工業生產製造所有的環節放在一個經濟地區,打造完整的產業鏈,增加工業附加值,減少外部衝擊和威脅。在此基礎上,《德國工業戰略2030》還提出將採用一整套科學的方法分析現有增值鏈存在的問題,並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擴大現有的產業鏈優勢。

三是強化對中小企業的支持,提供個性化優惠和支持,增強其應對顛覆性創新挑戰的能力。《德國工業戰略2030》指出「中小企業是德國經濟的特色優勢」,擁有許多世界隱形冠軍,「具有強大的技術專長和競爭力」。中小企業作為德國最重要的市場主體,對德國國民經濟和居民就業至關重要。然而快速的顛覆性技術創新尤其是數字化進程給中小企業帶來了巨大的挑戰。因此,《德國工業戰略2030》認為「中小企業需要個性化的優惠與扶持」,但並沒有明確提出優惠與扶持的具體措施。

第三,在對外經濟關係中堅決反對他國強行干涉市場經濟進程,並系統維護德國整體經濟利益。在對外經濟關係層面,《德國工業戰略2030》主要提出了兩點建議。

一是採取更有效的措施,抵制非歐盟國家企業不正當的競爭。自由開放的市場需要所有市場參與者與競爭者都遵守公平競爭的市場規則,但是有一些國家沒有遵守現行的市場規則,採用傾銷和濫用市場主導地位等行為,損害了德國的經濟利益。因此,《德國工業戰略2030》提出「德國和歐洲必須採取比以往更積極的行動來抵制其他國家不正當的競爭」。

二是在涉及國家經濟利益的重要領域,限制和阻止非歐盟國家企業收購德國企業。近年來,德國企業大量被非歐盟企業收購,尤其是一些具有較高科技含量的企業被美國和中國企業收購,導致德國的相關利益團體遊說政府,以國家經濟安全為由強烈要求德國政府採取保護主義措施維護其經濟利益。因此,《德國工業戰略2030》提出,在涉及國家經濟安全的重要領域,要對非歐盟企業收購德國企業的行為加以限制。

鑒於歐洲單一市場已使歐盟成員國之間的經濟利益緊密相連,《德國工業戰略2030》還提出了有關歐盟維度的相關倡議:其一,德國期望與歐盟其他成員國一道共同推動制定歐盟產業政策,以扭轉歐盟國家的去工業化進程和增強整個歐盟工業競爭力。其二,建議成立「工業部長理事會」,對產業政策進行集中的討論和決策。


《德國工業戰略2030》的相關爭論

《德國工業戰略2030》從產業政策角度「首次提出了一項連貫的德國和歐洲的產業戰略」,在德國學術界引起軒然大波,辯論圍繞以下問題展開:國家在市場經濟中應該在多大程度上干預微觀層面公司的利益?德國需要政府刻意扶持特定技術、特定產業、特定企業的產業政策嗎?保護主義能提高德國工業競爭力嗎?

整體上學術界對《德國工業戰略2030》持批評態度,貶多褒少。德國政府經濟顧問委員會「五賢人」 中的四位教授——菲爾德、施密特、施納貝爾和維蘭德今年2月6日聯袂在德國《世界報》撰寫題為《阿爾特邁爾的產業政策是錯誤的戰略轉向》的文章,全面抨擊《德國工業戰略2030》,指出該草案設計的產業政策「嘗試確定對經濟具有『戰略』重要性的具體技術或企業」,是完全錯誤的,因為對某些企業或行業的針對性扶持無異於拆東牆補西牆,必將對其他經濟主體產生負面溢出效應;同時,國家保護和支持在國際競爭中落後的德國公司也會產生道德風險。

該文認為,在科技創新層面,良好的產業政策應該包含三個主要支柱,即運用市場導向的政策工具為創新和企業參與提供適當的制度框架;通過教育—研究—知識轉移等為技術創新創造良好的條件;國家通過增加應用基礎研究的投入設定有針對性的科技創新驅動。他們認為政策制定者不太可能擁有對未來技術發展或需求變化的準確知識,進而難以準確確定顛覆性創新的具體技術、公司或行業,因此,政府應放棄干預微觀經濟運行的指導性產業政策,改成為科技創新創造適宜的框架條件。

「五賢人」中的菲爾德更是直言該草案「只是計劃經濟」,雖然該草案文字上寫堅持社會市場經濟原則,但是「它與路德維希·艾哈德的社會市場經濟沒有任何關係」。此外,曼海姆大學的宏觀經濟學教授格呂納認為,支持龍頭企業成長為「德國和歐洲旗艦」不利於市場競爭,最終只會提高消費者的負擔」。

對於德國而言,「基於中國模式的產業政策不是一種選擇」。來自柏林德國經濟研究所博士也反對國家支持龍頭企業和確定關鍵產業的做法,「國家比市場更了解未來的技術、行業和市場,這是相當牽強的」,基於保護主義和大規模補貼的工業戰略將不會成功。

另一些經濟學家則同意《德國工業戰略2030》的部分觀點。據德國之聲報導,時任「五賢人」中唯一公開支持該戰略草案的經濟學家是德國維爾茨堡大學博芬格教授,他認為這一草案反映政府正在「考慮工業和創新的整體概念,尋找產業政策的戰略答案」。這位時任「五賢人」中唯一的一位凱恩斯主義經濟學家,長期以來一直推動有關產業政策的辯論,但他也指出該草案對某些企業或行業的針對性扶持有問題,「保護個別公司的目標值得商榷,特別令人擔憂的是保護陷入困境的公司」。

德國經濟研究所所長許特也支持該戰略草案,「如果沒有這樣的(政府)支持,像德國這樣強大的國際化和網路化經濟就無法持續成功」。他認為在科技創新層面政府對經濟的干預是合理的,「現在人工智慧的發展將決定下個世紀的經濟結構,競爭對手依靠國家支持強勢進入,我們不能袖手旁觀」。西薩克森茨維考大學的沃羅貝爾贊同該草案的龍頭企業導向,「德國及歐洲必須要有規模更大的企業來維持自己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他還批評現有的歐盟競爭法只在歐洲市場層面關注是否存在壟斷,忽視了國際競爭形勢,必要時需要加以調整。

工商界反應不一。德國工商界對《德國工業戰略2030》反應不一,代表大企業利益的工商團體基本肯定,但質疑國家干預的具體形式;而代表中小企業和家屬企業團體基本持批評態度。德國最大的工業組織、主要商界遊說團體——德國工業聯合會主席肯普表示,《德國工業戰略2030》體現了聯邦政府加強了對德國及歐盟工業的重視和關注,認為「政策更加註重德國和歐洲工業的進一步發展,這是好事」。他認為該戰略是「值得討論的提案,問題是它們如何具體化」。

據相關媒體報道,《德國工業戰略2030》正是在德國工業聯合會呼籲德國政府和歐盟對中國採取更加強硬立場一個月之後提出的。其中關於抵禦歐盟以外企業收購、保護歐洲企業的條款即來自於德國工業聯合會的建議。但是德國工業聯合會對國家干預持保留意見,認為國家干預「不應該被用來阻止(歐盟內)公司收購,而只能用於支持新技術項目」,批評該戰略既干擾了企業本身的決策,又對中小企業作用和高稅負關注不夠。代表德國經濟界利益的德國工商聯合會主席施威澤表示,德國政府著力保障德國工業區位優勢正當時。

德國工商聯合會歡迎聯邦經濟部長阿爾特邁爾的產業政策推動,因為「這適應了全球不確定和工業數字化智能化的要求」。但對《德國工業戰略2030》中有關政府決定和影響企業投資的任何舉措持懷疑態度。施威澤呼籲德國政府降低公司稅,並「解決數字基礎設施和競爭性電價的問題」。

與此同時,德國工商界幾大協會普遍要求在《德國工業戰略2030》中需更好地考慮家族企業和中小企業的作用。德國聯邦中小企業經濟聯合會主席歐霍文認為該戰略「重視大康采恩,忽視中小企業」,而中小企業是「德國經濟的引擎」,因此,德國聯邦經濟部長阿爾特邁爾應該改進他的計劃並加強中小企業的競爭力。

德國機械工程工業協會同樣批評《德國工業戰略2030》低估了中小企業的重要性。代表了德國18萬家族企業的家族企業協會會長馮·埃本指責《德國工業戰略2030》對中小企業不作為,實施「反中小企業政策」。德國家族企業協會為了表示抗議,拒絕邀請聯邦經濟部長阿爾特邁爾參加今年五月初召開的該協會成立70周年大會。

黨派層面:執政夥伴支持,反對黨猛烈抨擊。聯邦政府執政夥伴社民黨經濟論壇主席弗倫茨爾表示,對這一工業戰略期待已久。他認為,德國需要一個全面而詳細的、對數字基礎設施和人工智慧領域相關新技術及科技創新的投資戰略,聯邦政府有必要像美國和中國一樣,對顛覆式創新活動進行大規模投入,尤其是涉及德國汽車行業和能源轉型能否成功的電池和儲能技術領域。反對黨陣營則對《德國工業戰略2030》提出了批評和質疑。

自民黨的經濟政策發言人胡本指責該草案是趨向計劃經濟。他呼籲政府應該進行稅收改革,採取減稅、取消政府干預等方式降低企業負擔,鬆綁經濟主體使其擺脫官僚主義障礙。

德國左翼黨領導人里克辛爾批評說,《德國工業戰略2030》「不是為社會利益行事,而是賦予康采恩更多權力」。德國綠黨聯邦議會黨團代表霍夫海特同樣反對該草案的「龍頭企業」導向,他呼籲「聯邦政府必須致力於明確(工業戰略的)環境和社會目標,而不是將大公司擴大為大型康采恩」 。

展望。事實上2019年2月5日發布的《德國工業戰略2030》只是一個草案,它更多地體現為德國政府有關德國工業未來的戰略倡議,成為政府與工業部門、經濟部門、工會組織和學術界的利益相關方進行深入討論的主題,因此,在工業戰略和產業政策層面「本草案只是第一步」。同樣,德國聯邦議院的各政黨、各聯邦州也會對其進行深入討論。

上述歸納的學術界、工業界和政黨的相關爭論表明,該草案至今遭遇各方潮水般的批評聲;同時該草案也涉及歐盟層面的競爭法修訂,非德國一方可以決定。因此,《德國工業戰略2030》能否最終實施,以及具體的實施細則如何制定,還需要靜觀其變。

基於《德國工業戰略2030》的有關產業指導方針,德國政府也致力於在歐盟層面制定相應的歐盟工業戰略,並倡導其餘成員國就各自的工業戰略和產業政策展開深入對話。該草案發布後時隔兩周的2月19日,德國經濟與能源部和法國經濟部聯合發布了《面向二十一世紀歐洲工業政策之法德宣言》,呼籲在歐洲層面制定產業政策以增強歐盟的工業競爭力。

該宣言認為,強大的工業不僅是可持續和包容性增長的核心,更是歐洲經濟主權和獨立性的前提條件。歐洲如果想在2030年保持其強大工業經濟體的地位,就需要擁有更具戰略性的思維,並且需要制定一項真正的歐盟產業政策,確保歐洲企業在智能製造時代的前沿核心競爭力。德法兩國建議未來歐洲工業戰略應圍繞以下三個支柱來制定:在創新領域大規模投資,推動歐盟搶佔數字經濟和智能製造新高地;調整歐盟的監管框架,扶持本土企業與外國對手展開競爭;以及採取有效措施如抵禦海外企業收購等保護歐洲的技術、企業和市場。考慮到法國有國家干預經濟的傳統,經濟保護主義傾向遠強於德國,而且法德二國已經在產業政策導向及提高歐洲大企業競爭力等方面已經達成共識,因此,這可能意味著歐盟產業政策未來也將發生深遠的變化。

德國總理默克爾已經宣布2021年後不會尋求連任總理,不會競選德國聯邦議員,也不會在歐盟或者聯合國機構任職,這意味著「默克爾時代」正進入尾聲,備受爭議的《德國工業戰略2030》能否在默克爾在任期間通過從而「將2021年作為合適的戰略啟動時間點」,還難以預料;此外,歐洲議會已於2019年5月舉行新一屆選舉,歐盟進入新一屆執行機構重要人事的更替,改選歐盟委員會主席、歐洲理事會主席、歐洲議會議長、歐洲央行行長和歐盟外交政策高級代表等五大職位。歐洲政治版圖的變化能否推動歐盟競爭法修訂及歐盟產業政策的變化,值得我們持續關注。

來源:人民智庫微信公眾號:rmzk_ptt

《學術前沿》2019年10月下 《德國工業戰略2030:背景、內容及爭議》(文章有刪節)

原文作者:中國人民大學歐洲問題研究中心研究員,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黃燕芬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德國短毛指示犬 的精彩文章:

德國社民黨選出新主席 或退出執政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