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經中菩薩捨身是怎麼一回事?
很多人好奇,在《金光明經》中有「捨身飼虎」的典故,《法華經》中有「焚身供佛」的願行,這看起來非但不「安樂」,似乎不符合因果規律?但捨身布施給眾生、法師、佛陀的精神,與世間凡夫的惡見無關,與「捨生取義」的價值取向也不盡相同。
在久遠以前,有一位聰慧多智的修行人「一切智光明仙人」,奉行彌勒古佛所說的《慈三昧光大悲海雲經》,在山林中精進修行。後來,彗星橫流,連雨不止,一切智光明仙人無處乞食化緣,端坐在林中。
兔群之王被他的修行所感動,擔心他會餓死,便召集群兔,告訴他們「一切諸行,皆悉無常,眾生愛身,空生空死,未曾為法;我今欲為一切眾生作大橋樑,令法久住,供養法師。」
說完,帶著她的孩子前往一切智光明仙人之處,恭敬地說:「大師!我今為佛法住世,前來供養尊者。」
仙人十分感動,卻疑惑地說:「奈何您身為畜生,雖有慈心,又有什麼因緣成辦此善業呢?」
兔王堅決地說:「我當以身體供養尊者,為佛法久住,令一切眾生獲大利益。」
說完,她轉身告訴自己的孩子:「從今以後,你就要自己生活了,尋覓水草滋養身體,切記要繫心思惟正念三寶。」
她的孩子卻不願離去,依偎在母親的身邊:「如您所說,無上大法甚為珍貴,欲供養大法,我亦願樂。」話音剛落,母子二兔縱身躍入篝火之中。
兔王母子以自己的身軀作為美食供養給一切智光明仙人,大地震動,諸天都來散花供養,而仙人見到兔王母子的捨身之行,慈悲心起,發大誓願:「願我世世不起殺想,永不食眾生肉,入白光明慈三昧,乃至成佛的時候,一定要制定斷肉的戒律。」
說完,仙人也投身如火中,與兔王母子一併殉道。
正在此時,天地震動,金色的光芒遍布世界,舉國的君民都被這種異象所吸引,循著光芒的源頭找到了山林中的一切智光明仙人和兔王母子的遺體,並見到了他們所留下的經卷,全都歸心佛法。
這位兔王就是後來的釋迦牟尼佛,兔王子就是羅睺羅尊者,一切智光明仙人就是即將在此世間成佛的彌勒菩薩。
或許有人會問,這不是自殺嗎?更何況兔王母子的行為尚可理解,一切智光明仙人為何要作無意義的「浪費」呢?
蓮池大師在《竹窗二筆》中舉揚:「要解謂妙覺圓照,離於身見,得蘊空故,乃能如是;若不達法行,空慕其跡,徒增業苦。」
也就是說,菩薩捨身,並不在於忍受劇苦來折磨自己的意志,而在於斷除「身見」,照見五蘊皆空。
我們生活在幻生幻滅的世間,一切都如夢幻泡影,但是凡夫總是妄想其中有一個恆常獨立的主體——「我」的存在,譬如說執著這個身體就是「我」,乃至是執著自己的物品、愛好、關係為「我的」。食色男女、貪生怕死、自助餐吃撐到要吐、禪坐時腿子疼得要哭、我的寶貝捨不得讓人碰、更不要談親兄弟明算賬……我們凡夫的世界裡,永遠離不開「身見」。
而菩薩以真實無妄的正見與深密的禪定,斷除了身見,視生死如空花,見身軀如泡沫,「捨身」並不僅僅是以供養最珍貴的身體來對治貪心,更是踐行佛法中最精妙的性空智慧。
菩薩捨身,放下這垢穢無常的色身,而追求清凈常樂的法身,看似「捨生取義」。然世間人眼中的生死,有重於泰山,有輕於鴻毛,推重犧牲「小我」、成就「大我」。但一切智光明仙人悟入了此身「無我」,投身入火中,不僅僅是被兔王母子激發了大悲心,也是藉由智慧的觀照徹悟了平等的真諦,沒有人與兔的高卑、鴻毛與泰山的輕重之別,更無生死之系縛,與「不生不滅」的涅槃境界相應。
所以,隋代的智者大師讀到《法華經》中,藥王菩薩焚身供佛的故事,因「是真精進,是名真『法供養』如來」一句,頓見「靈山一會,儼然未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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