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步沒做好,2020年你可能會多交個稅!
新的一年就要來了,2020年的你可能有新的變化,走好這兩步,不交糊塗稅。
第一步,重新確定你2020年享受哪些專項附加扣除。
為了減輕工薪族的個稅負擔,2019年新增了6項個稅專項附加扣除,讓你少交個稅。比如你有滿3歲的孩子在接受教育,可以享受最多1000元每月扣除額;父母滿60歲,可以享受每月最多2000元扣除額。
2020年如果你的這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有了新的變化,那麼需要重新修改確認新的扣除信息。
在上海工作的小王是家裡收入的唯一來源,2020年1月女兒剛好滿3歲,父母也剛滿60歲,按照規定,作為獨生子女的他2020年可以享受每月1000元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每月2000元的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通過國家稅務總局的個人所得稅APP,重新申報2020年專項附加扣除,在2020年1月發工資時,小王就可以比去年多享受每個月3000元的專項附加扣除。
在四線城市工作了一年的小李,決定2020年去北京一家企業工作。跳槽到一家新公司,小李需要在個稅APP上更新扣繳義務人(即新公司)信息,否則新公司無法獲取小李的相關信息而無法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小李來到北京租房,可以享受每個月1500元專項附加扣除額度。在個稅APP上申報相關信息後,每個月可以少交些個稅。
稅務部門提醒,如果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有變化請及時修改。為了減輕納稅人負擔,如果不及時修改,已填報的扣除信息將自動視同有效並延長至2020年。
這意味著如果你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沒有任何變化,可以不用去修改,並將在明年繼續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如果有變化不去修改,仍按原條件在明年享受,可能會影響個人納稅信用。畢竟個人需要對提供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為了簡化流程,稅務部門已經預填好相關信息,你只需要通過個稅APP、稅務局官方網站或者單位來修正相關信息即可。
第二步,確定好年終獎是單獨計稅還是併入綜合所得計稅。
年末不少工薪族將拿到年終獎,年終獎目前有兩種計算個稅的方法,沒選擇好可能要多交個稅。
第一種方式是單獨計稅,即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詳見下圖),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第二種方式是併入個人當年綜合所得來計稅。
一般來說,平時工資高,年終獎較少的工薪族選擇第一種方式可以少交個稅。而平時工資收入少,年終獎很多的個人,選擇第二種方式可能少交個稅。
劉先生2019年綜合應納稅所得額(稅前收入扣除三險一金、6萬元起征點、專項附加扣除等後的計稅稅基)是15萬元,公司確定他的年終獎為3萬元。如果劉先生選擇單獨計稅,那麼3萬元年終獎對應的是3%稅率(即3萬元除以12個月,每個月2500元,適用上圖不超過3000元的3%稅率),因此3萬元需要繳納900個稅,最終年終獎到手是29100元。
如果劉先生選擇按綜合所得來計稅,那麼按照綜合所得的稅率表,這3萬元年終獎適用20%稅率,也就是需要繳納個稅6000元,最終年終獎部分實際到手只有24000元。
顯然,對於收入較多、年終獎較少的劉先生來說,選擇單獨計稅可以少交更多個稅。對一般的工薪族來說,收入一般明顯的多於年終獎,因此選擇第一種單獨計稅方式到手的年終獎金更多。
不過也有例外。假設張先生平時年應納稅所得額只有3萬元,但年終獎高達15萬元,如果選擇單獨計稅方式,年終獎15萬元將適用20%的個稅稅率,那應交個稅約是28590元,最終拿到手年終獎約是12.1萬元。
如果張先生選擇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稅的話,那根據超額累進稅率,這筆收入的不同部分適用3%、10%和20%三檔稅率,最終應交個稅是18180元,最終拿到手的年終獎約13.2萬元。
顯然,對收入少而年終獎多的張先生來說,選擇第二種將獎金併入綜合所得計稅方式更好。因此,工薪族需要根據自己收入情況來算一筆賬,讓自己年終獎可以少交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