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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借琉球漂流民被殺攻打台灣,清政府賠款刺激了日本侵華野心

「黒船來航」後日本為了擺脫被侵略的局面便展開了明治維新,西方之所以沒有出面干涉,主要是因為日本在他們眼中不過是塊雞肋罷了。但當時的日本不過是空有一腔熱忱而無根底,海軍沒有,陸軍不行,家底更是一窮二白,直到甲午戰爭中獲得海量好處並在日俄戰爭中獲勝方取得與列強稱兄道弟的權利。明治維新一開始,日本在對外政策上確立了「開疆拓土」的侵略總方針,比起清政府不過人心更齊,除此之外別無所長。

而清政府剛剛鎮壓了太平天國起義,又陷入捻軍的困擾而不可自拔。征討捻軍的主力是李鴻章的淮軍。同治十年(1871年)12月,60多名琉球人乘船遭遇颱風,漂流到台灣南部登陸,其中54人被台灣土著居民殺害,其他人被清政府送回國。日本以琉球漂流民在台灣被殺為借口,在美國駐廈門總領事、自稱「台灣通」的李仙得的協助下,立即向清政府發難,乘機侵略台灣。

同治十三年(1874年)2月6日,日本政府通過《台灣番地處分要略》。4月組成所謂的「台灣生番探險隊」3000人,由陸軍中將西鄉從道率艦隊侵略台灣,並在琅嶠登陸。5月18日,日軍開始與台灣當地居民交戰。牡丹社酋長阿實祿父子等戰死。7月,日軍以龜山為中心建立都督府。

清政府得知日軍侵犯台灣消息後,立即向日本政府提出質問,並派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楨率軍直赴台灣。沈葆楨等到達台灣後,一面與日軍交涉,一面積極備戰。日軍由於不服台灣水土,士兵病死較多。日本政府考慮到不能立即軍事佔領台灣,於是轉而用外交手段解決問題。經過一番外交鬥爭後,清政府與日本政府於10月31日簽訂《台事專條》(即中日《北京專約》),清政府付給「日本國從前被害難民之家」撫恤銀10萬兩和日軍在台「修道建房等」40萬兩。12月20日,日軍從台灣全部撤走。

這就是「日本侵略台灣事件」的全部過程了。清政府吸取鴉片戰爭教訓,秉承一貫息事寧人的作風,50萬兩白銀打發走了這個不懷好意的鄰居。

清政府在歷經十多年洋務運動之後出現了「同光中興」的局面,實力尚可,十年之後尚且能夠在鎮南關打敗法國人,真打起來,日本決計討不了好。但抵抗意志一直堪憂,這一軟弱性一直延續到大清國滅亡。

看似花小錢辦大事,其實清政府的「明白人」們還是上了小日本的當。

第一,日本不過是在投石問路罷了。學了幾天西方的毛皮就想打清帝國的主意。日本雖然狂妄,但不愚蠢,侵略台灣不過是在投石問路罷了。通過這次軍事行動,日本基本看穿了清政府外強中乾的本質,轉而回去加強軍備,準備更大規模的侵略行動。

第二,日本是「醉溫之意不在酒」,其戰略目標其實在於琉球。通過對《台事專條》中日軍的「保民義舉」的斷章取義,壓迫清政府間接承認了日本對琉球宗主權的擁有。其實在同治十二年(1873年)日本就完成了對琉球的實際佔領,不然他們的「海軍」不具備本土到台灣的遠航能力。光緒五年(1879年),日本正式將太平洋上的小島國「琉球」納入自身版圖和行政統治,並改名為「沖繩縣」,將琉球國王強制移往東京,縣知事由中央政府任命,立國700年的琉球王國自此滅亡。

琉球群島的地緣重要性不言而喻,直到今天仍然是所謂封鎖中國的「第一島鏈」的核心組成部分。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雅爾塔會議曾決定將琉球歸還中國,但蔣介石忙於內戰而無心搭理。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4月,聯合國通過《關於前日本委任統治島嶼的協定》,將北緯29度以南的琉球群島交給美國「託管」。戰後初期,雖短暫出現過希望在美國保護下,琉球獨立的運動,但由於美軍在琉球所實行的政策不得人心,故而獨立運動最終為「回歸日本」的呼聲而代替。隨著東亞局勢的瞬息萬變,1951年,日美在沒有中國代表參與的情況下籤訂《舊金山條約》,確認日本擁有琉球群島的主權,但繼續由美國執行施政權。1972年,美國向日本歸還琉球群島,沖繩縣再度成立。

在「日本侵略台灣」事件中,清政府的小聰明最終導致了嚴重的連鎖反應,造成了不可追回的後果。50萬兩白銀也許不算什麼,但後面發生的事情卻坐實了「賣國」這一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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