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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土地私有制?我國允許土地私有化嗎?

土地私有制,指的是土地歸個人佔有和支配的土地分配模式。它是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原始公社制度的瓦解和私有制制度的產生而逐步形成的。

公有制和私有制是所有制的兩種類型。前者是說歸國家所有,在我國表現為以國有製為表現的全民所有制(意思就是說,生產資料是歸全民的,但是通過生產資料歸屬國家,來表現這種全民所有,因為社會主義國家是人民的國家)和集體所有制;而後者是說生產資料歸私人所有。

為什麼中國不能土地私有化?

一、土地私有化不能保證「耕者有其田」。

1、「耕者有其田」就是種田者或務農者擁有自己的土地,耕種的是自己所有的土地。所謂「自己所有的土地」,可以是耕者個人或家庭擁有的土地,也可以是耕者共同所有的土地。耕者如果耕種的是別人所有的土地,包括租種別人的地或者被僱用到別人的土地上或農場里種地等,就是「耕者無其田」。

2、幾乎所有主張土地私有化的論者都認為只有土地私有化才能做到耕者有其田。而實際情況恰恰是土地私有制不能做到耕者有其田,甚至有可能使土地集中在少數不種地的人的手中,造成耕者無其田。

二、土地私有化會使中國農民喪失最後一條保障線。

1、中國的農民在改革開放前後都為新中國的工業化、城鎮化和經濟發展作出過巨大貢獻和犧牲,現在「三農」問題突出、農業還比較落後、農民收入低而且增加困難、農村比較貧窮,在這種情況下,建立農民的社會保障制度主要應該是政府的責任,不能長期靠土地、靠農民自己保障。

2、但是中國有8億農民(包括2億多農民工),需要的農民基本社會保障基金是一個龐大的數字,短期內難以籌集起來,更何況現在政府財力仍然有限,所以在城鄉統一的社會保障制度還沒有建立起來的情況下,保持農地的公有制,農民一般不會喪失土地這一條最後保障線,使得農民在城鎮務工經商失敗以後,還有一條退路——回家種田。

三、土地私有化可能嚴重損害農民利益。

中國人多地少、農村剩餘勞動力數量龐大,在農業落後、工業化和城鎮化提供的農民轉移就業和居住條件有限、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的情況下,土地私有化會很快導致農民貧富兩極分化,造成「三無」農民(無地、無業、無社會保障)大量增加,從而造成農民總體狀況的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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