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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真的不能用藥嗎?怎麼用才安全?

較真要點:

1.?妊娠期不能盲目用藥,也不能一味的排斥用藥,孕婦的某些癥狀如不得到及時緩解也可能會對胎兒造成更大的影響。

2、?妊娠期用藥原則:孕前應做體格檢查,爭取在身體的最佳健康狀態下妊娠;孕期如發現某種慢性疾病,用藥時要兼顧到妊娠期用藥時的連續性和安全性,避免應用有可能危及胎兒的藥物;妊娠早期(妊娠12周內)盡量不用藥;妊娠期用藥應該參考目前美國FDA的分類標準,不能僅憑藥廠的用藥說明;用藥時,在多種藥物可供選擇的情況下,選用療效穩定、可靠且上市使用時間更為長久的藥物,以增加用藥的安全性;用藥時針對孕婦疾病應選用單純製劑,最好不用複合製劑,以免增加副反應。

3、?文內有常見病的常用藥安全性總結。以細菌感染為例,抗菌藥物中青黴素為B級,是孕婦最安全的抗感染藥物;頭孢菌素也是B級,比較安全。而氟喹諾酮類、四環素類抗生素妊娠期禁用。

查證者:謝望時 |藥理學碩士

最近看到一些文章提到孕婦不能用抗真菌葯克霉唑、硝酸咪康唑乳膏、抗生素外用軟膏和激素類藥物,說是用了會導致胎兒畸形。

這讓我想起2018年5月的一則報道,湖南常德一位懷孕三個月的媽媽做飯時不小心全身燙傷,為了保護肚子里的寶寶,這位媽媽主動提出治療時不用任何止痛藥和麻醉藥。這件事在當時引起很大反響,大家一邊感嘆「女子本弱,為母則剛」,一邊不免在思考,孕期是否真的不能用止疼葯或麻醉藥?孕期用藥的原則是什麼?

海豹肢畸形的妊娠期用藥悲劇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需要把思緒撥回60年前。20世紀50年代末期,一個叫沙利度胺的鎮靜藥物進入市場,由於對孕吐反應有良好的治療作用,人稱「反應停」,當時風靡了整個歐洲。但緊接著有臨床醫生觀察到比較集中的「胎兒結構畸形」,這種畸形形似海豹的小短鰭,所以把這樣的畸形叫「海豹肢畸形」。

這個嚴重藥物不良反應給無數家庭帶來不可磨滅的傷害,該葯也在上市4年後就退市。自此,大家開始對妊娠期藥物使用的擔心越來越多,並由此促進了美國1962年藥物條例的頒布,根據這項條例,每種藥物必須在說明書上標明其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及使用指征的相關信息。

妊娠期用藥原則

現在幾十年過去了,在妊娠期用藥方面,現代醫學已經積累了豐富的數據,我們已經可以來回答「妊娠期的用藥原則是什麼,哪些葯可以用」的問題。就拿燒燙傷來說,固然要考慮妊娠期使用止疼葯的風險,但疼痛本身對胎兒的生長發育也是有影響的;如果燙傷部位未得到很好的處理誘發二次感染,也對胎兒發育有風險。而且對於某些慢性病,比如過敏、哮喘等,不用藥就是一種傷害。

所以妊娠期千萬不要一味的排斥用藥,而是應該基於已知的信息權衡利弊使用。妊娠期使用的藥物會通過胎盤進入胎兒體內,從而對胎兒產生影響。這個影響可輕可重,跟藥物的性質、使用時間、劑量以及用藥時的胎齡有關。

1、藥物的性質:一般高脂溶性藥物和小分子藥物容易通過胎盤;低脂溶性藥物和大分子藥物則不容易通過胎盤。

2、使用時間:藥物使用時間越長,影響越大。

3、使用劑量:藥物使用劑量在一定程度上與其產生的效應成正比。

4、用藥時的胎齡:

一般而言,在卵子受精後2周,孕卵著床前後,藥物及周圍環境毒物對胎兒的影響表現為「全」或「無」現象。「全」是表示胚胎受損嚴重而死亡,最終流產;「無」是指無影響或影響很小,胚胎繼續發育,不出現異常。

受精後3-8周,亦即停經後的5周至10周,胎兒各部開始定向發育,主要器官均在此時期初步形成,這是「致畸高度敏感期」。受精後第9周~足月,胎兒各個器官繼續發育,其功能逐步完善,藥物對胎兒的影響相對不敏感,但有害藥物對神經系統、生殖系統等還是有可能造成影響。

藥物對胎兒的危險等級

基於安全性的考慮,美國食品與藥品監督管理局(FDA)於1979年實行分級制度,將藥物對胎兒危害分為5個級別,也就是我們平時使用「用藥助手」查到的標識。

A級表示藥物的臨床數據未顯示對胎兒有危害;

B級表示藥物對動物胎仔沒有危害,或對動物胎仔有而對人類胎兒沒有發現影響;

C類表示藥物對胎兒有不良影響,應謹慎使用;

D級表示藥物對胎兒有風險或懷疑藥物對胎兒有危害,應權衡利弊;

X級表示孕婦禁用的藥物。

這個妊娠分級對於臨床醫生安全用藥有一定的指導意義,能幫助大家進行初步判斷。但現在看來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簡單的字母無法告訴你使用這些藥物以後,是哪些出生缺陷的發生風險增加,以及出生缺陷增加的概率有多大。醫生和患者往往只看字母,而非字母背後的證據。

妊娠期用藥原則和常見疾病的常用藥安全性

美國FDA早在1979年就意識到這個缺陷,經過一段時間的籌劃後,新的妊娠/哺乳期用藥規則最終規則,在2015年正式實施,這之後的新葯都要參照新規執行,已經上市的藥品逐步更新。

我們作為普通消費者,主要記住兩點:妊娠期用藥原則和常見疾病的常用藥安全性。

一、妊娠期用藥原則

1、孕前應作體格檢查,爭取在身體的最佳健康狀態下妊娠。

2、孕期如發現某種慢性疾病,用藥時要兼顧到妊娠期用藥時的連續性和安全性,避免應用有可能危及胎兒的藥物。

3、妊娠早期(妊娠12周內)盡量不用藥。

4、妊娠期用藥應該參考目前美國FDA的分類標準,不能僅憑藥廠的用藥說明。

5、用藥時,在多種藥物可供選擇的情況下,選用療效穩定、可靠且上市使用時間更為長久的藥物,以增加用藥的安全性。

6、用藥時針對孕婦疾病應選用單純製劑,最好不用複合製劑,以免增加副反應。

二、常見病的常用藥安全性

1、細菌感染

抗菌藥物中青黴素為B級,是孕婦最安全的抗感染藥物;頭孢菌素也是B級,比較安全。而氟喹諾酮類、四環素類抗生素妊娠期禁用。

2、病毒感染

感冒、流感、喉嚨痛這類常見病主要還是由病毒引起,具有自限性,主要還是對症處理。已知的抗病毒藥利巴韋林、阿糖腺苷均有致畸性,國外已經淘汰多年,任何情況下都應該避免使用。

3、抗真菌葯

咪康唑、酮康唑、伏立康唑等為C級避免使用,克霉唑B級,妊娠期較為安全。

4、發熱、疼痛

單純的發熱具有自限性,很多孕婦擔心用藥用胎兒不好,會選擇「硬抗」。這其實是不對的,發熱到一定程度本身也會對胎兒有傷害,所以,完全可以根據需要使用退熱葯。首選的安全有效退熱葯是對乙醯氨基酚,避免使用安乃近、尼美舒利等藥物。

5、過敏皮疹

對於皮疹可以小範圍短期使用弱中效激素,比如丁酸氫化可的松和地奈德乳膏,實在不行還可以用爐甘石洗劑。對於急慢性蕁麻疹引起的全身瘙癢,馬來酸氯苯那敏、氯雷他定和西替利嗪都是安全的。

通常來說,外用藥、局部使用吸入製劑、鼻噴劑等藥物安全性還是比較可控的,口服藥就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妊娠期用藥無小事,不要盲目用藥也不鼓勵一味排斥,如果病情有需要,一定要在專業的醫生或藥師指導下用藥。如果在妊娠期不小心誤用了藥物也不要過於擔憂,可以充分評估藥物風險後再做打算。

本文編輯:楊小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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