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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綁架下的中國式養老:我生了你,你就該養我,否則就是不孝?

中國古代儒家非常講究孝道。比如說儒家最為推崇的舜帝就是大孝的典範。舜帝「性至孝」。那麼舜的家庭是什麼情況呢?「父頑,母囂,弟象傲。」也就是說舜的父親冥頑不靈,母親也不明事理愛吵鬧而且還是後母,弟弟象傲慢無禮。就這樣的情況,舜也一樣執行孝道,哪怕是父母弟弟幾次三番地下手要謀財害命,他也一樣不改孝悌之心。

《論語》里孔子和他的學生宰我曾經問老師,「三年之喪,期已久矣。」父母死了要服喪三年,是不是時間太長了?因為宰我認為,三年不演禮奏樂必會禮崩樂壞,這對於國家運行不力。孔子說,「食夫稻,衣夫錦,於女安乎?」父母死了不到三年就吃細糧,穿錦繡,是否心安?宰我說,沒什麼不心安的。孔子說,如果你覺得心安,那就這麼做吧。等宰我出去之後,孔子就和別的學生說,宰我這個人不夠仁德。「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孩子生下來三年之內是離不開父母懷抱的,所以服喪三年是為了報答父母當初的養育之恩,這是天下的通例。孔子懷疑「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宰我當初究竟有沒有得到父母之愛?

其實孔子從來沒說過父母生了孩子養了孩子就有了資本,子女就一定要回報父母。正相反,儒家不贊成道德綁架,這是後來的人歪曲了前人之意。儒家所講究的「禮」重要的一點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這是一個概括,意思就是,不管身在社會的哪個階層,處於倫理關係的哪個位置,都有自己的責任和義力。父母和子女也一樣,子女對父母有責任有義務,父母也一樣對子女有責任有義務。父母對子女盡了自己的義務,負起了責任,做好自己該做的事就行了。子女也一樣要對父母盡義務、負責任。但是父母子女雙方不是交換的關係。

孔子多次在《論語》里說過「孝」的問題。「孝」是個多次的複雜問題,不是養不養父母這麼簡單。孔子也說過,「至於犬馬,皆能有養。」動物也會養自己的父母。首先對父母要「敬」,這個「敬」不是言聽計從。如果父母本身不怎麼樣,你還對他們言聽計從,那叫不孝,不是真孝。所以在現實生活里,父母如果行為有問題,或是要求過份,子女要及時規勸,這才是真的孝。不然別人會對這樣為老不尊的父母指指點點,這就是子女的不孝。再說,孝的高尚境界也並不是給父母多優厚的物質條件。如果能通過自己努力贏得社會尊重,這樣別人也會因為你而尊重你的父母,這就是更高級別的孝了。

沅汰,文化學者,歷史作家

主要作品:《龍風傳奇》、《南北亂世之三國霸業》、《高澄傳》、《情探泰陵》、《胤禛二十七年》,中國古代《古國迷蹤》系列,《博物館青銅器名稱漢字解讀》系列、《漢字》字形釋義、《青銅銘文里的西周史》、《晉國霸業》、《夢回春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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