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小伙感冒到診所輸液,回家不久後身亡!診所竟稱他沒來過!
24歲小伙小軍(化名)
患感冒到一家診所輸液
回家不久出現過敏反應
經搶救無效身亡
事後,診所方面否認小軍曾去就診,因家屬沒有確鑿的就診證據,導致維權陷入僵局。
中山區政府成立專案組,經過縝密調查,最終確定這家診所主任江某(化名)未取得《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執業證書》,為患者小軍開具了處方並進行了輸液,對其罰款8萬元。
取得關健證據後,2018年12月份,小軍的父母委託遼寧青松律師事務所的王金海律師將江某起訴到中山區人民法院。近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江某承擔全部責任,賠償小軍父母各種損失80餘萬元。
小伙診所輸液後死亡
2015年8月份,24歲的小軍大學畢業後到我市一家公司從事銷售工作。同年8月16日晚上下班後,小軍因感冒咳嗽到住所附近的一家診所看病,診所主任江某為他開具了「頭孢」,隨後在診所內輸液。
小軍輸液結束後,曾和同事發微信稱「身體不舒服」,並將輸液瓶拍了一張照片發給同事,由於小軍是躺在病床上拍的,因此拍攝背景是該診所的天花板,同事當時也沒在意,還以為他輸完液就沒事了。當晚9時許,小軍回到住所後不適的感覺愈發強烈,同室的同事立即撥打了120急救電話,救護車很快趕到,把小軍送到大連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搶救,雖然經醫生全力搶救,但小軍仍然醫治無效死亡。
小軍是家中的獨子,噩耗傳來,小軍的爸爸當場暈倒,小軍的媽媽也昏死過去。
同事小馬說,當天晚上6點多,小軍跟她發微信,稱其在租住的房子附近打吊瓶,還躺著給她發了張照片,該照片顯示了診所的天花板及輸液的吊瓶。此外,家屬從小軍的衣服口袋中翻出一張接診單,但上面僅僅有醫生寫的藥名「頭孢」及價錢等,並無小軍的名字,也沒有醫生的簽字和診所的蓋章。
由於沒有小軍生前
任何就診的有效證據
維許可權入困境
王金海律師向大連市衛計委反映了這一情況。為搞清小軍的死因,大連市衛計委委託遼寧省臨床病理中心法醫司法鑒定所對小軍進行屍檢。2015年10月21日,鑒定機構作出了鑒定意見,小軍在患雙肺間質性肺炎基礎上發生過敏反應、過敏性休克,終致心、肝、腎等多臟器功能衰竭死亡。
診所主任沒有醫療資質
小軍的父親董師傅告訴記者,聽說出了人命,診所主任江某不承認小軍在診所輸過液。
中山區人民政府非常重視,立即成立了由公安、衛生、藥品部門專家參加的專案組,由主管副區長擔任組長,全力進行調查,患者一方代理律師王金海全力配合。
經調查,小軍輸液時曾經向同事發了一張微信照片,儘管只有輸液瓶和天花板,經診所工作人員辯認,確系診所的天花板背景;
小軍的《處方箋》儘管沒有小軍的姓名、醫生簽名和診所名稱,經公安部門鑒定,小軍的《處方箋》用紙與診所現有《處方箋》為同版印刷品;
診所主任江某稱其診所沒有進過「頭孢」類藥物,但經專案組調查,診所2015年7月5日曾經購進過「頭孢」類藥物。
令專案組沒有想到的是,診所主任江某竟然沒有《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執業證書》。
經調查其他患者,均指認診所主任江某曾經為其開具過處方並輸液。
中山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作出中衛醫罰(2016)01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以江某非醫師行醫為由,對其罰款8萬元。
江某不服,以小軍的《處方箋》沒有小軍的姓名、醫生簽名和診所名稱,不完整;小軍生前微信照片僅是診所環境,不能證實自己從事診療活動為由,申請複議。又先後向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經過一審、二審,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8年6月1日作出《行政判決書》,駁回江某的起訴,維持中山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作出中衛醫罰(2016)01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
診所主任被判賠償80餘萬元
得到勝訴的消息後,小軍的父母非常感動,由於小軍死亡後除了手機微信中的一張照片和一張沒有名字的《處方箋》外,自己沒有任何證據,也不知道小軍生前都發生了什麼,是中山區人民政府幫助自己查明了事實真相,給了自己依法維權的依據和勇氣。
中山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小軍父母起訴診所主任江某的民事賠償案件。江某仍然不承認對小軍進行過診治。中山區人民法院採納了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判決書》確認的事實,認為診所主任江某對小軍進行過診治且處置不當,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近日作出判決,判決江某賠償小軍父母各種損失80餘萬元。
(來源:半島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