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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孔子之「正名」思想?

人在社會上一定會有代表身份地位的稱號,這個稱號就是「名」;而既然有此名,則必具備與之相符的要件,亦即當盡的義務和應享的權利,而這些與其「名」相符的權利義務,就是「分」。

因此,所謂「正名分」,就是要人安分守己;所謂「不在其位,不謀其政」以及「君子思不出其位」,就是守名分的最佳表現。

孔子「正名」思想的起源與含義

《左傳·桓公二年》云:「夫名以制義,義以出禮,禮以體政,政以正民。」

上述此言出自師服,他把名和義、禮、體、政層層聯繫起來,說明名的重要性,這也啟發了孔子的「正名」思想。

所謂「名以制義」,就是名是用以制定義理的。師服在此所謂的「名」,乃名實之「名」,指世間萬物的稱號。對於物,「名」務求名副其實,即「名物如其真,不失秋毫之末」;對於人,則依其身份地位,示以應享的權利與當盡的義務,亦即孔子所謂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義以出禮」則說明義是用以制定禮法的,亦即《禮記》所云:「禮也,義之實也」,這便是以義制定禮的標準。人一旦得到某名,在社會上便有了定位,也就有了當守的本分,而如果做事時能謹守本分,居心方正平直,一舉一動都合乎事理之宜,該怎麼做就怎麼做,那麼這就叫做「義」。

「禮以體政」則指禮是用以組成政令的要素,也就是說政令是依據禮法組成的;「政以正民」則指政令是用以輔導或糾正人民的依據。合乎禮儀的政令形成,人民自然聽從,人民只要依禮行事,就可以不違政令;反之,政令若與禮、義相違背,人民動不動就要犯禁,勢必無法忍受,終起而叛亂。

師服之言,雖然針對君主命名而發,最初只關係到一人,然而影響所及,確實牽涉到人民的生活與福祉,因此不可大意。

《東周列國·春秋篇》孔子劇照

我們從《論語·子路》所載的孔子「正名」說中,不難看出師服言論的影子。孔子的「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即是依據師服的「名以制義」而說的;「事不成,則禮樂不興」,則是根據師服「義以出禮」而論的。其後,孔子之所以並言樂,乃因禮和樂實乃體之兩面,密不可分。

孔子這番言論是將師服的意思從反面加以闡述,這也成為他「正名」論的基礎。據《史記》所載,孔子發表此番言論之時,正值衛國父子爭國、名分紊亂之際。因此,孔子之「正名」雖然源自於師服之語,但其主要目的並非如同師服之強調命名的重要性,而是要使世人明白人倫之道理,希望人人都明理知義,恪守本分。

孔子「正名」之說根源於師服之言,但其含義究竟為何,舊解林林總總,異說紛紜。在玲瓏看來,論孔子「正名」的含義,當將《春秋》的褒貶正名大義,列入討論範疇,其含義為「正名字」、「正名分」以及「辯是非、寓褒貶」。

「正名字」是「正名分」的手段,「正名分」是「正名字」的目的。是以《春秋》對於僭越稱王的吳、楚、兩位諸侯,只稱「子」;齊、晉之君無論權勢有多大,只稱「侯」;宋、魯雖然弱,仍舊稱「公」;周天子即便已經沒有號令天下之實權,仍稱「天王」。以上均是由「正名字」來彰明「正名分」之旨。《春秋》以人物之言行能否如其名分而加以褒貶,故有「辯是非、寓褒貶」的含義在內。

綜上所述,孔子「正名」雖然有以上三種含義,但「正名分」才是孔子「正名」的主旨所在。是以孔子「正名」主要關切的對象,當是「人倫名分」,這也是《春秋》之焦點。

《東周列國·春秋篇》孔子劇照

孔子主張「正名」之原因

那麼,孔子為什麼如此重視「正名」?實乃源於當時之時代背景。

孟子清晰地指出:「孔子懼,作《春秋》」,是時征伐不由天子之命,號令出自權臣之門,世衰道微到如此地步,導致天下各階層的人們都開始不守本分,逐漸「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是以孔子以「正名」為治國的首要工作。

春秋之世正是天下無道,諸侯妄為的時代,孔子用一句「天下有道,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禮樂征伐自諸侯出」道破了春秋世局的演變。我們都知道,自平王東遷之後,周天子雖然名義上為共主,卻已喪失對天下的統治權。王畿起初尚有數百里的土地,後來因為賞賜有功,以及晉、鄭、秦等國的侵奪,僅余雒邑附近而已。

正因如此,王室經濟困窘,已經無法維持足夠的軍隊,甚至得向諸侯「求金」、「求車」。周王室既然沒有實力作後盾,那麼在諸侯的心中,自然也就無足輕重。

最終,周天子的威嚴喪失,名存實亡。平王東遷後,歷來藉以安定社會、鞏固政權的封建制度也逐漸崩潰,導致諸侯多有僭越之舉,國與國之間更是征伐不斷,因此春秋二百四十年之間,「弒君事件」就多達三十六次。

《東周列國·春秋篇》孔子劇照

春秋時代,禮樂制度全面崩壞,「親親、尊尊」之義亦不復存在。政治環境由原來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轉變為霸主迭起;禮樂征伐自諸侯處,甚而轉變為「陪臣執國命」。社會環境也因封建制度的瓦解,以及諸侯爭霸後的動蕩不安,導致禮崩樂壞。

即便是繼承周禮較為完善的魯國,不守名分之事亦是屢見不鮮,尤以季孫、叔孫、孟孫三家為最。如季氏僭用天子禮樂,舞八佾於庭,孔子為之氣結。孔子「正名」的主張,就是針對此種逆亂行為而提出的。

孔子生於魯襄公二十二年,他生當天下無道之時,是時主張獨善其身之厭世者比比皆是,然而孔子卻對此喟然自嘆:「鳥獸不可以同群……天下有道,丘不與易也」,他雖知不可為而為之,提出「正名」學說針砭時弊,他終生棲棲遑遑,其目的即在撥亂反正,希望有朝一日能實現其「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懷之」的理想。

孔子雖然明白正名定分是撥亂反正的最好方針,然其說並不被當時各諸侯所採納,從而撰作《春秋》,將「正名」思想寄寓其中,用以「懲惡」、「勸善」,期待能夠使亂臣賊子恐懼,還社會以應有的和諧與秩序。

電影《孔子》劇照

如何明了《春秋》之正名定分?

從上文我們可以知曉,《春秋》是孔子寄寓理想與抱負的經典,然而《春秋》又要如何正名定分呢?就是以事實為依據,借褒貶為手段,表明具有各種名位的人,所當守的本分。如隱公元年《春秋》書「鄭伯克段於鄢」,通過《左傳》的敘事,即可以明了《春秋》微言中的大義。

因此,《春秋》之文,在倫常方面十分「精準」,內容是針對人物行事加以審察而作的敘述或判斷。《春秋》就是這樣一部教人克己復禮的奇書。

孔子云:「我欲載之空言,不如見之於行事之深切著明也。」正因如此,《春秋》具有史書的體制,就是為了使講論的正名大義更為深刻具體,以達到懲惡勸善的目的。

然而,《春秋》是經書,絕不是史書。《孟子》云:「其事則齊桓、晉文。其文則史。孔子曰:『其義則丘竊取之矣。『」孔子所竊取的「義」,正是古史褒貶懲戒的寓意。不同的是,古史是直書其事而善惡自見;而孔子《春秋》則是意在筆先,在二百四十二年間擇取適當的事例,褒貶是非以突顯具有各種名位的人所當恪守的本分。因此,《春秋》是一部昭示常道的經書,絕對不能以史書視之。

電影《孔子》劇照

?《春秋》含有「文」、「事」、「義」三要素,「文」是記事表意的文詞;「事」則是「文」所涉及的內容,是春秋二百四十年間人們的言行事迹;至於「義」,是經文記事所要表達的常道。

但《春秋》寓「事」於「文」,寓「義」於「事」,因此如果想要了解《春秋》的微言大義,就得通過《左傳》探尋其事,再據其事索取其義。孔子為免時難,將褒貶正名的旨意,以隱微精妙的文辭加以表述,而口授弟子;左丘明「恐弟子各安其意,以失其真,故論本事而作傳」。《春秋》與《左傳》之關係,可見一斑。

總而述之,《春秋》與《左傳》是表裡密不可分的兩部經典。沒有《左傳》把經文的背景襯托出來,《春秋》就成為王安石所謂的「斷爛朝報」;沒有《春秋》的褒貶作為指南針,我們終將迷失於《左傳》敘事的汪洋。所以,二書應合讀,不可偏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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