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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美國M12自行火炮,國會說用牲口拉,將軍說必須用裝甲底盤

在自行火炮的研究方面,美國雖然起步稍微晚一點,但是起點卻很高。一戰中英、法等國在研究拖拉機拖曳的重炮,或者像聖沙蒙坦克那樣的自行火炮,而美國則在一戰後通過購買FT-17雷諾輕型坦克進行研發,成功開發出一種安裝75毫米火炮的自行火炮,以只有2人車組的雷諾輕型坦克來看,這款自行火炮的實用性應該很差。到二戰時,美軍在1941年開始設計新的自行火炮,一款為著名的M7「牧師」自行火炮,另一款則是M12自行火炮,兩者口徑不同,作戰效能各有千秋。

早在國會探討自行火炮研發項目的時候,出於經濟上的壓力,國會的老爺們力主採用傳統的牲畜拖曳火炮,這樣可以減少很多的燃油供應,而牲畜比裝甲底盤要便宜得多,草料也可以在歐洲或者北非就地徵集,使用成本確實要低得多。對這一決議堅決反對的是軍隊高層,他們知道這是一場機械化的戰鬥,火炮也將往自行式發展,因此極力主張採用裝甲底盤。

1941年6月,軍隊將以前封存起來的自行火炮方案翻出來繼續重新評估,在實戰需求面前國會的老爺們終於妥協了,不僅同意發展自行火炮,而且採用最新坦克的底盤。

最初這個方案被稱為T6自行火炮,與M7項目的研發時間段差不多,不過T6採用的是更大威力的法制1918M1式155毫米加農炮,這種一戰時的火炮雖然歲數較大,但是威力仍然能夠勝任新時代的戰鬥需求。在底盤的選擇上,最初採用M3「格蘭特.李」中型坦克的底盤,後期採用M4「謝爾曼」中型坦克底盤,直接將上層建築取消,火炮延中軸線布置在車體尾部,帶有一個小型助鋤,可以穩固車身或者用來推土構築陣地。

戰鬥室為開放式,作戰時炮手們需要下車跑到火炮尾部進行操作,而不是像M7那樣直接在車內作戰,安全係數要低得多,在遭遇步兵時尤為明顯,好在自行火炮並不需要在火線上作戰,因此這個問題還是能夠接受的。

其實M12帶有很濃的實驗意味,主要是探索大口徑自行火炮的可行性,使用價值比起M7來說要差得多,從它們的生產數量就能看出來,M7總共有四千多輛,而M12才100多輛,而且一開始主要用於國內的訓練,在諾曼底登陸後才將74輛狀況稍好的運送到法國戰區,這主要是因為美軍缺乏大口徑的自行火炮,不像蘇軍可以用重型坦克進行炮擊,也擁有SU152這樣的神器。

雖然參戰數量較少,但是表現卻意外的突出。在城市作戰中,該車經常配合其他裝甲車輛在較近的距離直接炮轟建築物內的火力點,這種突擊炮的使用方式簡直就是在玩命,畢竟M12對炮組成員壓根沒有裝甲保護,只能依賴友軍的保護,建築物角落裡躲藏的德軍一枚手榴彈就可能對炮組造成重大傷亡,如此亡命的打法倒像是蘇軍的戰術。

在亞琛的戰鬥中,美軍包圍了5000多名德軍,面對這座以石頭建築為主的古老城市,美軍只能依靠重炮一點一點的推進。幸好此時美軍接到了一批M12,起初陸軍對這種火炮裸露的武器很不滿意,是在上級的壓迫下才接收的,沒想到在亞琛的戰鬥中該炮的威力倒發揮了很大的作用,甚至有一輛M12的炮管被炸斷了一截,仍然堅持作戰。

M12自行火炮作為一種實驗性質的武器裝備是非常成功的,它與裝備105毫米火炮的M7形成了高低搭配,而且也預示著自行式火炮的發展方向是155毫米這一類的大口徑,中小口徑的火炮將會被淘汰。事後美軍推出的M40、蘇軍的SU152等都證明了這一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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