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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凌遲」酷刑究竟多可怕?劉瑾被凌遲3357刀,袁崇煥只剩下骨架

凌遲,封建社會最殘忍的酷刑之一,通俗來說就是劊子手用鋒利的小刀將犯人千刀萬剮。凌遲又稱「陵遲」,陵寓意緩坡,引申的意思就是讓犯人慢慢痛苦地死去。據目前可查閱的資料,凌遲始於五代時期,但沒有被法律所承認,直到元朝時,凌遲列入刑罰之一。

明朝建立後,凌遲的刀數由元朝的120刀上限,上升到1000刀,就是大家所熟悉的「千刀萬剮」。到了清朝時,凌遲來到了巔峰時期,晚清時期的老照片中,我們還能看到罪犯被凌遲的場面。那麼,凌遲究竟有多殘忍,其過程又是如何呢?筆者用兩個例子來說明。

大明正德五年(1510年)八月,大太監劉瑾被「詔磔於市,梟其首,榜獄詞處決圖示天下。」明武宗為提高難度,讓劉瑾以最痛苦的方式死去,他下旨「凌遲三日」。如何才能讓劉瑾凌遲時不中途斷氣呢?劊子手想到了辦法,把劉謹衣服脫光,然後用漁網緊緊纏住,肉就會鼓起來,這樣劊子手就能一片片地割肉。

用一個不恰當的比喻,凌遲一千多刀就如同片鴨子一樣。明朝時,北京城凌遲的地點主要東牌樓下,劉瑾也是在這裡被凌遲的。劉瑾被凌遲3357刀,這可不是虛構的,而是真實的歷史記載。

刑部河南司主事張文麟是監刑官之一,他全程見證了劉瑾被凌遲的全過程。張文麟私下有詳細記載,「劉瑾已開刀矣,凌遲刀數,例該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頭一日例該先剮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動刀,則有血流寸許,再動刀則無血矣。至晚,押瑾順天府宛平縣寄監,釋縛,瑾尚食粥兩碗。」

不得不說,劉瑾骨頭夠硬,第一天凌遲結束回到監獄後,還喝了一碗參湯。相比劉瑾,後來的袁崇煥也慘遭凌遲,也是3000多刀。據張岱的《石匱書後集》里記載,袁崇煥被凌遲後,現場只剩下一副骨架子。

張岱的原話是這樣的,「割肉一塊,京師百姓,從劊子手爭取生噉之。劊子亂撲,百姓以錢爭買其肉,頃刻立盡。開膛出其腸胃,百姓群起搶之。得其一節者,和燒酒生嚙,血流齒頰間,猶唾地罵不已。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盡,止剩一首,傳視九邊。」

如此殘忍的酷刑,如果不是真實的記載,加上晚清時期的一些老照片,簡直不可想像。劊子手在對袁崇煥進行凌遲時,不明真相的京城老百姓竟然爭搶割下來肉片,「劊子手割一塊肉,百姓付錢,取之生食。頃間肉已沽清。再開膛出五臟,截寸而沽。百姓買得,和燒酒生吞。」

也許是凌遲太殘酷,晚清時期越來越多人抗議這種慘無人道的酷刑。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在群臣的建議下,光緒下旨將凌遲和梟首、戮屍等酷刑,「永遠刪除,俱改斬決。」自此,凌遲被斬首替代。

參考資料:《古代十大酷刑》、《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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