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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改革「染亮」基層治理

近日,第四屆首都治理論壇在京舉行。論壇以「城市之治:街道改革與發展」為主題,與會學者從街道改革的意義、街道辦事處的改革方向、社會治理共同體的內涵等角度,對首都街道改革的經驗和做法進行了總結和研討。

將街道改革作為突破口

近年來,黨中央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行了全面部署。而街道基層治理體系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基礎。中國人民大學黨委副書記鄭水泉提出,街道辦事處是城市的基層政權,是城市中政府與民眾打交道的前端,治理能力和水平直接影響著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進程。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院長楊開峰表示,將街道改革嵌入到整個行政體制改革中,是非常重要和基礎的工作。目前,中國公共管理學科面臨新的節點,研究者需要深入到中國改革開放的重大現實問題中,總結經驗教訓,以建設中國自己的知識理論體系。

北京市黨建研究所所長王大廣談到,目前中國的城市化率已經超過60%,意味著有9億多人生活在城市街道的轄區管理範圍之內。所以,街道改革是目前中國基層社會治理最重要的方向和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關鍵節點。與同級別鄉鎮政府相比,街道作為派駐機構,是行政管理體制中最容易切入的著手點。街道改革的成本低、周期短、見效快,因此許多地方都會選擇街道作為改革的突破口。

賦權街道 強化屬地管理

1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街道辦事處條例》,明確了街道辦事處的七項職權和七項職責。條例代表了首都街道改革的最新探索。與會學者圍繞改革思路、街道賦權、城市基層治理的設計原則等具體話題,對條例進行了解讀和研討。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黨委副書記孫柏瑛表示,條例賦予了街道辦事處七項職權,體現了進一步強化屬地管理的思維。同時,強化屬地管理還可以進一步發揮街道辦事處的整合力量,依託街道這個平台拉動各方力量參與,以自治為導向,培養城市居民自己解決問題、建構自治機制的能力,通過街道的力量推動城市中間結構的形成。

王大廣認為,條例特別重視提升政府的效能,通過12345平台將政府效能的評價權交給群眾,通過接聽群眾電話發現亟待改革的問題,從而倒逼政府機構進行改革。從定位上看,街道既是服務群眾的「最後一公里」,也是群眾各種訴求上達的「第一公里」,但也存在街道管理許可權較小導致無法作為的問題。因此,條例明確給街道賦權,特別將執法權下放到街道層面,幫助街道辦事處更快速有效地解決問題。

中國人民大學首都發展與戰略研究院副院長李文釗認為,需要從不同的基層治理實踐中找到共性,為實踐提供指引

構建社會治理共同體

「社會治理共同體」是十九屆四中全會的關鍵詞,與會學者圍繞社會治理共同體的內涵、街道在社會治理共同體中的作用等話題發表了各自的觀點。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毛壽龍認為,所謂共同體,應是人人都可以參與議事的公共空間。構建共同體的本質是從單中心的秩序模型走向多中心的秩序模型。

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曹正漢提出,目前城市社會有兩種定型的形態:一是想像的共同體,二是現實的共同體。其中,想像的共同體包括網路評論和網路論壇等網路共同體,現實的共同體包括小區業主群體,以及因共同維權或者情感交流而形成的現實共同體。而街道辦事處作為政府的派駐機構,主要職能是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因此需要進一步研究街道應如何管理自發形成的社會形態。

山東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王佃利認為,社會治理共同體具有層次性。基層的社會治理共同體是以街道為核心,由社區和居委會構成的共同體。其中,街道負責提供公共服務,體現公共服務的可達性和城市管理的簡約性;居委會作為不同於其他自治組織的特殊法人,負責運行和使用公共服務;街道可以通過黨建引領和協商共治的雙重嵌入方式,整合社區資源,吸納多方力量參與基層社會治理。而從治理規模適度化和治理能力再生產的角度來看,社會治理共同體以社會再組織化為手段,具有共治能力再生產的特徵。

論壇由中國人民大學首都發展與戰略研究院、公共管理學院、地方政府發展戰略研究中心,北京市黨建研究所聯合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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