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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一件毛衣,他被誤判了13年,出獄前半個月被改無罪,賠了52萬

法律是治理一個國家最重要的手段。只有擁有公平正義的法律,才能讓人民有一個執行恪守的標準。不管是哪朝哪代,都有其符合自身發展階段的法律規定。我們常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過任何事情總有一些例外,當然也會有人因為誤判而受到法律懲處。

對於這樣的人,國家會根據情況給予一定的補償。今天我們要說的這個人,他蒙冤入獄13年,一直到即將出獄的時候,才被洗清罪名。這個人獲得了52.9萬元的賠償,不過,雖然五十多萬是一筆巨款,但是對於他本人來說,整件事情令他感到了無助與煎熬。

法律是人人都需要遵守的。正是因為其公正性,很多人才會在遇到不法侵害的時候,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而有的時候,難免會出現一些差錯。那麼這樣的時候,我們又能怎麼辦呢?對於辦案人員來說,對方即便心中再愧疚,也只能是發自內心地說一聲「對不起」。

而蒙冤的人可能因此被毀掉一生,甚至於他的家人也會因而受到負面的影響。這樣的事情雖然概率很低,但是確實是真實存在的。每當聽到這樣的案例,總是讓人心情十分沉重。

胥敬詳一直生活在河南鹿邑縣。在事情發生之前,他在大家心目中一直是一位遵紀守法的好公民。1992年的春節前後,大家還沉浸在春節的喜慶當中,當地的警方卻開始了緊張的工作。原來,當地接連發生了十多起盜竊,甚至搶劫的惡劣案件。在這個特殊時期,原本應該喜氣洋洋的當地人卻人人自危,生怕噩運降臨到自己的頭上。

胥敬詳和大家一樣擔心,不過人們的心態總是這樣,事情沒發生到自己頭上,就會感到應該離自己很遠,是不太可能被自己攤上的。

這一天晚上,胥敬詳遇到了一個老朋友,兩人說著說著聊開了,興緻起來,兩人決定去小酒館喝酒閑聊。原本是老朋友見面,開心的事情,可是胥敬詳很快就被警察抓了起來。原來,與他一起喝酒的那位朋友,轉身就報了案。

他看到胥敬詳身上穿著一件綠色毛衣,正好自己的小姨子家剛遭遇搶劫,其中被搶走的就有這件毛衣。因此,胥敬詳的這位朋友認定了胥敬詳就是那個劫匪。他去派出所報案,警察得到這樣重要的線索,自然是立馬就逮捕了胥敬詳。

胥敬詳來到辦案地點,一再說明自己的衣服明明就是在農貿市場買的。他說,當時賣給他衣服的商販就可以作證的。不過,因為衣服沒有正規發票,商販也賣了不止一件這樣的衣服,所以沒有人信他說的話。

由於春節期間本來是團圓喜慶的時候,這個時候發生惡性案件本來就影響極壞,上面自然對地方施加的壓力也很大。辦案人員或許是急於了解這個案件,如今好不容易得到這個線索,自然是不肯輕易放過。經過接下來的審訊,胥敬詳竟然糊裡糊塗地認下了所有的罪行。他在認罪之後,被判處了13年有期徒刑。胥敬詳的內心此時是無助而絕望的,他希望有朝一日,自己還能沉冤昭雪。

案子就這麼稀里糊塗地結了,但是材料卻十分缺乏。畢竟是一個十多起搶劫、盜竊的連環案件,這樣簡簡單單連個證人都沒有,自然是很難結案。上級多次要求當地給出相關材料,經過多次補充,當地竟然也整理出了150多頁的材料來。

這個過程被一位叫做李傳貴的預審員注意到了。他了解這個案件的全部過程,通過多年的辦案經驗,他看出了案件當中可能存在一些隱情。李傳貴是一個認真負責的人,他想通過自己的努力,查明真相,不放過一個壞人,當然也不冤枉一個好人。李傳貴將自己的疑慮告訴了上級領導,並且整理出了案件不合理的證據,希望能夠得到一個公正的答案。

但是,李傳貴把事情想得太過於簡單了。他的做法,不僅僅沒有救出被冤枉的人,還把自己也一併卷了進去。有人告他「涉嫌徇私舞弊」、「藏匿犯罪證據」。這樣子虛烏有的罪名,李傳貴當然是不能認的。

他多方取證,奔走相告,最終將自己的冤枉形成了抗訴報告書,上交給了河南檢察院。經過審理,河南檢察院宣布李傳貴無罪。對於李傳貴來說,這是一個相當公正的審判。正是這個公正的審判,讓李傳貴堅定信心,一定要查明事實真相。

他找到當地工作認真負責的檢察官,再多方搜索材料,了解情況,並形成材料。最終,他用了7年多的時間,終於為胥敬詳贏得了公正的審判,胥敬詳最終被判處無罪釋放。而這個時候,原本被判13年有期徒刑的胥敬詳已經距離出獄只有十五天了。不過,雖然時間上差不了多少,性質卻完全不同。胥敬詳拿著自己遲到的公正的判決,一時間堂堂七尺男兒淚如雨下。

為了補償胥敬詳,他得到了52萬元的補償金。他帶著這些錢回到了自己的家鄉,可原來的家已經不復存在了。雙親因為兒子蒙冤而被鄰居們瞧不起,雙雙含恨地下。妻子則因為日子過不下去,與他離婚了。曾經幸福美滿的家庭,如今四分五裂。胥敬詳面對遲到的公正,再一次流下男兒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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