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點名誠邁科技、星期六:近期持續進行重點監控
1月17日,深交所發布監管動態,文章稱,1月13日至1月17日,深交所對近期漲幅異常的「誠邁科技」「星期六」持續進行重點監控,並及時採取監管措施。
深交所表示,1月10日至1月16日期間,共對2宗違規行為進行紀律處分:
一是北京萬邦達環保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邦達」) 持股比例為5%的股東中信國安集團有限公司於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17日增持萬邦達股份483.08萬股。2019年2月11日、4月15日,被動平倉分別減持萬邦達股份7.53萬股、1,020.81萬股,成交金額分別為51.95萬元、8,880.46萬元,其中4月15日當日減持476.43萬股後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前述股票交易行為構成《證券法(2014年修正)》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短線交易。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本所根據有關規定,對中信國安集團有限公司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二是山東聯創產業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山東聯創互聯網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創股份」)董事兼總裁齊海瑩於2018年11月23日至2019年2月25日因質押股票被強制平倉,通過集中競價交易累計減持1,000.37萬股聯創股份股票,占聯創股份總股本的1.52%,超過減持計劃披露的擬減持數量。其中,2018年11月23日至29日的減持行為距離減持計劃預披露日不足十五個交易日,減持數量合計554.99萬股,占聯創股份總股本的 0.85%;2019年2月21日和2月25日的減持行為發生在業績快報披露前十日內,減持數量合計398.43萬股,占聯創股份總股本的 0.61%。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和《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本所根據有關規定,對齊海瑩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此外,深交所披露,上述期間共對13宗違規行為發出監管函,7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規範運作違規,6宗涉及買賣股票、減持及回購違規。此外,還發出重組問詢函2份、關注函20份、其他函件64份。
其中,7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規範運作違規分別為:
一、一汽轎車股份有限公司因前期會計差錯,公司追溯調整了公司2015年度至2018年度財務報表數據。
二、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關信息披露不完整及違反公平披露原則。
三、河南城發環境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時履行關聯交易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
四、斯太爾動力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時披露重大仲裁事項。
五、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未就對外提供財務資助事項履行董事會審議程序,也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六、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時披露重大股權轉讓事項。
七、本所公開認定成都天翔環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鄧親華、董事兼總經理鄧翔五年內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但鄧親華、鄧翔未及時辭去相關職務。
6宗涉及買賣股票、減持及回購違規分別為:
一、盛達金屬資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趙滿堂買賣公司股票行為構成短線交易。
二、深圳信隆健康產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廖學森買賣公司股票行為構成短線交易,且減持行為未按規定預先披露減持計劃。
三、中山樂興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在成為深圳市索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時,未在三日內編製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四、北京金一文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鍾蔥減持公司股份的行為距離減持計劃披露日未滿15個交易日。
五、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方勝玲、王仁宗與一致行動人武漢長江創富投資有限公司、應城市富邦科技有限公司合計持股比例累計減少達到5%時未按規定停止買賣公司股份,也未按規定履行報告、公告義務。
六、榮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崔萬濤、付艷傑作為一致行動人,在合計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變動達5%時,沒有及時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在履行披露義務前也沒有停止賣出公司股票。
同時,深交所表示,1月13日至1月17日,共對42起證券異常交易行為採取了自律監管措施,涉及盤中拉抬打壓、虛假申報等異常交易情形;對近期漲幅異常的「誠邁科技」「星期六」持續進行重點監控,並及時採取監管措施;共對6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項進行核查,並上報證監會5起涉嫌違法違規案件線索。